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節 張釋之辦案——以法為本(1 / 1)

“出處”《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注釋”張釋之:字季,南陽堵陽(今河南方城東)人。曾事東漢文帝、景帝二朝,官至廷尉,以執法公正不阿聞名。

“故事”西漢時,有一次漢文帝出行路過中酒橋,突然從橋下走出一個人來,把皇帝的禦駕馬嚇驚了。文帝大怒,馬上下令把那個人抓起來交廷尉(管理司法的官吏)張釋之處理。張釋之經仔細審問,確認了驚禦駕馬的原因。原來,那人是從外地來的,路過此地。他走著走著,忽聽到禦駕經過這裏,再一看還有禁行的命令,就急急忙忙躲在橋下。等了好久,他以為禦駕早已走遠,便從橋下走了出來。然而卻見皇帝的禦駕車馬正在行走,嚇得他趕緊躲藏,慌忙中驚了禦駕馬。

根據審問,張釋之按法判處罰金,然後呈奏給文帝。文帝聽後大怒道:“這人十分可惡,他驚了我的馬,險些把我摔傷,你是當朝廷尉,怎麼隻判他罰金呢?”張釋之毫不畏懼地說:“回稟陛下,法者,天子與百姓同樣。當今法的規定就應這樣處罰。如果隻是因為觸犯了天子就加重刑,那麼法就不能取信於民了。現在皇上把案子交給了我,我是廷尉,應做天下執法的公平人。要是從我這兒出了偏差,那麼天下執法的人都會任意增減刑罰,這叫百姓怎麼辦呢?”文帝見張釋之說得頭頭是道,十分在理,便讚揚說:“還是廷尉處理得得當,是朕錯怪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