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資治通鑒·唐紀·則天皇後天授二年》。
“注釋”來俊臣:雍州萬年(今陝西西安)人。唐朝武則天時酷吏。
“語義”比喻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故事”唐武則天時期任用了一批酷吏,其中以周興、來俊臣最為知名。一天,來俊臣接到武則天的密旨,說周興與人密謀謀反,叫來俊臣審訊他。
這天,來俊臣和周興在一起吃飯。來俊臣對周興說:“囚犯大多不肯招供,你看應該采用什麼法子?”周興說:“這很容易啊!取一隻大壇子,用炭火在周圍燒,再命令囚犯到壇子中去,他還有什麼口供不肯招出來呢?”來俊臣便找來一隻大壇子,照周興的辦法在周圍燒火。然後,站起身來對周興說:“皇宮裏傳出密件要審訊你,請你到壇子裏去吧。”周興非常驚恐,馬上給來俊臣磕頭,並且認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