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潛規則八:韜光養晦,成大事大智若愚(1)(3 / 3)

隻要善於引導,怒也可助人成就大事,所以對怒我們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行。

身居高位的人,凡事不能容忍,動輒發怒,那麼就會遺過於下麵的人;如果在下位的人,不顧禮義,卻逞強發怒,一定會冒犯上位的人。隻要有一方不知製怒,而輕易發作的話,後果都是貽害更多的人。

唐太宗貞觀2年,河南有個叫李好德的人有精神病,常亂講一些妖言,皇帝下令大理丞相張蘊古去察訪此事。張蘊古察訪後上奏折說李好德確實有病,而且有檢驗結果,不應當抓起來。後來有人上書彈劾張蘊古,說他是相州人,而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是相州刺史,所以說是張蘊古討好順從他,考察之情也不會是實事求是。皇帝很生氣,在街上把張蘊古殺了。後來此事為魏征處理,皇帝暗地裏很後悔。

由於自己一時的怒氣,不詳細核實,不作認真細致的調查,就草菅人命,唐太宗也過於輕率了。這是不忍怒氣的後果,人一發怒,出於一時的激憤,做事就有可能過火,等到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為時已晚。就在同一年裏,又有一次,唐太宗又因為瀛州刺史盧祖尚文武雙全,廉直公正,征召他進朝廷,告訴他:“交趾久久沒有得到適當的人去管理,現在需你去鎮撫。”盧祖尚行禮感謝後出來,不久就感到後悔,他托病推辭。皇上派杜如晦等人宣讀詔書,盧祖尚堅決推辭,皇上非常生氣,說:“我派人都派不出去,還怎麼處理政務?”下令在朝廷上把他殺了,但很快又感到後悔。魏征對他說:“齊文宣帝要任青州長史姚愷為光州刺史,姚愷不肯去。文宣帝氣憤地責備他,他回答說:‘我先任大州的官職,隻有功績並沒有犯罪,現在卻讓我擔任小州的官職,所以我不願意去。’文宣帝就饒了他的死罪。”唐太宗說:“盧祖尚雖然有失臣子的禮義,我殺了他也太過份,由此看來,我還不如文宣帝呢。”馬上命令追複盧祖尚蔭庇子孫任官的權利。

唐太宗認識到了自己做事因怒不忍,過於急躁,連殺了兩位臣子,悔恨之意溢於言表。盡管他知錯能改,但畢竟有些事情是無法補救的。正是出於怒能造成嚴重的危害,所以古今中外許多人都下功夫去研究製怒的辦法。很多人發現製怒的唯一良方是忍。在一般的情況下,人們應該抑製憤怒情緒的發作,以利自身健康,以利團結他人,以利相安和諧,以利國家社會安定,以利事業發展。縱觀天下成大事者均是喜怒不形於色之人,若一時氣怒,不僅傷身,還會為日後成大事設下重重“關卡”。

點評:

在這複雜的社會中成就大事,如果太輕易暴露自己的情感則容易受到傷害,人應該學會保護自己。

3.不動聲色達目的

處世的方式多種多樣,歸納起來不外乎兩種,一種是外露型的,一種是隱忍型的。

外露的處世者一般生性耿介,心直口快,有啥說啥,眼裏裝不進一粒沙子。這種人自然不失其熱心腸,花花腸子少,不記仇,不整人,但缺少婉轉回旋,尤其是在機智上稍遜風騷。隱忍的處世者顯得深沉許多,心裏裝得住貨,喜怒不形於色,比較圓通。但他們隱忍有屈,咬咬牙吞進肚裏,能屈能伸。這種人通常不動聲色,讓人防不勝防,被人稱作為狡猾。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誰標榜自己的個性是外露還是含蓄,也不可能隨便給誰貼上標簽。相反,大多數人卻在追求“二合一”式的為人規範。給人留下直爽印象的人,骨子裏可能隱藏著什麼不便明言的小秘密,而那些讓人老覺著陰險的人,則可能張口就稱自己是個直腸子。其實,這就是一種深藏不露的處世哲學。

一個能成大事者必懂得韜光養晦,深藏不露的哲學。為達目的“忍辱負重,臥薪嚐”。

中國古代帝王隋煬帝就是這樣一個深藏不露,善於偽裝自己的處世高手。

隋煬帝楊廣在登基前本是隋文帝的次子,文帝內定的接班人原是楊廣的同胞哥哥皇太子楊勇。為了奪取太子之位,將來做隋朝第二代皇帝,楊廣可謂煞費心機。

作為隋朝的開國皇帝,楊堅珍惜國力,崇尚節儉。他的妻子獨孤皇後深得文帝寵信,政見常與文帝相和,宮中稱為“二聖”。她有兩大特點:一是節儉,反對奢侈;二是嫉妒,反對男人納妾,尤其反對男人與妾生養子女。這是一個具有奇異癖好的女人,不但自己吃醋,也為別的女人吃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