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節 解縉治“臭蟲”——讓他花著錢,惹著氣(1 / 1)

“語義”比喻十分不順心。

“故事”有一天,解縉在街上遇見一位白發老婆婆,老婆婆哭著向過路人乞討,解縉很同情,便把身上僅有的一點錢給了她,並關切地問:“您老為什麼在這裏討飯?”老婆婆哭訴說:“都是那該死的‘臭蟲’害的呀!”原來“臭蟲”是村裏的一個財主,一年到頭總是盤算著發財,想著占別人的便宜,所以人們都叫他“臭蟲”。最近“臭蟲”又立下一條新規矩,凡是租種他家田地的,每家都得請他吃年飯,要有好酒好菜,五味俱全,否則,便抽回田地。農戶為了生活隻好含淚借債,籌辦酒席。可是又無處去借,無奈才到街上討錢。解縉聽了,非常氣憤,對老婆婆說:“您老先回家,明天我來治‘臭蟲’!”

第二天中午,解縉在城外遇上了“臭蟲”,“臭蟲”還帶著個孩子。解縉大大方方地迎上去:“員外,請留步!”“臭蟲”望著解縉,感到很陌生。解縉忙說:“你忘了,我家先前租種過你的田哩!如今我發了財,開布店了。為報員外的恩情,今天備了薄酒素菜,特來謝請員外。”“臭蟲”高興地跟解縉走進一品香酒店。解縉點了許多上等佳肴。不一會兒二人酒足飯飽,要結賬了,解縉悄悄地在那孩子的小腿上狠狠捏了一把,孩子“哇”的一聲哭了。解縉忙起身抱著孩子去對麵街上買糯米糖。然後解縉又到鬧市的肉行要了一百斤精肉。肉鋪老板稱好了肉,解縉說:“孩子鬧,忘了帶錢,孩子先留在你鋪裏,先把肉挑回去,等會兒送錢再領孩子。”老板連連點頭,解縉大搖大擺挑著肉走了,再沒有露麵。就在這時,一品香酒店亂了套,店掌櫃扯住“臭蟲”不放,要他付酒菜錢。“臭蟲”哪裏肯出錢,於是同店裏吵鬧起來。這一吵立刻轟動了三街六巷,人們指著“臭蟲”罵他是吸血鬼。“臭蟲”見勢不妙隻得忍痛付了酒菜錢。“臭蟲”長籲短歎地出了店,這才想起他的寶貝兒子,急得火冒三丈。這時,肉鋪裏傳來兒子的哭聲。他跑到肉鋪要領孩子,老板說什麼也不肯,要他先付肉錢,否則,作為“行騙”扭送衙門。“臭蟲”問清緣由,方知自己上了當,又忍痛付了肉款,抱起孩子,垂頭喪氣地走了。“臭蟲”到了家發現孩子懷裏有一封信,上麵寫著:“惡有惡報”。“臭蟲”氣得直翻白眼,暈倒在地。解縉挑著肉來到老婆婆住的村子,把肉分給了鄉親們。大家高興地說:“今日萬沒想到我們也吃上了‘臭蟲’的年飯,這就叫解縉治‘臭蟲’——讓他花著錢,惹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