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回 孫權降魏受九錫 先主征吳賞六軍(1 / 3)

孫權在合淝受挫以後,接受教訓,改變靈活戰略,執行務實外交。所以,東吳在此期間,節節進展,比之陷於仇恨報複情緒中的劉備之捉襟見肘,進退失據,要顯得灑脫多了。

乘虛奪得荊州,是他執行這一政策的勝利。然後,聯曹中拒曹,抗蜀後和蜀,處處表現主動積極。雖甘為曹丕納貢之臣,但從不俯首聽命。對於西蜀,實行重修舊好,不談過去,著眼未來,再申聯盟之舉,亦頗可取。

更主要的是孫權建立了自己的安危存亡的理論體係。他認為:“夫存不忘亡,安必慮危,古之善教。昔雋不疑漢之名臣,於安平之世而刀劍不離於身,蓋君子之於武備,不可以已。況今處身疆畔,豺狼交接,而可輕忽不思變難哉?”所以,魏文帝於222年、225年、228年多次伐吳,皆失利退兵。可見孫權周旋於魏、蜀之間,能夠漁利成功,和他有一個加強戰備,嚴陣以待的指導思想以及不敢鬆懈,時刻警惕的內部環境,是有關係的。

卻說章武元年秋八月,先主起大軍至夔關,駕屯白帝城。前隊軍馬已出川口。近臣奏曰:“吳使諸葛瑾至。”先主傳旨,教休放入。黃權奏曰:“瑾弟在蜀為相,必有事而來,陛下何故絕之?當召入,看他言語,可從則從,如不可,則就借彼口說與孫權,令知問罪有名也。”先主從之,召瑾入城。瑾拜伏於地。先主問曰:“子瑜遠來,有何事故?”瑾曰:“臣弟久事陛下,臣故不避斧鉞,特來奏荊州之事。前者關公在荊州時,吳侯數次求親,關公不允。後關公取襄陽,曹操屢次致書吳侯,使襲荊州;吳侯本不肯許,因呂蒙與關公不睦,故擅自興兵,誤成大事。今吳侯悔之不及。此乃呂蒙之罪,非吳侯之過也。今呂蒙已死,冤仇已息,孫夫人一向思歸。今吳侯令臣為使,願送歸夫人,縛還降將,並將荊州仍舊交還,永結盟好,共滅曹丕,以正篡逆之罪。”先主怒曰:“汝東吳害了朕弟,今日敢以巧言來說乎?”瑾曰:“臣請以輕重大小之事,與陛下論之。陛下乃漢朝皇叔,今漢帝已被曹丕篡奪,不思剿除,卻為異姓之親,而屈萬乘之尊,是舍大義而就小義也。中原乃海內之地,兩都皆大漢創業之方,陛下不取,而但爭荊州,是棄重而取輕也。天下皆知陛下即位,必興漢室,恢複山河,今陛下置魏不問,反欲伐吳,竊為陛下不取。”先主大怒曰:“殺吾弟之仇,不共戴天!欲朕罷兵,除死方休!不看丞相之麵,先斬汝首。今且放汝回去,說與孫權,洗頸就戮!”諸葛瑾見先主不聽,隻得自回江南。

劉備伐吳,不用諸葛亮,是劉備的大錯。但諸葛亮眼看著他錯下去,聽之任之,難道就沒有責任嗎?劉備失敗後,他說:“孝直若在,必能製主上東行;就使東行,必不傾危矣!”

如果反問:“法正能諫劉備東行,你豈不更能嘛?假如你也東行的話,會敗得這樣慘嗎?”他會怎麼回答呢?諸葛瑾使蜀求和,也是孫權的低姿態政策。對於強者魏如此,對於弱者蜀也能如此,表明孫權有過人之智,而氣急敗壞的劉備,則簡直沒有一點政治家的樣子。

卻說張昭見孫權曰:“諸葛子瑜知蜀兵勢大,故假以講和為辭,欲背吳入蜀,此去必不回矣!”權曰:“孤與子瑜有生死不易之盟,孤不負子瑜,子瑜亦不負孤。昔子瑜在柴桑時,孔明來吳,孤欲使子瑜留之,子瑜曰:‘弟已事玄德,義無二心,弟之不留,猶瑾之不往。’其言足貫神明。今日豈肯降蜀乎?孤與子瑜可謂神交,非外言所得間也。”正言間,忽報諸葛瑾回。權曰:“孤言若何?”張昭滿麵羞慚而退。

信人者得人,疑人者失人。

瑾見孫權,言先主不肯通和之意。權大驚曰:“若如此,則江南危矣!”階下一人進曰:“某有一計,可解此危。”視之,乃中大夫趙谘也。權曰:“德度有何良策?”谘曰:“主公可作一表,某願為使,往見魏帝曹丕,陳說利害,使襲漢中,則蜀兵自危矣。”權曰:“此計雖善,但卿此去,休失了東吳氣象。”谘曰:“若有些小差失,即投江而死,安有麵目見江南人物乎?”權大喜,即寫表稱臣,令趙谘為使,星夜到了許都,先見太尉賈詡等並大小官僚。次日早朝,賈詡出班奏曰:“東吳遣中大夫趙谘上表。”曹丕笑曰:“此欲退蜀兵故也。”即令召入。谘拜伏於丹墀。丕覽表畢,遂問谘曰:“吳侯乃何如主也?”谘曰:“聰明仁智雄略之主也。”丕笑曰:“卿褒獎毋乃太甚!”谘曰:“臣非過譽也。吳侯納魯肅於凡品,是其聰也;拔呂蒙於行陣,是其明也;獲於禁而不害,是其仁也;取荊州兵不血刃,是其智也;據三江虎視天下,是其雄也;屈身於陛下,是其略也。以此論之,豈不為聰明仁智雄略之主乎?”丕又問曰:“吳主頗知學乎?”谘曰:“吳主浮江萬艘,帶甲百萬,任賢使能,誌存經略,少有餘閑,博覽書傳,曆觀史籍,采其大旨,不效書生尋章摘句而已。”丕曰:“朕欲伐吳可乎?”谘曰:“大國有征伐之兵,小國有禦備之策。”丕曰:“吳畏魏乎?”谘曰:“帶甲百萬,江漢為池,何畏之有!”丕曰:“東吳如大夫者幾人?”谘曰:“聰明特達者八九十人,如臣之輩,車載鬥量,不可勝數。”丕歎曰:“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卿可以當之矣!”於是即降詔,命太常卿邢貞齎冊,封孫權為吳王,加九錫。趙谘謝恩出城。

曹丕不弱,一語中的。

敢於把這話公開亮出來,倒比不講,使對手有包藏禍心、難以叵測之印象為好。有些事,閃閃爍爍,含糊其辭,耐人尋味好;有些事,開門見山,直白道來,使旁人無置喙之地,也不失為一種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