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史記·高祖本記》。
“語義”舊指犯上作亂,違背封建道德。今指不合常理正道。
“故事”秦朝滅亡以後,劉邦和項羽展開了長達五年的楚漢戰爭。有一天項羽在陣前向劉邦喊話,要與他一決雌雄。劉邦回答說:“我開始與你都受命於楚懷王,約定先定關中的為王。但是我先定關中後你卻失約,讓我到巴蜀去當漢王。這是你第一條罪狀。你在去救援趙軍途中,殺死上將軍宋義,自稱上將軍,這是你第二條罪狀。你違抗懷王命令,擅自劫持各諸侯的兵馬人員,這是你的第三條罪狀。”接著,劉邦又揭露項羽燒毀秦宮、掘開秦皇墳墓,搜刮財物,殺死投降的秦王子嬰,活埋二十萬秦國百姓,殺害義帝等罪狀。在講到第十條罪狀時,劉邦說:“你作為臣子而殺死君王,又殺害已經投降的人,為政不平,對訂立的約定不講信義,為天下所不容,屬於重大的叛逆。你犯下如此十條大罪,我興仁義之兵來討你這個逆賊,你還有什麼麵目向我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