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佘太君抗婚》。
“語義”沒有什麼偏要什麼。形容故意出難題。
“故事”相傳,佘太君的女兒八姐和九妹長得花容月貌,豪門貴族爭相來到楊府提親。可八姐和九妹一心隻想找個真心對待自己的人,過普通夫妻相親相愛的生活。
有一天,姐妹倆出外遊玩,不巧被宋仁宗瞧見了。仁宗早就聽說楊家姐妹貌美如花,一見更是難以忘懷,於是他就派丞相寇準前去提親。佘太君心中是一萬個不答應,但她又不好直接拒絕,隻好表麵上假意允諾,同時又想辦法為難仁宗,讓他知難而退。佘太君對寇準說:“既然是皇上讓您來提親,彩禮應該要特別點的。這樣吧,那就要一匹從南京到北京這麼長的青藍布;再要兩麵穿衣鏡,但一麵要能照到洞庭,一麵要能照到鄱陽。要孔雀毛織成的花巾,藕絲撚的絲絨,山棗刺做的繡花針,蝴蝶翅膀織成的羅裙,還要蚊子眼。二郎神的天狗我也想要,拿它看門肯定不錯。”這一長串彩禮說下來,可把寇準弄得瞠目結舌。寇準連聲說:“老太君,我是明白了,您根本是沒啥要啥,我看皇上也拿不出來。”說完,他就起身告辭,離開了楊府。寇準見到仁宗之後,就將佘太君所要的彩禮原原本本地說給仁宗聽。仁宗一聽,知道老太君心裏不願意,也無可奈何。
後來,人們就根據這個有趣的故事,編了歇後語“佘太君要彩禮——沒啥要啥”。或者說成“佘太君要彩禮——專找沒有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