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節 丁蘭刻木——孝思不匱(1 / 1)

“出處”《逸人傳》。

“注釋”丁蘭:河內(今河南沁陽)人。東漢孝子,《二十四孝》中“刻木事親”主人公。

“語義”指對父母行孝道的心思時刻不忘。

“故事”從前,河內郡有個叫丁蘭的人,年少時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兒,靠親鄰施舍過日子。丁蘭長大成人後心存遺憾,看見別人早上出門,父母諄諄叮囑;晚上回家,父母倚門盼望,心中十分羨慕。想到自己失去了雙親,想侍奉父母也不可能了,心中十分悲苦。有一天,丁蘭想出了一個主意,找來上好的木料,按照記憶中的父母形象,請人刻了一對木人供奉在堂上。

有一次,鄰居張叔的妻子向丁蘭的妻子借一樣東西,丁妻向木人稟告,木人聽了神色不悅,丁妻就沒把東西借給張家。張妻回家把木人不肯借東西的事告訴張叔。張叔一聽大怒,剛好又喝了點酒,他就借著酒勁衝進丁蘭家,指著木人破口大罵,又操起一根木棒,在木人頭上敲了幾下,這才離去。丁蘭晚上回家,照例先拜見木人,看見木人神色不對,找妻子詢問。丁妻把白天發生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訴丈夫。丁蘭立刻出門打張叔。衙門裏的差人來捉拿丁蘭,木人見丁蘭被捕,眼中居然流下淚來。當地人聽說此事,都欽佩丁蘭的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