第二十二節 包公斷案——鐵麵無私(1 / 1)

“注釋”包公: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北宋官吏,以斷案英明而著稱於世。

“語義”比喻對事不對人,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故事”傳說,有一年開封發大水,惠民河河道被阻塞,人民的財產受到損失。包拯一調查:原來是因為有些權貴在河道上修築花園、亭台,侵占了河道,才使得河道阻塞。包拯立刻下令,要這些園主把河道上的建築全部拆掉。有個權貴不肯拆除,開封府派人去催促,那人還強詞奪理,拿出一張地契,硬說那塊地是他的產業。包拯詳細一查,發現地契是那個權貴自己偽造的。包拯十分生氣,勒令那人拆掉花園,還寫了一份奏章向宋仁宗揭發。那人怕仁宗追究起來,隻好乖乖地把花園拆了。一些權貴聽到包拯執法嚴明,也都嚇得不敢為非作歹了。

包拯對親戚朋友也十分嚴格。有一次,他的舅舅犯了法,他也派人把舅舅抓到官府,依法用鞭子抽打了一頓。日子一久,親戚朋友知道包拯的脾氣,也不敢再為私人的事情去找他了。

後來,人們根據包拯一樁樁秉公斷案的故事,編成了“包公斷案——鐵麵無私”、“包公斷案——認理不認人”等歇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