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先聽別人怎麼說(1 / 2)

一位外交官的太太在她丈夫初人外交界帶她出去應酬時,她在那些場合總是感到非常難受。她是個來自小地方的人,麵對滿屋子口才奇佳曾在世界各地住過的人,她拚命找話題,不想隻聽別人說話。

後來有一天,她向一位不大講話但深受歡迎的資深外交家吐露了自己的問題。這位?交家告訴她說:“每個人說話都要有人聽,相信我,善於聆聽的人在宴會中同樣受歡迎,而且難能可貴,就好像撒哈拉沙漠中的甘泉一樣。”

這位外交官太太就像很多人一樣,認為話說得越多,才越成功,事實上與人溝通的方式不在於你表達了多少,而在於你聆聽了多少。生活中,大多數人都習?在談話中拚命表現自己,滔滔不絕地說個沒完,而事實證明,這樣做隻?引起別人的厭煩,好的談話習慣應?是多聽少說,這樣做會使你更受歡迎。

蕭伯納人很聰明,是個很健談的人,少年時,他總是習慣表現自己,無論到哪裏都說個沒完,而且出語尖刻,人們被他說一句,便有體無完膚之感。有一次,他的一個朋友在散步時對他說:“你說起話來真的很有趣,不錯,非常可喜。但大家總覺得,如果你不在場,他們會更快樂,因為他們都比不上你。有你在,大家就隻能聽你一個人說話了。自然,你的詞鋒確實很銳利,但這麼一來,朋友將逐漸離開你,這對你又有什麼益處呢?”朋友的這些話給蕭伯納很深的觸動,從此他立下誓言,改掉了“一言堂”的說話習慣,於是他又受到了朋友的尊敬和歡迎。

談話應該是雙向的,如果你隻顧自己發表意見,而不願聽別人說話,甚至不容別人插話、發表看法,交談就變成了“一言堂”。“一言堂”的談話方式,或許可以顯示口才,但結果往往事與願違,使人覺得你自高自大、蔑視他人的存在。雖然常常發言可以加深別人的印象,但長篇大論地說下去,容易使人厭煩。為此,自己每次“發言”所用的時間從總體上講,宜短不宜長,通常自己講一兩分鍾之後,就應主動把“講壇”讓給他人。要是碰上別人“發言”過久,或是意欲發表個人見解,應耐心等候。他人講話結束之前,千萬不要打斷。一次生動活潑的談話,要求每個交談者注意不但自己說,也要讓別人說。聰明的談話者,往往不是急於發表自己的意見,而設法讓對方開口,談他所關心的問題,吸引對方與自己交談。

許多人在與人交談中,習慣將自己放在主要位置,白始至終一人獨唱主角,喋喋不休地推銷自己,滔滔不絕地訴說自己的故事。這樣非但不能表現自己的交談口才,反而令人生厭。有個名人說過:漫無邊際的喋喋不休無疑是在打自己付費的長途電話。要知道池蛙長鳴,不為人注意,而雄雞則一鳴驚人。這就說明過多地“說單口相聲”是不能交流思想的。此外,交談時應談論共同的話題,長話短說,讓每個人都充分發表意見,留心別人的反應,這樣才能融洽氣氛,眾情相悅。美國著名口才大師亞曆山大·湯姆曾說過:“我們談話就像一次宴請,不能吃得很飽才離席。”的確,不管你有多少話題,口才多麼好,如果不顧對方的想法,隻管自己打開話匣子後,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的獨白,勢必會引起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