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父子在關押期間,並不比陳氏在村裏好過,段希元雖然反感用酷刑,但必要的刑訊手段卻是不能少的,手段不用太高明,隻讓父子兩個晚上不睡覺,呂必成年輕能扛得住,呂父卻年老體弱,第二個晚上就堅持不住了,承認是自己唆使妻子克扣阿元的口糧,心情好的時候一天給一頓稀粥喝,心情不好的時候就餓上兩三天,連大人都堅持不住,更何況是三歲的小娃娃。
呂父雖然承認了是自己主使的,但死不承認自己要餓死阿元,一個是過失殺人,一個是主觀殺人,這一點他還是能分得清楚的。
段希元結合陳氏的證詞,及仵作解剖的結果斷定,呂父前有將阿元拋棄之心,後慫恿許氏惡意虐待阿元,已經構成蓄意謀殺,最後判處呂父十五年徒刑,呂必成包庇罪犯,杖三十,罰徭役一年,許氏則判枷號六個月,以儆效尤。
對此判決,夏仲春心有不滿,大清律例謀殺罪可是要判死刑的,但律法歸律法,實際判刑的時候卻有很多“潛規則”,如父殺子判徒刑,子殺父則是剮刑,父母殺害女子,則刑罰比兒子要輕,在判刑的過程中,判官並非全然按照律法判刑,還要考慮很多因素。
段希元知道她對這個判決不滿,解釋道:“這在很多人眼裏已經是重刑了,我曾經翻閱過之前的卷宗,曾經有一樁父親將女兒虐待致死的案子,當時的縣令才判了六年。”
“可阿元並不是他們家的人,沒有血緣關係。”
“我就是考慮到她不是呂家人,才判了十五年,這已經是極限了。”
“我明白了,多謝段大人為阿元討回公道。”夏仲春福了一福,謝過他這些日子的操勞。
“這是我身為父母官應該做的,你不用謝我。”兩人此時正站在縣衙前的工地上,兩人離得有四尺遠,周圍站滿了衙役,段希元問:“如今糧食籌備的如何了?”
夏仲春:“江州一帶普遍大旱,有些頭腦的糧商已經開始屯糧,縱然我們現在出高價,他們也不肯賣,就等著百姓山窮水盡的時候提高糧價,大賺一筆,所以潤清前些日子出發前往湖湘,準備從那邊收購平價糧食。”
“辛苦你們了。”段希元抱拳致謝,“待旱災有所緩解,我會向朝廷為兩位申請表彰。”
“表彰什麼的就算了。”夏仲春笑笑:“都是父老鄉親,盡我們所能為老百姓做些事情而已。”
“有什麼困難盡管跟我說,我這個縣令也不是白當的。”
“段大人可要說話算話。”夏仲春接下這個承諾,隨後又問:“段大人這邊進展如何?”
說起這個,段希元心中一陣心煩,“楊大人還是以旱災沒那麼嚴重搪塞,也是,畢竟他年底就到任了,在他任期期間發生災情,會影響到他的升遷的。”他一向謹小慎微,今天這是被氣急了,當著眾人的麵口不擇言。
“人之常情。”夏仲春表示理解,畢竟屍位素餐的官員占大部分,“所以,我們還是要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