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人道還是商道,合作都是走向成功的必由路徑。當今社會,獨往獨來拒絕與他人合作的人,無疑是選擇了一條最難走、最不可能成功甚至可能遭遇夭折的人生之路。唯有同舟共濟,走雙贏之路,才是時代發展中的生存之路,才是互惠互利的財富之路。
1.合作雙贏:互利的人道與商道
人類發展的曆史一再證明,對抗的結局是雙方都要付出重大的代價,難以取得預期的目的。現實社會的生活也一再顯示,隻有合作才能各獲其利,謀求更大的發展。人們之所以要合作,不僅僅是為了避免失敗,減少過多的損失,更主要的是為了獲得利益。在合作中,獲利也突破了個人的範圍,體現在雙方的互惠互利之上,隻有雙方都獲利,合作才可能成功;隻有互惠互利,雙方才能建立起牢固的物質基礎。
合作雙贏是一種人道。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把“惠”和“利”狹義地解釋為“實惠”或“財物”之義。事實上,在合作中追求的互惠互利中的“惠”和“利”應作廣義的解釋,一般情況下我們認為它是“利益”的意思,它表明合作者所追求的都是給雙方帶來共同利益的活動。再廣而言之,則表明合作者所追求的互惠互利是一種共同的價值,這種價值存在於合作者共同的活動與共同的目的之中。
合作者對“互惠互利”這種目的的追求奠定了他們活動的基礎,如果不存在互惠互利的共同目的,合作的各方是很難走到一起的。企業之間的聯盟,朋友之間的合作都植根於對共同利益的追求。合作給各方帶來的互惠不僅表現在財產的增加,更表現在自身實力的增強,使自身更具競爭力,發展更快等方麵。隻有互惠互利,才能使合作成功,達到合作的目的,而且,隻有互惠互利,合作各方才能進行長久的合作,才能使各自獲得更長遠的利益。
社會的發展早已離開了“個人英雄主義”時代,互惠互利的合作是現代人類和社會存在的基礎和前提。雙贏理念成為了人們生活、工作的理念,合作則是雙贏理念下人們所選擇的最佳行為,而互惠互利則是雙贏理念的外在動因。
合作雙贏是一種商道。現代社會的發展已使商人意識到“你死我活”的獨占欲望的結果是一無所有,得到的隻會是比以前更糟的境遇。而雙贏則可以改變這種境況:它使雙方從對抗到合作,從無序到有序,從短暫的存在到永久的矗立,這些都顯示出雙贏理念代表著一種奮進的精神,一種公正的理念和一種精明睿智的思想。
合作雙贏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在人與人以及人與自然的對話中贏得更好的結果,它不是逃避現實,也不是拒絕競爭,而是以理智的態度求得共同的利益。因此,雙贏的態度是積極的,它的精神是奮進的,它拒絕消極回避、悲觀無為的思想,而以積極追求的心態達到預想的目的。
2.既競爭又合作,才能互利共存
在競爭中持友好合作姿態,避免你死我活、兩敗俱傷的惡性競爭;在維護共同利益的同時,保證自己的最大利益。這是當代商場中的生存法則之一。
在市場競爭中,真正聰明的商家不是視商場如決鬥場,不是動輒作殊死的較量,而是盡可能避開正麵交鋒,盡量采取迂回的戰略,尤其避免兩敗俱傷的惡性競爭。大家都很清楚,市場競爭盡管激烈,但真正要發展到你死我活的情況還是不多的。視對手為仇敵,動輒作殊死搏鬥的競爭策略,決非上策。
一味競爭,拚個你死我活而不計後果,是商人的一大忌諱。很多競爭本來沒有那麼激烈,卻被雙方的意氣用事、毫不妥協激化。
其實我們在競爭時不妨靈活一些,視野開闊一些,不計一城一池之得失,以長遠的整體的利益為重。
就像任何競賽一樣,市場競爭也有很多“競賽規則”。這些規則雖隻是約定俗成的,並沒有明文規定,但其效力卻不能低估。譬如,我們可以讚美自己的商品,但卻不應故意貶低對手的商品。為了推銷自己的商品,而說對手商品如何如何不好,這是很多商家常犯的一個錯誤。這很容易結怨對手,給自己帶來報複。顧客也會疑竇頓生,對你的商品和你的人格都產生不信任。
其實,類似這樣負麵的競爭對大家都沒有好處,你降價,我降得更多,一味較勁,增大了成本,降低了贏利,於己於人都不利。有時候,形成一種鬆散的合作關係,則可大大減輕這類無益的競爭。要知道,每個商家都有自己的長處和優勢,也有自己的短處和劣勢,倘能取長補短,互相學習,就能共同提高經營實力和競爭實力,這就是合作的好處。
事實上,市場競爭中的對手們不僅可以在競爭中達成某種默契,還可以在競爭中建立直接合作關係,例如連鎖經營、互相參股、統一商圈內的價格等等,合作自有合作的好處。
在競爭中合作,能夠變小資本為大資本,尤其在開辟新市場時,合作就具有很大的優勢,過去單個資本不敢冒險的市場,現在則可輕鬆地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