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培養孩子的責任感(2 / 3)

(1)觀察人在自然界的勞動:隨著季節的變化,可帶孩子到附近的農村觀察農民的勞動,如春耕、夏種、秋收、冬藏,或者到附近街道參觀綠化工人的勞動,認識各行各業人們的勞動,也可以帶孩子到工廠、工地、商店去觀察人們的勞動。

(2)通過圖書、影視認識勞動:在認識勞動的過程中,不管是通過何種途徑,都應講清這項勞動的名稱,所使用的工具,人們勞動的社會意義,各行各業人員勞動的認真態度和幹勁,在勞動中的革新創造。通過認識勞動,培養孩子尊敬和熱愛勞動的感情,使孩子樹立將來要為勞動者服務的決心,或者像他們一樣從事這些有意義的勞動,並進一步培養孩子熱愛勞動的品德。

3.培養孩子愛勞動的習慣

為了使孩子成年後有一定的責任感,並有一定的生存能力、競爭能力、創造能力,必須從幼年開始注意培養勞動感情,養成愛勞動的習慣。對孩子進行勞動教育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讓孩子幫助大人共同做完一件事情:例如,媽媽洗衣服時讓孩子洗自己的手帕,媽媽打掃衛生時,讓孩子掃地、擦桌子、洗抹布;爸爸修自行車時,讓孩子給遞鉗子、螺絲刀等,或者是修完後讓孩子擦洗自行車。這樣,可以讓孩子懂得,在家庭,在社會,人與人之間必須合作。

(2)讓孩子幹些簡單、有趣、符合孩子年齡特點的零活:不要等孩子長大了才做,而是越早越好。一般孩子在會走路的同時,就有幫助媽媽的願望。一個2歲的孩子就可以搬拿東西,如每次在孩子玩完玩具後都可以讓他自己收拾玩具。4~5歲的孩子可以懂得簡單的指示,可讓他們自己整理衣物,自己疊被、放被。7歲的孩子就可以負擔家庭義務了,開始最適合他們做的就是吃飯時擺放好凳子,洗幹淨自己的手後擺放筷子等。讓孩子做家務必須是能帶給孩子一種成功感、勝利感的勞動。但注意不要強迫孩子去做自己無能為力的事情,如果孩子失去信心,那就不願再試了。

(3)確定現實的標準:不要拿大人的標準要求孩子,有的家長一看孩子幹得不像樣子,就恨不得自己幹,要知道孩子就是孩子,他們肯定做得不如家長,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經過多次的練習,他們會做得不錯的,所以要讓孩子親自去做,一定做完。家長可以告訴孩子任何事情隻要做多了就會了。家長先教孩子怎樣做,或者和孩子一起做,最後讓孩子獨立做。在幹活兒前要做些引導,但不要急於插手。如果孩子用自己的方式去做時不要幹涉,以培養孩子的獨創精神。如果孩子有能力做的事情沒有完成,應堅持下一次一定能做好,給他一定的期限,但是不要責備。

(4)不要賄賂:對孩子完成一件工作最好的報答是一個微笑,一個擁抱,或者是一句“謝謝”。在孩子可以聽到的場合,向別人誇獎孩子也是一種獎賞。當然,有時可給孩子一些零錢作為報答,但不要把它當做一種交易。如孩子收拾自己的床鋪,收拾自己的襪子、鞋子,這是孩子本應該做的,不應給報酬。

(5)不要把分配孩子幹活當做懲罰孩子的一種手段:孩子犯了錯誤,就罰孩子幹這幹那,把幹活看成一種懲罰手段,把勞動和勞動改造聯係起來,時間長了,孩子就會厭惡、懼怕勞動,甚至躲避勞動。

(6)要多指導,不要輕易代替:不論讓孩子幹什麼活兒都應先做示範,孩子做完後,要予以表揚,並指出不足,特別在技巧上要給以指導。如孩子在學校裏打掃衛生,有的家長怕孩子累著,就從家裏帶抹布,並親自到校幫助孩子打掃,這不僅給家長帶來額外負擔,更使孩子養成依賴、懶惰的習慣。如果孩子第一次洗抹布、擦桌子,家長應指導他抹布如何洗,桌子怎樣擦,讓孩子自己動手,這樣孩子以後就可熟練掌握了。另外,孩子不願讓大人幫助做的盡量不要去做,不要放不開,要培養孩子自己完成任務的習慣。

(7)不要讓孩子做得過多:注意過於繁重的勞動會影響孩子的成長。比如,一個10歲左右的孩子,讓他放學回來做飯,還得照顧有病癱瘓的奶奶,時間一長孩子就感到很憂鬱。事實證明,負擔過重的孩子會意識到自己像一個小“奴隸”,而不像一名家庭成員。由於做得過多,就影響了孩子的遊戲、學習和娛樂時間,這就會使孩子對勞動感到厭煩乏味。

4.責任心的養成

例:

一個小學五年級的男孩,性格內向,他的家長是中學老師,一心想培養孩子的自尊和責任心。家長認為最佳的方法是嚴格地要求自己的孩子。所以,平時孩子有什麼地方沒有符合自己的要求,就常常遭到家長的訓斥。家長沒有注意到,訓斥得越多,孩子越是膽小,整天膽戰心驚。可是當孩子麵露畏懼,家長還說:“你為什麼這麼膽小,你這樣是不會有出息的!”當孩子做出一副滿不在乎的神情時,家長又責罵孩子“嚴肅一點,別嬉皮笑臉!”所以,孩子左右為難,當孩子變得越來越內向後,家長對孩子非常失望,感到自己的孩子真是無藥可救,枉費了自己的一番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