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是男人最驕傲的時刻?
是天天回家有個暖被窩,還是左擁右抱、夜夜笙歌?
是話筒閃光燈跟著走,還是屋簷之下處處有人聲?
是一個項目塵埃落定時,老板拍著你的肩膀說:“給你提三級!”還是比賽中打敗了一個個強勁的對手,心愛的人癡癡地看著你驚呼:“你怎麼這麼厲害!”
……
這些時刻也許很幸福,但一定不是最驕傲的時刻。
我最驕傲的時候,是聽到別人說了一句:“爺,明兒個您可要來啊!”這句話,原本是電影裏一個妓女的台詞。那時候,我還很小,逼著弟弟妹妹們學著她的語氣跟我說:“爺,明兒個您可要來啊!”
做爺的感覺,真好!
直到現在,我一直認為,男人最驕傲、形象最高大的時候,就是他征服了別人的時候。男人征服男人,那就是事業;男人征服女人,那就是婚姻。
毛澤東主席曾說過一句名言:“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人,天生具備征服的欲望。所以,人永遠要去征服一些東西。政治家追求權力、科學家征服自然、哲學家征服理論、文學家征服語言、運動員征服極限……那麼,我們普通人征服的是什麼?
弗洛伊德曾說:“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其動機都來自性欲和虛榮心。”卡耐基也曾說過:“人最基本的兩大欲望,就是性和渴望偉大。”總結來說,無論是根據弗洛伊德的意見,還是根據卡耐基的話,人的最終欲望隻能靠“性”和“征服”兩者來滿足,而這兩者又都能與婚姻親切“握手”。也就是說,一場婚姻到底如何,我們從這兩者就能看出來。
滿足性欲望,一般來說隻要不是同性戀,隻有異性才能做到。對於男人來說,隻要有一個穩定的性伴侶,就比較容易滿足這一欲望。
而滿足“征服”欲望卻要難得多。渴望偉大,是希望有一個人甚至一群人服你、信你、聽從你,從而體會“征服”帶來的快樂: 一呼百應,氣壯山河!大地,在我腳下;國權,在我手中!誰再敢多說一句話,我大袖一揮,統統消失!可是,男人,尤其是普通男人,要做到這點,真的難比登天。一山不容二虎,試問天下“既生亮”,還能容得下周瑜嗎?
而女人的出現,就讓這一點成為可能。賈寶玉有一個著名的比喻:“女兒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見了女兒,便覺清爽,見了男人,便覺濁臭逼人。”女人天生溫柔細膩,一不留神崇拜上了男人,就滿足了男人的征服欲望。
征服一個女人,可以同時滿足人的兩大欲望。因此,對一個男人來說,一個美滿的婚姻,便是他最大的財富。不過,婚姻之初,年輕人大多考慮的是情投意合、門當戶對,不可能深層次考慮這麼多。同時,年輕人也很少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問題,長相、身高、學曆、經濟能力、自己需要結婚的急迫程度、相互之間的感覺等,都會造就男女的初次聯姻。隻有一個成熟的男人,才會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理智地對待自己的婚姻。
離婚,雖然是結婚的反麵,同樣也閃現著“征服”的影子。我在辦理婚姻案件的過程中,從男主人公或女主人公身上,或多或少都能發現,“征服”與“被征服”的強大矛盾已經成為離婚的基本動力之一。
俞剛和妻子剛結婚的時候,在社區開了一家雜貨店。妻子管理店裏的事務,而俞剛負責尋找貨源,兩人分工明確,共商家事,小日子過得緊湊而有興味。慢慢地,兩個人開了一家小超市,結果越做越大,變成一家大型超市,再後來又開了幾家分店,變成了連鎖超市,最後兩人幹脆關了超市,把樓層開放,吸引別人來開服裝店,自己轉身做起了房產生意。這錢是越賺越多,日子悠哉遊哉,出門坐氣派的大奔,關門踩在真絲地毯上,地毯下是巴西龍鳳檀木地板,嘴裏叼著一支丹麥石楠木煙鬥,別提有多愜意了。
但俞剛偏偏就在這時候犯了諢。有一天,他讀到漢武帝的一句“歡樂極兮哀情多”,想那漢武帝要啥啥沒有啊?大將軍衛青一出馬,天底下還有哪個人敢說自己能打?就漢武帝那樣的人物,歡樂著就好了,哀情個啥勁兒?別人或許都不能理解漢武帝,但俞剛能。為什麼?因為俞剛也到了那個境界,要啥啥都有,所有的物質欲望都得到極大的滿足,從而轉向精神追求,開始尋找物質之外的“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