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股票就是購買企業的一部分(2 / 2)

即使換個角度,也就是投資者最關心的股票價格變動看,也是如此。自從伯克希爾公司買入上述股票後,由於本益比不斷增加,上述4家公司股票價格的上漲幅度雖然在個別年份與企業本身經營狀況不相吻合,可是總體來看,股價上漲幅度還是高於業績增長幅度的。

也就是說,如果投資者不像巴菲特這樣過於關注上述股票的內在價值,而隻是關注它們的股價變動情況,這種長期持股同樣會取得豐厚的獲利回報。相反,如果投資者從投機心態看問題,不能堅持長期投資的話,這樣的豐厚回報也就失之交臂了。

巴菲特一再強調,伯克希爾公司賬麵上的投資獲利,如果一定要根據會計期間進行劃分,這種做法實際上並沒有任何意義。伯克希爾公司絕對不會為了要讓賬麵上好看一些就去賣掉那些股票,從而違背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的。

關於這一點,巴菲特幾乎每年都要表明他的這一觀點。例如他在伯克希爾公司2002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無論整體收購一家公司還是購買該公司的一部分股權,伯克希爾公司都會從所有者身份來考慮問題的。那麼,具體到某一家企業而言,巴菲特又是如何來考慮這個問題的呢?他說,在大多數時候,購買某個企業的部分股權是一種“比較便宜的選擇”,所以你會在伯克希爾公司的資產組合中看到股票投資占大多數;可是如果整體收購和部分擁有股權兩者評估出來的內在價值差不多,伯克希爾公司會“強烈偏愛擁有一整家企業”。

一般認為,巴菲特之所以會有這種想法主要有三點原因:一是因為既然該企業物有所值,那麼當然是這樣的投資越大越好;二是從會計納稅角度看,整體收購企業有利於節稅、避稅、推遲納稅;三是整體收購某企業,伯克希爾公司可以通過控股該公司行使所有者權力,保證該企業按照伯克希爾公司的經營理念繼續前行。

當然,上麵所說的前提都是兩者內在價值差不多。巴菲特說,如果購買部分股權比整體收購更便宜,它們就會傾向於前者;如果某種特定債券足夠吸引人,伯克希爾公司也會優先考慮投資這些債券。這方麵比較典型的是,2002年巴菲特根本不考慮市場經濟狀況如何,就大筆買進符合上述條件的債券,並且希望這樣的投資規模越大越好。

不過話說回來,無論整體收購企業還是擁有部分股票、購買債券,伯克希爾公司的這些舉措都是從長期投資角度來對待的。

[巴菲特智慧結晶]

巴菲特認為,投資者如果能從企業所有者角度來對待股票投資,也就是說,如果你能把買入該股票的考察工作像整體收購該公司一樣重視,投資的獲利回報就能得到保證,投資失誤就能大大減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