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多為他人著想(2)(3 / 3)

當他開始往這方麵想時,事情就容易了。他的孩子有一部三輪腳踏車,他喜歡在家門口的人行道上騎來騎去。他家附近住著一位好萊塢那兒的人所說的“孬種——?一個比他大的孩子,常把他拉下來,把腳踏車搶去騎。

當然,這個小男孩就哭叫著跑回去告訴他母親,她就會立刻出來,把那個“孬種”拉下來,把自己的小孩再抱上腳踏車。這種事情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這個小孩要的是什麼?即使不是福爾摩斯,也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他的自尊、他的憤怒、他渴望得到重要人物的感覺——所有他最強烈的情感——驅使他采取報複,把“孬種”的鼻子打扁。

當他父親告訴他說,要想在將來的某一天把那個欺負他的大孩子打倒,就應該吃他母親為他準備的食物,並向他保證了這一點,後來他就不再有偏食的毛病了。那個小孩開始願意吃菠菜、泡白菜、吃鰭魚及任何東西,以便快點長大,把那個時常羞辱他的小霸王痛揍一頓。

解決了這個問題之後,做父親的又碰到了另一個難題:那個小孩有尿床的壞習慣。

他同祖母同睡一張床。每天早上,他的祖母醒來,就會摸摸床單,說:“你瞧,江尼,你昨天晚上又幹了好事。”

他會說:“沒有,我沒有,是你幹的。”

責他,打他,羞他,一再地說他母親不要他尿床——這一切都無法使床鋪保持幹燥,因此,做父母的就問:“我們怎樣才能使這個孩子停止尿床?”

他想要的是什麼?第一,他想象爸爸那樣穿著睡衣睡覺,而不想再跟祖母穿一樣的睡袍。祖母受夠了夜間的騷擾,因此,如果他不尿床的話,很樂意為他買一件睡衣。

第二,他想要有一張自己的床。祖母也不反對。於是,他母親帶他到布洛克林的羅塞爾百貨公司,對店員小姐眨眨眼,說:“這位小先生要買點東西。”

店員小姐以一種詢問大人一樣的口氣對他說:“年輕人,我能拿些什麼東西給你看看呢?”

他站在那兒,說:“我要為自己買一張床。”

當店員小姐把一張他母親希望他買的床給他看了之後,於是這個小男孩就在被勸說下,買下了它。

床在第二天送來了。那天晚上父親回到家時,小男孩跑到門口叫起來:“爸爸!爸爸!到樓上來,看看我為我自己買的床。”

做父親的看看那張床,遵守史考伯的訓諭:“誠於嘉許,寬於稱道。”“你會永遠讓它保持幹燥,對不對?”做父親的問。

這個小男孩重重地點了點頭,並實現了自己的諾言——再也沒有尿過一次床。

另一個做父親的,名叫達屈曼,是位電話技師,也是我班上的一名學生,他無法使他3歲的女兒吃早餐。平常那套責罵、請求、誘哄的方式都沒有用。因此做父母的就問自己:“我們怎樣才能使她想吃早餐?”

這個女孩喜歡模仿她母親,喜歡感到自己已經長大成人。因此,有一天早晨,他們把她放在一張椅子上,讓她做早餐。正當這緊要的一刻,做父親的踱進廚房,而她正在攪動早餐食物,於是她說:“瞧,爸爸,我今天早上做了自己的早餐。”

這天早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要求誘哄她吃早餐,她自己卻主動吃了兩碗麥片,因為她對麥片產生興趣了。她得到了一種重要人物的感覺,她發現做早餐是一種自我表現的方法。

威廉·溫特爾有一次說:“自我表現是人類天性中最主要的因素。”為什麼我們在做生意的時候,不能采取同樣的心理學?當我們有了一個巧妙的主意時,為何不讓對方自己說出來,而使對方認為是我們想到的?如此,他就會認為是他自己的主意,他會很喜歡!”

別忘了:“首先,撩起對方的強烈欲望。能做到這點的人,就可以主宰一切,否則將處處碰壁,獨處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