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多喜歡發號施令,喜歡讓別人聽從自己,然而,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結果會如何?特別是在你走向社會後,如果你成了一個部門的經理,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迫你的下屬做他不喜歡的事情,會收到理想的效果嗎?當然不會!其中的原因可想而知。
崔文泰是一業務部門的經理,他經常高高在山,讓下屬做他認為該做的事情,他總是不分清事情的具體情況,今天讓這個下屬做那件事,明天又讓他做另一件事,不管他願不願意喜不喜歡,崔文泰把事情拋給他們後就什麼也不管了。
然而,結果卻不令人滿意,下屬們經常做的一塌糊塗。崔文泰很生氣,問下屬們怎麼搞的,連最簡單的事情也做不了,簡直丟大臉了。下屬解釋說,他們本來不是負責那一個的,要他們去做,且說了,隔行如隔山,同一個行業不同部門的不同人負責的也不同,要把其他的同事工作交給他,他當然很難勝任。崔文泰不高興,批評他們抱怨。
崔文泰又招了一些員工,叫他們去做事情,起初還好,不過漸漸地崔文泰又犯了當初的毛病,沒有一個員工做得令他滿意。
崔文泰一直把錯誤的矛頭指向員工,希望他們改正,然而他不從自身出發,依舊讓員工做著他不能勝任或者不喜歡的事情,公司的業績大大下滑。當嚴重虧損後,崔文泰才明白,自己的領導方式出了問題。
於是,崔文泰調正思路,讓員工們做他們喜歡能勝任的事情,盡量發揮他們的潛能,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每個人都做得不同,並不像以前,這個同事做他的,那個同事做另外的。現在,每個員工都有了分工,而且都在自己喜歡勝任的範圍之內,公司的業績很快上升,就快就扭轉了慘淡的經營,取得了不菲聲譽。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人們大多有這樣一個通病,喜歡把自己的意念強加於別人,不管別人願不願意,特別是在上級對下級的過程中,上級總認為,既然是下屬,就得完全聽從指導,不得有絲毫怨言。然而,上級的觀念不一定時刻正確,他把自己的想法和觀點強加給別人,讓別人去做他不能勝任甚至不喜歡的工作,下屬會把事情搞砸,時間久了,也就失去了對上級的興趣,上級再布置什麼任務,他一般都是敷衍了事地完成,不用費多少心血,反正他不喜歡做。崔文泰的事件正說明了這個道理,試想想看,讓下屬做他不喜歡的事情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而如果讓下屬做了他喜歡的事情,結果就會與眾不同,就會扭轉乾坤,出現嶄新局麵。所以,不要強迫他人做他不喜歡的事情,以免整日消磨,無所成效。
(1)你不喜歡被別人強迫,也不要強迫別人,給他選擇的餘地,讓他更好地去發展他自己。他會感激你,不會因為你的無理而懷恨在心,如果他是你的下屬,他會努力地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讓你滿意;如果他是你的朋友,他會很坦然地接受你,就算你不要求他去做,他往往也會主動忙幫,比起你強迫他做,收到的效果會好很多。
(2)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是一種壓抑,如果你具有熱心腸,經常幫別人做著事情,有好多事情你也不願意去做但你必須得去做。有時候,我們大不必那麼苛求自己,實在做不到就拒絕,拒絕是一種成長,但一定要注意拒絕的方式,學會拒絕,不委屈自己,讓自己做主,他會理解你。
(3)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何必要強求別人呢?就算他表麵上答應了,他心裏也可能有千百個不願意,這樣,與其讓他表麵上承認,不如讓他放任自適吧!他不喜歡的很難做好,喜歡是取得成功的砝碼。
(4)別人強迫你你不高興,你強迫別人別人也不高興,所以幹脆放手,每個人都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都能把事情做到及至完美,彼此歡喜彼此欣賞,還有什麼不高興呢?
(5)妥協、退一步是另一種方式,當別人強迫你做你不喜歡的事情,有時做一下也無妨,人要學會忍讓,你喜歡做的事情不可能時時都有,你也不可能時時都做著你喜歡的事情,要學會為別人著想,就算自己不情願,忍一下又何妨?
(6)別人喜歡那種不傷害別人的人,你強迫別人做他不喜歡的事情,往往你就讓他痛苦,讓他陷入了困難的境地,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迫他做,他就要“反抗”了,輕則和你不和,重則和你發生一些刻骨銘心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