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宋史·嶽飛傳》。
“注釋”嶽飛:字鵬舉,宋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人。著名戰略家、軍事家、抗金名將。
“語義”指捏造罪名,陷害別人;或用以指冤獄。
“故事”南宋的抗金名將嶽飛,一生精忠報國,嶽飛的軍隊打起仗來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嶽飛率領的軍隊紀律嚴明,嶽飛本人也愛民如子,所以老百姓都親切地稱嶽飛的軍隊叫“嶽家軍”。
嶽飛在抵抗金國統帥完顏兀術南侵的過程中,在開封西南的朱仙鎮打了一個大勝仗。正在這時,南宋朝廷以求和苟安為國策的高宗、秦檜卻派人連發十二道金牌,命令嶽飛率軍撤退。高宗一次次地求和使得嶽飛非常氣憤,他再次向高宗上書,請求出兵北伐,並親自寫了“還我河山”四個大字表達自己的抗金主張。金國得知後,重金收買秦檜。
秦檜先奪了嶽飛的兵權,然後又夥同張俊等人給嶽飛製造了“謀反”的罪名,將嶽飛關入大理寺。秦檜親自到監獄裏誘騙嶽飛,說隻要他承認罪名,就可以保他不死,但嶽飛是一個光明磊落的人,他雖然經曆了嚴刑拷打,仍絲毫不屈服,也不接受秦檜提出的可恥條件。秦檜等人審理了很長時間也沒有找到嶽飛謀反的證據。這時,宋朝的另一位抗金名將韓世忠去質問秦檜,秦檜隻得支支吾吾地說:“嶽飛父子和大將張憲通信的內容雖然不詳,但是他們的罪名或許會有吧(也就是‘莫須有’)?”韓世忠聽了秦檜的話,憤慨地說:“‘莫須有’三個字,又怎麼能使天下的人信服呢?”但是這些都沒有用,高宗、秦檜等人殺嶽飛的決心已定,任何人也無法改變了。最後,抗金名將嶽飛在杭州大理寺獄中被殺害,其子嶽雲及大將張憲被斬於臨安鬧市。
後來,人們根據這個故事,編成了歇後語“秦檜殺嶽飛——罪名莫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