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有好幾個糧倉,分布在全縣幾個方位,之所以這麼做,一是因為一個糧倉放不下太多的糧食,二是因為雞蛋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裏,不過無一例外都派了許多夥計們每天三班倒的看守著,看管十分嚴密,而且這些夥計大都是從附近村子裏雇傭來的村民,幾乎人人都認識,所以想放火燒糧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王郢找來的人叫劉允,他接到活兒之後一開始有些猶豫,畢竟若是事成了,火燒十裏都有可能,陣仗太大了,而且欽差大人還在江州城裏沒走呢,這不是頂風辦案嘛,做壞事就該偷偷摸摸的,陣仗太大那是逼著別人去抓你。
但王郢給的報仇太誘人了,手底下幾個夥計都慫恿他,“大哥,咱們幹吧,幹完這一票咱們拿了錢跑的遠遠的,誰能把咱們怎麼著?就算被通緝了,也不是什麼大事,過個十幾二十年,誰還記得這事?咱們拿著這些錢去哪裏安家不行?”
“就是。”另一個兄弟叫張高的也慫恿道:“咱們哥兒幾個幹活從來都是幹淨利索的,還沒被人抓住過呢,這次肯定也行。我們先買通幾個看守人,找個機會將他灌醉,然後再放火燒糧,偽造成不慎著火的樣子,要是被人發現是故意縱火,那個人的嫌疑最大,那時候我們早就跑到天涯海角去了,這個鍋隻能那個人背。”他已經將方法都想好了。
劉允被幾個兄弟磨的終於動搖了,拍板決定,“好,這單我們接了!咱們好好想想事情怎麼做,讓人察覺不到是我們做的。”
張高是這群人裏的智多星,腦子靈活,鬼點子一會兒一個,每個都說的頭頭是道。最後,劉允決定先收買一個人,打聽清楚糧倉的構造,然後找個月黑風高的晚上,將所有看守的夥計都迷暈,放火燒糧之後,栽贓嫁禍給被收買的那個人。
這些夥計都是夏仲春和林掌櫃精挑細選出來的,一要知根知底,二要老實本分,三要腦子靈活,四要身體強壯,至少符合這四點才會被雇傭,給的工錢也多,又在家門口,所以報名的人趨之若鶩,而這些小夥子也成了十裏八鄉最優秀的女婿人選。
不過,凡是總有例外,在呂家莊糧莊幹活的一個叫曾向紅的小夥子最近很煩惱。他今年已經二十歲了,這個歲數沒成親的是異類,可誰讓他家兄弟多,自己又長得醜呢?女方家原本衝著他的好差事來的,可一相看他,再去看看他那個連站的地方都沒有的家,立即就把頭搖成撥浪鼓,說什麼都肯答應。
今天已經是第十個了,又沒成。這次倒不是對方看不上他,而是他不肯同意,因為對方張口就要二十兩的聘禮,還得有戒指耳環手鐲,還得給女方家做幾身新衣裳,他負擔不起。
垂頭喪氣地從家裏出來,他站在村口茫然地看著幾個岔路,最後選擇了去鎮上的那條,找了個小酒館,要了一壺酒和一碟花生米,自斟自飲,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
“兄弟,能不能拚個桌?”一個穿著褐色短衣的張高站在他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