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語音規範無誤,注意正確性(1 / 1)

我們說話時,不僅內容要真實準確,形式也要規範無誤,注意正確性。具體說來,要做到以下幾點:

1、語音要規範。

規範的標準是說準確的普通話。說話者的發音準確與否,直接關係到聽話者的理解是否正確。例如:

有一位老師,到一所小學去給一年級的小朋友作宣傳演講。她一走上講台,就拿出一張小圖片,雙手舉著說:“小朋友,大家請看小肚皮。”孩子們一聽要看小肚皮,就把衣服扣解開了。因為圖片的遮擋,老師沒有看到孩子們的動作,便又問:“小肚皮上有什麼?”孩子們異口同聲地答道:“肚臍眼。”

原來,這位老師講得不是規範的普通話,使孩子們誤會了。

2、遣詞要確切

一個詞單獨存在是無所謂正確不正確、恰當不恰當的,但如果這個詞使用在句子中,與其他詞發生了結構上的關係時,就有正確不正確、恰當不恰當的問題了。而且詞義還有大有小,詞義的色彩還有褒有貶。這就需要我們能根據聽話的對象和表達的內容來選擇使用準確的詞語。既不能大詞小用,小詞大用,也不能褒詞貶用,貶詞褒用。當然,修辭上的易色另當別論。例如:

小王的親戚張大媽和兒媳總鬧矛盾,小王想勸她們和睦相處,便給她們寫了封信。信中有這樣一句話:“你們不要總吵架,叫別人笑話。你們應該肝膽相照,和平與共……”

在這句話中,小王就犯了大詞小用的毛病。“肝膽相照,和平與共”,應用於國際關係,而用它來勸說婆媳間的矛盾,就極不準確了。

與小王相反,外事局的張局長又犯了小詞大用的毛病。一天,張局長與一外國訪問團座談。座談會將結束時,張局長作總結發言,他說:“不管國際風雲怎樣變換,我們兩國都要抱成一團兒……”

這“要抱成一團兒”,應該用於個人之間的關係,而用於兩國間就犯了小詞大用的毛病。

另外,有些詞還有習慣用法,對這些習慣用法的詞,一定要遵從它們的使用習慣,不能隨意用其他詞語替代。否則,就不能正確地表達思想。例如:

一天,某領導主持一個追悼會,本該說“請默哀三分鍾”,卻說成“請難過三分鍾”。三分鍾過後,他還沒想起“默哀”一詞,隻好繼續用“難過”,說:“現在難過結束”。

“默哀”與“難過”是同義詞,但在追悼會上,習慣上說“默哀三分鍾”,不說“難過三分鍾”。這是約定俗成的,不能隨意改變,改變就難以為人所接受。

3、停頓要恰當。

停頓是指句子當中、句子之間、段落之間和層次之間的間歇。我們說話時,該停不停,不該停而停,都會影響聽話者的理解。例如:

某單位調整工資以後,在一次總結會上,一位領導同誌在作報告時說:“通過這次調整工資,極大地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加了工資的和尚,未加工資的同誌,都紛紛表示……”“妙語”一出,全場聽眾嘩然,紛紛揶揄道:“我們這裏又不是少林寺,怎麼還有和尚?”

“怪不得我們這些人沒長工資,原來把指標送給廟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