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高舉旗幟跨世紀!複興中華鑄偉業(9)(2 / 3)

李鵬說,九屆全國人大任期的五年,是跨世紀的五年。這五年是我國勝利完成本世紀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任務,並為實現下個世紀頭10年的宏偉目標打下堅實基礎的重要時期。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的主張。依法治國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也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個艱巨、複雜、長期的曆史進程,貫穿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需要通過不斷的探索,腳踏實地向前推進。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在黨中央的領導下,在前幾屆人大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製建設,更好地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江澤民和李鵬的講話博得全場多次熱烈的掌聲。

李鵬最後宣布: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列席了閉幕大會。

江澤民、李鵬、喬石、朱!基、李瑞環、劉華清、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榮毅仁等同誌,今天下午在人民大會堂宴會廳會見了出席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全體代表,同他們一起合影留念。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政協九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在京的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負責人,參加會見。

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製,推進依法治國而努力工作

1998年3月21日,李鵬在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今天,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開始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剛剛閉幕的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們肩負全國各族人民的重托,一定要盡心盡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憲法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作了明確的規定。我們要嚴肅認真地履行憲法賦予的職權,把保障和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作為我們的首要職責,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製建設作為根本任務,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努力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更好地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下麵,我對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講幾點意見,同大家共同研究。

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

立法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任務。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製,使民主製度化、法律化,使這種製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現在起,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議程上來。”在這一重要方針的指導下,經過近二十年的努力,我國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以憲法為核心和基礎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框架已經初步形成,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重大作用。今後五年,我國的改革將進一步深化,現代化建設將繼續向前發展,這必然對立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黨的十五大提出,要“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實現這樣一個目標,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工作麵臨著十分繁重艱巨的任務。

我們要抓緊製定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麵的重要法律,用法律規範、引導、促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要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推進政治體製改革,完善社會主義民主製度,製定和完善保障人民當家做主和規範行政行為的法律。要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的計劃性。常委會任期五年要有立法規劃,每年度要有立法計劃。根據需要與可能,區別輕重緩急,有計劃、有步驟地完成立法任務。還要研究、起草到2010年的立法綱要,作為長遠立法工作的指導。

立法要從我國的國情和實際出發。這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從實際出發,首先要從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的實際出發。我國人口多、底子薄、地域遼闊,各地的基本情況和發展水平差異很大。這就要求在立法過程中協調好各個方麵的關係,既要符合全局的需要,又要考慮不同地區、不同方麵的實際情況。這樣製定出來的法律才能行得通,才能解決實際問題,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要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和立法成果,為我所用。

立法要以憲法為依據,堅持社會主義法律的統一。要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體現人民的共同意誌,貫徹公民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保障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要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出發,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大局著眼,通過立法來規範國家行政機構的設置、職能和工作程序,以保障國家機構改革的順利進行。

立法要同改革和發展的重大決策相結合。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為目標的改革,是一項全新的事業。改革就是要改變不適合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必然要觸及社會的深層矛盾,難度是很大的。要考慮到各方麵的承受能力,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三者的關係。改革有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改革的難點也是立法的難點。這就要求在立法中把握好一個恰當的“度”。既要堅持改革的方向,有利於深化改革,又要保證各方麵的工作順利進行;既要保持法律的相對穩定性,又要隨著改革的深化適時修改不相適應的法律;既要加快立法步伐,又要選擇好法律出台的時機。要把實踐證明是正確的做法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來,以鞏固改革的成果。

立法要堅持走群眾路線。我們製定的法律體現了人民的意誌和願望,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因此,在立法過程中,必須深入調查研究,采取各種形式,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實行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理論工作者相結合。

改革監督工作,保障憲法和法律有效實施

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監督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是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重要職權。人大的監督權,從根本上說,是人民當家做主、管理國家的權力。人大要依法加強監督工作,使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處於人民的經常監督之下,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

當前,我國法律建設中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法律的權威還沒有真正樹立起來,一些法律沒有得到有效的實施,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和嚴重地存在。法律是人們行為的規範,是社會活動的準則。法律能否得到有效的實施,直接關係到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能否建立起來。樹立法律的權威,關鍵是各級國家機關,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增強法律觀念,提高遵守和維護法律的自覺性,嚴格依法辦事。

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必須把保證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放在突出位置。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執法檢查,切實改進和完善執法檢查工作,使執法檢查更富有成效。要督促“三五”普法規劃的實施,大力開展法製宣傳教育,推動普法工作和各項依法治理活動的廣泛開展。

常委會要圍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改革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工作監督。要加強對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要堅持聽取和審議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製度,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工作監督的主要形式。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擔負著繁重的任務,有些工作難度很大,人大常委會既要做好工作監督,又要積極支持他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