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培養孩子的自控能力(2 / 3)

(6)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方法要一致,這樣孩子就沒有可乘之機。

(7)注意家庭的合理擺設,不要把電視機、錄音機、玻璃杯、煙缸、鍾表等,放在孩子(特別是兩三歲的孩子)容易拿到的地方。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好動,對什麼都好奇,家長不讓他動的東西,他越要動。如果家長稍注意一下,就完全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衝突。

4.如何培養孩子的自製力

因為孩子的發育還沒有成熟,所以他們缺乏自製的能力。如果任憑孩子的行為自由發展,缺乏外在或內在的約束力來管治他們,孩子就不會完成任何他們所不喜歡的工作,也不會接受他們所不願接受的命令,更不會養成對家長順從的習慣。這樣的孩子長大之後,就不會自覺地管束自己,在他們的眼裏沒有任何權威,可以為所欲為,隨意頂撞家長、老師以及領導,隨意違反紀律,這樣在別人眼裏他們就是沒有規矩的人。

家長在孩子年幼的時候,要用外在的約束力幫助孩子培養自我管束、自我控製的能力。要求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可以讓孩子學習如何控製自己的衝動。等到孩子進入青少年期後,便可以逐漸地成為具有責任感和自製力的人。任何的外在約束力也不如孩子內在的自我控製。

家長要注意把握孩子的行為,家長對孩子的哪些行為應該受罰,哪些行為可以不理會或采取別的方式來處理,應心中有數。

如一個4歲的孩子說自己騎自行車非常的好,而且他是非常認真的,並非是開玩笑,他真心希望家長相信他的謊言,如果家長不相信他,他就會很生氣。而家長希望他誠實、清白地做人,這時家長是否應該懲罰他呢?絕對不可以。對學齡前的孩子,他們並不能很清楚地區分幻想和現實。他們往往把幻想當做現實,他們看到別人的自行車騎得非常好,希望自己也能去騎,這樣的話,他們在幻想的時候,則認為自己已經會了。這時家長既不能懲罰,也不能讚成,可以這樣說:“天啊!希望你再長4歲後能長這樣的本事。寶貝,別美了,該吃飯了。”

如一個6歲的孩子,突然向家長提出一個無理的要求,如“今天我不去上幼兒園”,而家長沒有答應,孩子則大發脾氣,把自己的玩具摔在了地上。其實,這是孩子在發泄他的不滿情緒,對於這樣的表現,家長是否要加以製止呢?是的,一定要製止他,這個孩子是明知故犯,他正等著看家長的反應。家長若不采取行動來矯正,這種行為會日趨嚴重,他每次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采取各種各樣的方法,若不加以製止,到了青少年期他的行為會更加放肆。孩子直接侮辱家長或老師的態度,或有損長輩尊嚴的行為,務必要懲罰,尤其當孩子明知自己的行為錯了的時候。

有一個2歲男孩,有一次在吃飯的時候因為一點小事發脾氣了,於是把手中的筷子摔了出去,爸爸看到了非常生氣,就打了他。隔了幾天,孩子又一次在吃飯時發了脾氣,他習慣地舉起了筷子,但是爸爸發現他猶豫了一下,因為他記起了上次扔筷子後爸爸對他的懲罰,但最終還是把筷子扔了出去。結果他再次受到了爸爸的懲罰。幾周後,這個男孩又一次在飯桌發脾氣了,他記得以前的兩次懲罰,所以他隻是發脾氣,沒有扔筷子,這次爸爸沒有懲罰他。後來,他爸爸對朋友說,一個孩子要有規矩,一個家庭也要有規矩,在我的家庭中允許孩子發脾氣,但是不允許發脾氣扔筷子的行為,因為我知道如果允許了孩子扔筷子,那麼孩子以後就可能摔碗,甚至掀桌子,那麼孩子就會有許多越軌的行為,所以應當把這些不良行為製止在萌芽狀態。

孩子在現實生活中也有感到壓抑的時候,家長應讓孩子以恰當的方式來表達自己一些事情的不滿,不能壓抑他們的情感,應以仁愛的態度來接納孩子,以冷靜誠懇的心態來處理孩子的感覺,可以讓孩子哭泣,因為這是孩子對挫折的情感反應。但是,家長不能讓他們用不恰當的方式來表達,如不允許他們大聲地喊叫或者是摔東西,因為喊叫和摔東西是對家長尊嚴和所代表權威的攻擊,這類攻擊對家長和孩子都有害處,應該加以製止。

對於孩子經常出現的一些錯誤要耐心,有的時候,孩子由於年幼不是很容易接受經驗教訓,如一個孩子在吃飯的時候經常把飯碗打翻,對此家長不要發脾氣,因為孩子並不是存心地打翻自己的飯碗,可以不斷地幫助孩子糾正,這樣等過了一陣子之後,孩子就會注意到碗應該放置的地方。

如果一個孩子在學校經常不遵守校規,甚至老師叫其告訴家長到學校裏去,他也不告訴家長,因此家長又認為他撒謊,對於這樣的行為,可以對孩子的行為給予懲罰。事後家長應與老師談談,看看他為什麼不守校規,並且想想孩子為什麼不對家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