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九變十化始原革(下)(1 / 2)

3月10的這天下午,市紀委的那兩位領導聽了街市上傳言的緋聞後,立即回到單位認真地分析著人們說得有鼻子有眼的事實,禁不住覺得事態的嚴重性已非同小可。

作為市紀委,在根據《黨章》和其他法規的規定,貫徹執行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同時,既要受理黨員、黨組織的檢舉、控告和申訴,又要本著保護和教育好幹部,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

市紀委的兩位同誌本著不冤枉一個好人,保護好一個幹部的心態出發,反複地爭論著人家檢舉的鐵的事實。

對人們所傳言的緋聞是真還是假,暫隻能作猜測,但餘燕在銀行開戶及轉賬賬目已是鐵證如山的事實。

紀委那位女同誌陳述,文明鄉全鄉共有10個煤礦,按文明鄉政府內部規定共需收取DZ經費共180萬元,現已入賬無假。

如果是Q單獨一個大型煤礦多交納20萬元那是肯定不現實的,因為那些煤礦老板都是很齊心且有一定的財務知識,沒有文明鄉政府的財務收據,他們是不會輕意如數交款,即使交了款他們也會找收款的人索取收款收據。

同時,對文明鄉政府所收取的費用,他們都知道最終要交納財政專戶管理,且收取該項收入的文明鄉政府也絕不會不交財政入賬,文明鄉政府內部也清楚該項DZ經費的用途及額度。

“如果文明鄉政府規定的DZ總經費與向煤礦實際所收取的經費數額不一致呢?”那男同誌假設著說。

“他們所收取的DZ經費不是公開的嗎?全部用於老百姓的建設發展方麵,在誰手裏交不都是要轉入財政資金專戶。”那女同誌按常理分析著文明鄉的資金管理辦法。

男同誌又大膽地假設說:“作為DZ經費是一項保密的財務數據,煤礦老板並非對文明鄉政府所規定收取的DZ經費總額度了解。如果文明鄉政府規定的DZ總經費與向煤礦實際所收取的經費數額真不一致呢?比方說,文明鄉政府向各煤礦所收取的DZ經費分別都是20萬元,而文明鄉內部所規定的總額度是180萬元,那麼這就多出了20萬元。作為收款人同樣按規定的資金收入全額存入入銀行,表麵上看什麼問題都沒有,文明鄉政府內部也都知道向煤礦所收取的DZ總經費一分也沒少,煤礦老板也有相應的收款收據。”

那女同誌認真聽著男同誌的大膽假設後問道:“那又是誰在專門收此項DZ經費,且在財務上做得如此隱密而不為人知呢?”

“這就和文苑賓館不一樣了,文苑賓館是通過承租人直接采取假合同的形式而從中讓某些人謀取利益。而DZ經費涉及到某些煤礦能不能繼續生產的問題,所以他們在收取的過程中,通過各種方式方法讓煤礦老板不得不按時交納DZ經費。至於轉入餘燕賬上的20萬元資金,那是在已經布置好資金入庫的同時,慌稱打入餘燕的賬戶也可,畢竟那些煤礦老板也都知道餘燕就是文明鄉政府的報賬員,就這樣信以為真,其中之一的Q煤礦老板就將所需交納的DZ經費轉入了餘燕的銀行賬上。”

那女的聽著男同誌的分析,輕輕地搖著頭問道:“這麼簡單呀?那指使轉賬的人就是擁有餘燕銀行賬戶存款的嫌疑人了?”

“應該是這樣?如果從反麵假設成立的話……”

市紀委的兩位同誌經過多次的分析認證,最終決定直接查找轉賬的存款所有人。並本著不打草驚蛇的意圖,先叫餘燕回單位裝著一無所知的樣子繼續上班。

3月11日上午,餘燕在市紀委同誌的安排下,要求嚴格遵從市紀委的保密決定,立即回到文明鄉繼續上班,等待人家檢舉人員的反映常態再作下步打算。

下午,在文明鄉辦公室簽到的餘燕仍然和平常一樣,繼續和大家開開心心地上著班,並積極準備著明天重大工程的開工儀式。

第二天上午,餘燕在趙書記等領導的指導下,眾多單位人員也一起來到錦秀村,參觀著在鬱河邊積極開展的鄉村建設及石漠化生態保護工程開工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