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後漢書》。
“語義”不要走到半路就停滯不前。比喻做事要有始有終。
“故事”東漢時期,有個人叫樂羊子,他的妻子是一位非常知書達理、美麗賢惠的女子。有一天,樂羊子在路上撿到一塊金子,回家交給了妻子。妻子說:“我聽說有誌向的人不喝盜泉的水,因為它的名字令人厭惡;也不吃別人施舍的食物,寧可餓死。更何況拾取別人丟失的東西,這樣會玷汙自己的品行。”樂羊子聽了妻子的話,感到很慚愧,就把那塊金子放回原處,然後到遠方尋師求學去了。
一年後,樂羊子歸來。妻子問他為何回家。樂羊子說:“出門時間長想家了。”妻子聽罷,操起一把菜刀,走到織布機前說:“這機上織的絹帛產自蠶繭,成於織機。一根根絲積累起來,才有一寸長;一寸寸地積累下去,才有一丈乃至一匹。今天如果我將它割斷,就會前功盡棄,從前的時間就白白浪費掉。”妻子接著又說:“讀書也是這樣,你積累學問,應該每天獲得新的知識,從而使自己的品行日益完美。如果半途而歸,和割斷織絲有什麼兩樣呢?”樂羊子被妻子的話深深感動,於是又去求學,一連七年都沒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