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割肉相啖——得不償失(1 / 1)

“出處”《呂氏春秋》。

“語義”所得的利益抵償不了所受的損失。

“故事”齊國有兩個勇士:一個住在城東,一個住在城西。有一天,他們在街上偶然遇見了。兩人異口同聲地說:“今天我們見麵很難得,去喝幾杯吧。”喝了幾杯之後,其中一個說:“買點肉來下酒,好嗎?”另一個說:“你身上和我身上,有的是肉,還用得著出錢去買嗎?還是省幾個錢吧。”前一個人非常讚同,說:“我們吃下去,還會補上的。”於是,這兩個勇士,都從腰間抽出刀來,各自一塊一塊地把身上的肉割了下來,蘸著醬油,大嚼起來。結果,這兩個勇士,因為流血過多,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