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乃是為內心所形成的各樣感受而活。”——托馬斯·布朗爵士
她才慢跑了半個多小時就出事了,不知從何處冒出十來個年輕人堵住了她的去路,在她驚魂尚未甫定之際,便被這群人架到樹林內,一陣拳打腳踢使得她血流滿麵,隨之又被輪暴,待這群人離去時她已奄奄一息。
我相信大多數人都聽過這則新聞,因為它就發生於數年前的紐約中央公園內,當晚我剛好也因業務而待在紐約。對於這令人發指的暴行我不僅感到震驚,更痛心的是這件事竟然是由一群家境不錯的十來歲年輕人所犯下。跟我們所想的相反,他們都不是來自於破碎的家庭,反而念的是昂貴的私立學校,有的是棒球隊隊員,有的是銅管樂隊隊員。當天他們之會犯下滔天大罪,並不是因為行為偏激,也不是因為吸毒而神智不清,隻是因為好玩而使一位二十八歲的女性幾乎喪命,對於這件暴行他們還沾沾自喜地起了個名字:找樂趣。
就在離華府四百公裏遠的國際機場發生了一場空難,有一架民航客機在暴風雪中起飛而失事,撞上了波多馬克河上的一座橋,當時正是下班的高峰時刻,立時造成大亂。隻見救護車在人群中來回穿梭,救護人員忙著為傷者包紮急救,現場一片狼藉,令人慘不忍睹。就在岸邊有一個人,默默地搶著將救生衣遞給落水的乘客,結果救了不少人命,但並未包括他自己,當救難直升機從河底撈出他的軀體時早已冰冷。這位義行可頌的人士,為了救助那些全然不認識的人,結果卻犧牲了自己寶貴的生命。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他如此重視別人的生命——那些人和他素昧平生——卻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
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得一個家境不錯的人犯下不可饒恕的重罪?又是什麼原因,使得一個人為了救助全然不認識的陌生人,勇敢地奉獻自己的生命?是什麼因素,造就出一位英雄、一位罪犯、一位義士或一位懦夫?是什麼因素,決定了每個人不同的行為?在過去的日子中,我一直都在探索上述問題的答案,讓我認識了一點:人不是個無從捉摸的動物,他所做的每件事都必然有他的原因。或許我們還不能完全確定其中的原因,但是無庸置疑地,每個人的行為背後,必然有一個主要的推動力量,這個力量影響了我們生活中的每個層麵。各位可知道這個影響你目前井將來的力量是什麼嗎?那就是“痛苦與快樂”,我們可以說人生中所做的每一件事,不是為了逃避痛苦便是為了尋求快樂。
經常我們會聽到有些人談起,希望人生有所改變,可是就是做不到,結果徒然使自己失望、祖喪、甚至於生起自己的氣來。雖然他們知道要有所變,可是就是拿不出行動來,其中隻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弄錯了對象,因為要想改變得從“因”找起,而行為乃是“果”,本末倒置怎麼會有效呢?
了解並利用痛苦和快樂這股力量,你就能立即且永遠地改變自己的行為,追求到所企望的人生。然而你若是不懂得利用這股力量,未來就注定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隻能像動物或機器人般地受環境擺布。或許你會覺得我說的沒有道理,然而不妨想一想,為什麼有些事你明知道該去做而沒做呢?
你可知道拖延是什麼意思嗎?那就是你知道應該去做而遲遲未去做。何以會有這樣的行為呢?答案很簡單,那是因為覺得此刻去做會比日後去做來得痛苦,因此便拖延了下去。然而你是否又有這樣的經驗,一件事拖到某個時候,忽然發現再不去做,壓力就會大到痛苦的地步,於是你就趕忙去做了?為何你會有這樣的改變呢?那是因為痛苦和快樂在你心目中的位置互易之故,突然之間你覺得再不采取行動將會比拖延下去更令你痛苦。
“一個人在事還沒做好之前便想逃避,待事到臨頭會覺得更痛苦”——塞尼卡
是什麼原因讓你不敢去接近朝思夢想的人?是什麼原因讓你不敢著手進行計劃已久的事業?為什麼你一直遲遲不節食?為什麼你不趕快完成論文報告?是什麼原因妨礙了你實現美夢的行動?
答案很簡單,就算是明知道那些行動對你絕對有好處,能帶給你許多的快樂,卻未去行動的主要原因就在於你有些瞻前顧後,以致於錯失掉大好機會。難道你擔心想接近的人會給你吃閉門羹嗎?難道你害怕新事業若失敗會連累到目前的工作嗎?難道你擔心節食會使肚子餓得難受,最後受不了而吃得更多,結果體重反而更增加?難道你怕投資失敗而蒙受金錢的損失嗎?如果所擔心害怕的都不幸猜中,那為什麼又要去嚐試呢?
對於大部分人的感受來說,“得到”所會帶來的快樂遠不如“失去”所能帶來的痛若。請問,盡力防止十萬元被偷跟努力去賺十萬元,你會選擇哪一項?事實上大多數的人寧願多花精神守住他們已有的,而不願冒險去追求心裏所希望的。
“成功的秘訣就在於懂得怎樣控製痛苦與快樂這股力量,而不為這股力量所反製。如果你能做到這點,就能掌握住自己的人生,反之,你的人生就無法掌握。”——安東尼·羅賓斯對於這股孿生力量,經常有人會問起我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既然痛苦對我們的影響較快樂為大,那麼為什麼有的人已經吃過苦頭卻仍不改呢?答案是他所吃的苦頭還不夠,也就是說他所承受的痛苦尚未達到“臨界點”,因而不足以使他改變舊有的行為。如果你曾經因某種行為讓人受不了,後來卻改掉了這種行為,那很可能是你感受到沒有朋友的痛苦達到了臨界點,而不想再承受下去的結果。當痛苦能把我們的感受帶到這種地步時,它就成為我們的朋友,促使我們為得到快樂而拿出新的行動,終於產生新的結果。這種現象並不限於人際關係方麵,在生理方麵很可能你就會有過這樣的經驗。譬如你因為身體胖得擠不進飛機的座位、穿不下過去的衣服、上樓梯就猛喘,終於有一天你氣急敗壞地喊道:“我受夠了!”然後就作出了個減肥的決定。是什麼原因讓你作出那樣的決定呢?是不是因為你不想再受這樣的痛苦,而想得到未胖之前的快樂所致呢?
當然,痛苦和快樂尚有程度之分,譬如說“屈辱”就是一種較強烈的痛苦,而“不痛快”就是一種較輕微的痛苦,然而不管痛苦的程度是強或是弱,總都是我們作決定時得考量的一個因素。同樣地,快樂在我們作決定時也扮演和痛苦一樣的角色,我們生活中的許多行動就是因為對快樂有所期望而展開。快樂也有程度強弱之分,然而什麼樣的快樂是強、什麼樣的快樂是弱,那就有賴各人的主觀認定。譬如說午餐時間你要到外頭去吃飯,途經公園時正好有一個交響樂團在演奏貝多芬的曲子,你是不是會駐足聆聽呢?這很可能得看你對音樂的喜好而定了。你若是喜歡古典音樂,就有可能坐下來而顧不得去吃飯,因為能聽到這樣的音樂,對你而言實在是一件再快樂的事不過了;然而你若是喜歡熱門音樂,很可能隻是瞄一眼便走了,因為那提不起你多大興趣;然而若是你的肚子實在是餓的難受,此時就算是你對古典音樂再有興趣,很可能多待一會兒都是痛苦了。在我們每日的生活中,經常會出現類似這樣的事,而我們得不時想一想該采取什麼樣的行動,算一算它會給我們帶來何種後果。
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課
就是痛苦與快樂這股力量,影響了唐納德·特朗普和德麗莎修女的人生。或許你會說我是不是弄錯了,他們二人怎可以相提並論,事實上我說的一點都沒錯,他們都是被這股力量所驅使,隻不過二人的價值觀分別處在兩個極端,二人對於痛苦和快樂都有不同的詮釋。人生中我們所學到最重要的一課,便是懂得什麼使我們快樂、什麼使我們痛苦,就因為每個人所學到的不同,因而才有不同的行為。
到底是什麼力量,驅使了唐納德·特朗普的整個人生呢?是那追求快樂的力量。他希望擁有世界上最大且最豪華的遊艇、買下最昂貴且最雄偉的辦公大樓及精明地成交每一樁生意,說得簡單一些,就是他一心想賺得巨大的財富。在他的心目中什麼是最痛苦的呢?他認為在任何事上屈居第二把手是最痛苦的一件事,那無異於就是失敗。推動他不斷往前衝的主要動力,乃是因為他極力想避開這樣的痛苦,這個推力遠大於他想追求快樂的推力。見到特朗普從他的王座上跌落下來,他的對手都非常快樂,因為這是特朗普最大的痛苦。
然而德麗莎修女卻和特朗普截然不同,她十分關心貧苦的人,當見到他們受苦就有如自己也一同受苦,當見到印度不公平的社會階級製度,她的心就如同刀割,惟有對他們能伸出援手,她才覺得痛苦減輕。就德麗莎修女而言,人生的意義在於幫助印度加爾各答——印度語的意思是快樂之城——的貧苦大眾,在這裏擁擠地住著上百萬飽受饑餓和疾病肆虐的赤貧百姓。在她看來,快樂乃是跋涉過及膝的爛泥和臭水,進入肮髒簡陋的低矮小屋,抱著為瘧疾和痢疾所苦的瘦弱孩童的軀體。她悲天憫人的胸懷,驅使著她去幫助下層階級的人脫離痛苦,而她的痛苦也才能消減,相對來說這也才能使她感到快樂。她認為人生真正的意義,就在於把自己奉獻給需要幫助的人,那是人生中最高的情操。
拿特朗普這種重視物質享受的人和德麗莎修女這樣高貴的人道主義者相比,大家很可能會認為有些不倫不類,然而若是從痛苦和快樂這種角度來看,他們二人的行為還真是有脈絡可尋。雖然他二人的生長環境和家世背景多少會影響他們人生的選擇,不過最根本的原因在於他們都有自己認定好壞的標準。
是你所認定的痛苦和快樂決定了你的人生影響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個決定,便是在很小的時候便認為求知乃是生命中至高無上的快樂。我認為隻要能找出改變人們行為和觀念的知識,那麼我想要什麼就能有什麼,而求知就是我避開痛苦和得到快樂的秘訣。過去這些年來的求知,使我了解了人類行為的奧秘,這幫助了我改變人生,把我和許多人連結在一起。求知也讓我學會了“舍”。隨時把握機會把真正有價值的與周圍的人分享,這使得我感到快樂和滿足。這種給予的方式讓我衍生出另外一種快樂,就是把自己所學到的知識教給別人,使他們也能得到高品質的人生。這就是我人生的目的,也是我人生最高層次的快樂。
痛苦和快樂是怎麼樣地影響我們的人生呢?就以吸毒為例,我們對於它的痛苦或是快樂,認知會影響我們的人生至深。同樣地,這個道理也可用在你對飲酒上、抽煙上、人際關係上、甚至於你對於人的信任上。
如果你是一位醫生,是否就是因為多年前認為從事這樣的行業能帶給你快樂,因而便作了“將來作個醫生”的決定?我遇見好多醫生告訴我,醫生這門行業帶給他們無比的快樂:停止了患者的痛苦、治愈了病人的疾病、救活了人們的性命,除了這些快樂之外他們尚且得到社會的尊重,這對他們又是另外一層的激勵。音樂家們之所以願意奉獻心力於這一行,乃是很少有其他事能比音樂更使他們快樂的了。至於企業家們的快樂,則來自於所作的決定,帶給社會更多的就業機會、生產更多社會所需要的產品、更加提高人們的生活。
我們不妨去看看那些過世的知名演藝人員,例如約翰·貝路希、佛萊迪·普林茲、亨德裏克斯、貓王艾維斯·普雷斯利、詹尼斯·查普林和吉姆·莫裏森,他們的快樂和痛苦是什麼呢?為了逃避痛苦他們求助於各種煙毒,然而這隻能使他們獲得暫時的快樂,結果卻使得演藝事業走下坡,這全是因為不能好好控製自己的情緒和理智所付出的代價,然而在他們未吸食毒品之前卻有上百萬的歌影迷呢!很早以前我就對煙酒和毒品避之猶恐不及;你可別以為那是我聰明,而我隻能說那是我比較幸運。我之不喝酒,乃是因為在我還是個孩子時,有一次在家裏見到有人喝醉酒而吐得一塌糊塗,那種痛苦的模樣留給我極深刻的印象,讓我知道喝酒實在不是,件好事。我還有一個對喝酒印象不佳的經驗,便是一位好友的母親留給我的,她胖得實在是不像話,約有二百公斤重,每當她喝醉酒便會緊緊地摟著我,使我的臉上和身上沾滿了她的口水。因而這使我對酒感到深惡痛絕,如今隻要聞到別人嘴裏所呼出的酒氣,便會使我極不舒服。
然而啤酒對我來說又是另一樁故事。在我還是十一二歲時並不把啤酒當酒來看,那是因為家父喜歡喝,而他又從來沒有過像我那位同學媽媽的壞毛病,事實上家父喝起啤酒來的模樣還真不賴,就因為他喝的也不多,所以我對啤酒的印象始終不壞,甚至於也希望學學家父喝酒的架式。
有一天我就真學起父親,想試試喝啤酒的滋味,於是請媽也給我來上一罐。一開始她不同意,說酒不是什麼好東西,可是我並沒接受,因為在我的印象裏,爸爸喝酒的模樣似乎告訴我啤酒實在是很好喝。經常我們會聽不進別人的話,隻相信自己的看法,而那天的經驗我認為使我成長了不少。媽最後經不起我一再的央求,相信若是不給我個難忘的教訓,遲早我是會到外頭買來喝,於是她說:“好罷,你是要學你爸爸是嗎?那麼就得像你爸爸那樣的喝法。”我不解地問道:“這話是什麼意思?”媽媽回道:“你得一次喝足六罐啤酒。”我聽了自信滿滿地說:“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