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對於買進部分股權的方式感到滿意,但真正會令我們雀躍的卻是能以合理的價格100%地買下一家優良企業,我們偶爾會締造如此佳績(也希望能夠再次做到)。這是一件相當困難的工作,比買進部分股權要困難得多。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現身說法]
巴菲特認為,投資者買入股票的價格必須合理,買入價格過高是老天爺也不同意的事。隻有買入價格合理,才能談得上確保獲利回報。當股票買入價格合理時,100%買下一家優秀企業是最令人雀躍的。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82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雖然他過去曾經說過,采用買進部分股權的方式所得到的股票交易價格更合理;但如果能以同樣合理的價格100%買下一家優秀企業,他會感到更加歡呼雀躍。
他說,伯克希爾公司投資部分股權的做法,隻有當伯克希爾公司可以用合理的價格買到吸引人的企業才行得通,而這需要溫和的股市來配合。而股市就像老天爺一樣,他會幫助幫助過自己的人,卻不會原諒那些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人。對於投資者來說,如果買入的股票價格太高,就會抵銷該企業未來10年的經營業績。
巴菲特一直強調,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最佳指標是淨資產收益率(當然需要經過必要的調整),不過他在伯克希爾公司1982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承認,這一指標對伯克希爾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越來越小。
究其原因在於,隨著伯克希爾公司在不具控股權股票(股權比例在20%以下)方麵的投資比重越來越大,根據會計準則規定,會有越來越多的利潤分配無法反映在伯克希爾公司賬麵上。
換句話說,伯克希爾公司投資的這些沒有控股權的股權投資所得到的經營業績,有相當大部分無法出現在伯克希爾公司賬麵上,所以單單計算伯克希爾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已經無法真實反映其經營業績了。
例如,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81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通過對伯克希爾公司旗下不具備控股權的4項主要投資進行預測,按照其持股比例,可以分配的年末利潤總額高達3500萬美元。也就是說,這3500萬美元的利潤本來是應該反映在伯希爾公司年報上的,現在隻是因為伯克希爾公司不具備控股權,所以在年報上無法體現這筆經營業績。
一年後的1982年,這4項主要投資中有3項持股比例沒變,1項持股比例有大幅度增加,隨之而來的是這筆不能反映在伯克希爾公司年報上的未分配利潤也已超過4000萬美元。
巴菲特特別提醒說,這4000多萬美元不能入賬的經營利潤還僅僅是這4項主要投資項目的,除此以外還有其他一些項目。要知道,真正反映在當年伯克希爾公司年報上的經營業績,包括這4個項目已經發放的1400萬美元現金股利在內,還不到4000萬美元。巴菲特的意思是說,伯克希爾公司年報上所反映的經營業績還不到實際業績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