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形態中的虎(2 / 2)

早在3000餘年前的西周時期,便有虎撲人玉雕,造型與甲骨文中虎食人組成的字很相似,隻是更形象化。玉雕刻畫猛虎將一個壯年的男子撲倒,四肢也爬在人的身上,但沒有張開血盆大口噬人,反而扭轉頭來,瞻顧背上馱的小虎。小虎也很警惕地注視著後方,不知有何含義。

甲骨文中的“虐”字結構是所謂“蓋從虎口”,《說文》釋為“虎足反爪人也”。研究人員便定名“歸玉虐文佩”;所謂“文佩”,是古人佩帶在身上的裝飾物。然而佩玉多是吉祥的造型,會不會把虎撲人不吉利的凶物帶到身上,尚值得研究。此件實物現藏於美國西雅圖美術館。

由於虎的形象凶猛,直到現在,大人常常用老虎嚇唬孩子:

“別哭!別哭!大老虎來啦!”

東北地區有首搖籃曲:

黑瞎子(熊)背著鼓來啦,老虎媽子跳牆啦,正在窗外望你哪。咬羊啦!咬豬啦!

寶貝你可別哭啦……

這首歌謠一唱,娃娃必定嚇得鑽進被窩裏,連大氣也不敢出一聲。

自古以來,人們為了保護自身和家畜的安全,便把虎作為重要的捕獵對象。商代甲骨文中便有“□”字,並有“卯卜,貞,獲虎”(京1455)、“獲大虎”(拾10?6)、“任寅卜,貞,王田往來七災……獲虎一豕上交”(存1?2374)等等卜辭。

古時還有很多“射虎”、“縛虎”、“打虎”、“刺虎”的記載。文人們也常常為打虎的勇士們吟詩作賦,歌頌他們的大智大勇。官府也犒賞打虎勇士,並冠以“為民除害”的美名。

秦昭襄王在位的時候,有一隻白虎在秦、蜀、巴、漢地區傷人,襄王以重賞招募能殺白虎的人:封食邑一萬家,賞賜金、帛與此相稱。後為夷人用白竹弩將白虎射殺。秦昭襄王打算履行諾言,隻是嫌他們是夷人,便改為在石碑上刻下與夷人的盟約:免除夷人每人一頃田的租稅,娶妻十人仍不征收人口稅,傷了人不予追究,殺了人不判死罪……

晉人葛洪的《西京雜記》中記述一件打虎人的事跡:“東海黃公,少時為術,能製蛇禦虎,佩赤金刀,以絳繒束發,立頭雲霧,坐成山河。”後來黃公年老力衰,飲酒過度,不能施展刺虎的本領,遂被虎所害。京城附近地區便以黃公的事跡,編演出角抵之戲。

雲南昆明地區漢代滇國遺址出土一把銅劍,劍上雕刻著刺虎的紋樣,紋樣表現一隻猛虎撲向一個婦女的胸部,這位婦人依然頑強地揮動短刀,刺向猛虎的頸部,與虎同歸於盡。這位刺虎的女英雄是誰,沒有留下記載,可能是滇國令人尊敬的女英雄。

在日常語言中,也以虎來比喻惡人惡事,如對瘋狂的外族侵略者,比做“虎狼之師”;對不仁不義的人,比做懷有“虎狼之心”;對橫行鄉裏的惡霸,比做“虎狼當道”;對狠毒的婦人稱為“母大蟲”、“母老虎”。古典文學作品中,稱虎也是“吊眼金睛白額大蟲”。

當年孔子師徒從泰山旁經過,聽到一個婦人在墳前哭訴:“過去我的公公死於虎口,我的丈夫又死了,今日,我的兒子又死了……”經問詢,她的丈夫和兒子不是死於虎口,而是被苛政害死的。孔子聽後歎道:“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也!”

由此可見,人們對自然形態的虎,或懼怕它,躲避它;或詛咒它,獵獲它,征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