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物質範疇(2 / 3)

就好像是一根射線一樣,一直向前不可逆反。

當麵前出現一具僵屍(或木乃伊)時,人們感官所感覺到的是眼前所看到的現實生活中的一具僵屍,而不是幾千年前這個人本身。要想了解或認識這個人的本來麵目和所具備的各種屬性,還必須通過其他的輔助手段來加以實現。

對於第一次所接觸的而以前又從未接觸過的人來講,對方小時候的情況隻能是通過與自己接觸的所有人中和對方相似的人的小時候的情況作為參照係來加以參考而作的想象;而對於以前曾經接觸過的人來講,對方以前的情況也隻能是通過與自己以前曾經接觸時的幾個零星的記憶碎片加以聯係或者說是聽過別人的介紹、看過他的資料作參考後來加以想象。

就好像人們平時在生活中所接觸到的人一樣,那也是在這個時間點上所看到的這個人此時的一種表象,並不是這個人的全部。這個人的昨天是怎樣?去年又是什麼模樣?以前小時候是什麼情況?誰也不能反映其真實麵目。

分關係

產生一個新物質的是唯一的,但是,產生新物質的舊物質不是唯一的,它是一個關於組成的若幹個舊物質的集合。在這集合之中物質之間的相互關係,稱之為舊物質關於的分關係。

該集合之中具有分關係的所有物質之間具有如下兩個顯著特點:

一是物質與物質之間具有對立統一性。物質與物質之間既互相對立、又互相依存。

體現在:當我們把任何具有分關係的物質從總聯係中抽象出來單獨觀察時,物質與物質的對立性就會表現出來,其中任何一個物質都屬於自身不同的性質,此物質不同於彼物質。

物質與物質之間互相依存互為前提表現在:新物質的產生是由組成該新物質的所固定的舊物質組合而成,如果缺少任何其中的一個物質,那麼,會產生不同的新物質。因此,對於一個新物質的產生,舊物質彼此之間是缺一不可的。

二是物質與物質之間具有異位性。如果從事物變化的一個輪回來解釋,則:產生新物質的舊物質是從不同的地方組合而成的。因此,組成新物質的舊物質不處於同一地點。如果一個舊物質處於這裏,那麼,其他物質將會處於別的地方。或者說,一物質處此,其他則處彼。

那麼,對於分關係具有如下性質:事物變化規律的分關係具有雙向性(相互平等性):如果A〒B,則B〒A。

我們將符合分關係的物質稱之為異地物質。即異地物質不具有相同的地點位置。

根據定義,事物變化規律中分關係的異位性表示:如果A〒B,則A、B不在同一空間位置點上,A與B不同地。若A處於此地,那麼B處在彼地。

從事物變化的規律性A·B=C中可以知道,對於產生新物質的所有舊物質之間發生分關係是沒有前後之分、上下之別的。因此,物質的分關係具有可逆性。

雖然構成新物質的舊物質不是唯一的,可能有許多,但是,產生同一物質的所有具備分關係的舊物質處於同一代(輩)。

世界上的所有物質都以自己各自所擁有的不同屬性而客觀地存在於現實生活之中。

我們將存在於同一時間和同一地點的兩個物質稱之為相同物質。那麼,就可得到關於物質存在的唯一性之結論:

世界上不存在兩個相同的物質。用符號“≠”來表示。

也就是說,客觀世界中存在的任何兩個物質要麼不存在於同一時間、要麼不存在於同一點,不可能存在同時同地的兩個物質,既同時又同地的物質是唯一的。

證明:根據物質關係,對於存在於客觀世界中的任何兩個物質A與B,它們之間的關係是原關係(A≒B)和分關係(A〒B)以及差異關係(A×B)這三種之中唯一的一種。

1.如果是A≒B,那麼根據原關係的差時性,A、B不在同一時間;

2.如果是A〒B,那麼根據分關係的異位性,A、B不在同一地點;

3.如果是A×B,那麼A和B既不在同一時間、又不在同一地點。

因此,對於存在於客觀世界中的任何兩個物質A和B,它們之間不可能相同,存在於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的物質隻能是唯一的。

其實,兩個存在物質的性質可以是相同的,但由於產生物質的具有未可知性,因此,產生兩個物質的各不相同,所以由原組合而成的兩個事物也不可能是相同的。

所有事物都在變化之中,但是,事物的變化往往是很不明顯的,人們有時可以直接感覺到,有時需要通過借助於某種科學的技術來加以反映。如從冰到水、水到蒸氣等物質變化就比較明顯;有些物質的變化雖然比較緩慢,但是,人們還是比較容易地能夠覺察它在變化,如動物、植物的生長。有些事物的變化,人們就不太容易覺察它。在微觀世界中的分子、原子、基本粒子在不停地變化著,許多基本粒子從出生到“衰變”,隻有幾百億甚至幾萬億分之一秒,變化速度非常之快。

當我們看到奔馳的汽車、流動的河水、劃破夜空的流星的時候,都不難理解這些汽車、河水、流星是在不斷地變化著。但是,當我們看到停止的汽車等不動物體的時候,就很難理解這些事物在變化著。

其實,這些汽車、河水、流星等物體無論是停止在一個地點也好、從一個地點到另一地點也罷,所組成它們的物質都是不相同的,汽車、河水從表麵上看不動,但組成汽車、河水的物質始終在被腐蝕,所組成靜止的物質也會變化成別的物質。

2:時間與空間概念

的變化引起所產生的新物質是唯一的,產生新物質的也是唯一的。但是,引起產生新物質的舊物質不是唯一的。

要解釋清楚關於時間的概念問題,我們必須從事物發展規律中的繁殖與追溯談起。

2.1:時間概念

從原組合的角度上講,任何物質的存在,也隻是一個過渡。對於任何一個客觀存在的物質,如果從原關係來說,它的存在是由上輩物質的繁殖產生的。因此,可逆法則:任何一個物質的存在,都可以追溯其上輩的物質。根據可逆法則,上輩的物質也都可以追溯其上輩的物質,即上上輩物質,……以此類推。

存在法則:從存在物質原關係來講,在向前追溯的過程中,任何一輩上的物質也都客觀存在的。無論它們存在於什麼時間還是存在於什麼地點,隻有它們的存在,才有現在的物質存在!這是曆史事實,誰也不能改變。

時間樹

如果從一物質出發向前一輩一輩追溯上去,就會出現這樣的拓撲圖:

拓撲就好像是一棵向上不斷生長的大樹,根植於現實之中的物質,越是越上,越是枝繁葉茂。事實上,作為任何一個客觀存在的物質,向上追溯都存在著屬於自己的一棵大樹。即:

時間樹:對於任何一個客觀存在的物質,從自身開始通過原關係向前追溯的過程構成一棵大樹。

因為物質原關係的追溯性表現為之變化時所產生的前後次序性,因此,該拓撲圖也是關於時間概念所形成的一棵樹,簡稱為時間樹。

從每一個客觀存在的物質開始向前追溯,根據原關係的必然性,都可以追溯出產生這個物質的,這個也是必然存在的;從這個出發開始向前追溯,必然存在著形成這個的物質。雖然物質不是唯一的,但是存在卻是肯定的。

連續取一法則:我們可以從這些諸物質之中任意確定一個物質,因為每一個物質都必然存在著一個固定的產生該物質的,因而,從這個物質出發就又可以向前追溯到引起這個物質產生的。再從這個物質的向前追溯出前一輩物質後又引發出了,……

這樣通過原關係追溯到物質再尋求它的再追溯它的物質的這種循環追溯可以一直不斷地追溯下去:

時間概念

客觀世界中存在的時間概念就是事物變化的原關係。是根據事物變化規律性A·B=C中其原關係的追溯性與繁殖性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