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基本體係(1 / 3)

時空哲學的根本問題是研究討論關於存在與思維之間的關係問題。前麵我們已經討論研究了客觀世界的存在問題,即客觀世界的存在或本原為“二元論”,由物質與兩個元素組成了整個客觀世界。它們都屬於不依賴於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存在,相互之間既有聯係、互相滲透,又有區別、獨立存在。

本節簡單介紹了時空哲學所包含的另兩個元素:人的大腦對客觀世界產生的映象所形成的“意識”與受意識控製產生的行動所形成的“精神”。在此基礎上,研究討論時空哲學的基本對象,即關於“物質、意識、精神”四者之間的邏輯關係,或者說是關於“客觀世界、內心世界、主觀世界”之間的辯證關係。

1:意識範疇

要正確認識世界的本原是什麼,全麵正確地回答世界的本質問題,還必須進一步研究人對於客觀世界的反映到底是什麼。或者說,人類對於客觀世界的認識所產生的內心世界與客觀世界關係是怎樣,即意識的起源、本質和作用,正確解釋物質和意識的關係。

1.1:感知

人的神經係統是由動物的神經係統長期發展演變而來的。人與其他動物的神經係統一樣,整個神經係統分為周圍神經係統和中樞神經係統。其中周圍神經係統包括兩種神經纖維:一種是傳入神經纖維,它將神經衝動從感覺器官(眼、耳、鼻、舌、皮膚的表麵、內髒器官等)傳向中樞神經係統;一種是傳出神經纖維,它將神經衝動從中樞神經傳向反應器官(肌肉、腺體)。

其中,中樞神經係統(由腦和脊髓組成)通過周圍神經係統而得以與全身的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聯係起來,這樣就形成了人的主觀行動。如表情、聲音、文字記號、繪畫、圖像、舞蹈動作等等。

我們將關於物質及其現象之稱為第一信號係統;將關於符號及其現象之稱為第二信號係統。同時,將第一信號係統和第二信號係統總稱為信號。

那麼,人類的大腦可以對存在於客觀世界之中的信號產生反映。即人類對於客觀世界的反映內容包含兩個方麵:一是客觀存在的關於物質之種種屬性;二是客觀存在的關於人為所留下的種種符號。人類的思維活動就是如何區別各種信號之間的辯證關係。

感覺

將人類對環境中刺激物進行選擇性應答的五官(眼、耳、鼻、舌、身)神經末梢稱之為五官神經感受器,簡稱為感受器。

感覺是指動物自身的不同感受器分別對存在於客觀世界之中信號所作出的不同的應答。

感覺是動物最簡單最初級的意識反映形式。人的感覺是通過感覺器官對客觀物體(包括自己的身體在內)屬性的反映。人類的感覺從對象上分為兩種:一種是人類對於客觀存在的物質產生感覺,主要表現為五類感覺器官之中的嗅覺、味覺和皮膚感覺等三類;另一種是人類對於客觀存在的現象之產生感覺,主要表現為五類感覺器官之中的視覺、聽覺等兩類。

人類對於客觀世界之觀察的視覺隻是建立在現象之基礎上的關於客觀存在的事物與人之間建立緣分關係所產生的結果。感覺是緣分關係的產物,是由緣產生的一種因緣組合。

其中,感覺的因緣組合表現在:因是由現象之所決定的關於世界中所客觀存在的物體的形態,緣是指人的感受器與現象之組成而產生的物質的各種綜合輔助條件。

感覺是一種特殊的原組合。感覺的原組合體現在:構成感覺原組合之中的原是指人類的神經末梢係統所構成的物質;構成感覺原組合之中的是指產生或引起人類的神經末梢變化的各種綜合因素。物體的原組合不能全部被人體的感受器所感受,物體能被人體感受器所感受的隻能是物體的外在屬性(因)。

知覺

人體自身的神經係統也是現象之的傳遞係統。知覺是人的眼、耳、身等五官感覺器所接收到的關於物體的因通過自身各種不同的神經係統傳遞到大腦的之綜合反映。

我們將感受器所感受到的信號通過神經纖維傳向中樞神經係統引起大腦物質變化所產生因緣組合稱之為大腦關於信號所形成的訊號。

單獨依靠腦的本身是不能產生知覺活動的。人腦隻有在感覺客觀現實的基礎上才能產生知覺,知覺是客觀存在事物的因在大腦中的反映。

知覺不是物質,知覺屬於之範疇。雖然人類五官對於客觀世界的產生的感覺具有本質上的區別:“耳聞目睹”的是客觀存在之(現象),其餘“身體接觸”的是客觀存在之物質。但是,知覺在屬性上沒有什麼區別,都是由神經係統傳遞到大腦皮層中的現象之。

由於因是存在的,緣也是存在的,所以,由因緣組合構成的知覺也是存在的。即:

知覺是存在的。知覺存在於組成人類大腦物質的間隔之中。

通俗地講,雖然知覺存在於人類的大腦之中,但知覺並不是人的大腦本身所固有的。而且,知覺對於客觀世界的反映具有局限性。知覺的局限性體現在兩個方麵:一方麵是受感覺局限性之影響;另一方麵是由人類自身的神經係統傳遞之影響。

由於現象之存在於時空之中,所決定的人與認識事物之間的緣分關係存在著時間間隔,即物質的存在先於感知的存在而存在,所以:

物質的屬性由現象之傳遞,引起人的感覺而產生知覺;感覺來源於物質及其現象之,知覺是在感覺的基礎上對客觀存在產生映象。人的知覺是因緣組合,是人體神經係統的運動與中腦的活動機能。腦是意識主要的活動器官,這是現代科學所證明了的。

感知

感覺是人類感受器對客觀存在的信號所產生的反映,是由物質及其現象之決定的關於人與事物之間建立的緣分關係;知覺是大腦對於客觀存在事物的綜合反映,是由神經之決定的關於人與感覺信號之間建立的緣分關係。

感覺與知覺在反映的內容上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即感覺的對象可以是客觀存在的物質、也可以是客觀存在的;但是,知覺的對象完全是。

感知是感覺和知覺的總稱。是指人對於存在於自身生命場內事物性質的綜合反映。

感知也是由物質及其現象之與神經之決定的關於人與事物之間建立的緣分關係。緣分關係及對事物的感知是人們認識和了解事物的前提和基礎,沒有它們的存在,就談不讓更高階段上的思維與想象。

如:有的人看到了“貝殼”就想起了“大海”、看到了“鼠標”就想到了“電腦”。但這些思維和聯想都是建立在人曾經與大海和電腦之間產生過緣分關係和感知過大海與電腦。否則,看到貝殼就是“貝殼”,看到鼠標還認為是一隻“塑料老鼠”。感知的拓撲圖可以表示為:

感知是因緣組合。也是一種特殊的原組合。

感知的因緣組合體現在:感知是緣分關係的產物,是由現象之所決定的。感知的內容並不是客觀存在的事物,而是物質的因(屬性之外在表現),是物體存在之外部形態。感知的原組合體現在:感知本身也是一種,其存在於人類大腦所構成物質的間隔之中,是大腦之物質(原)與事物現象之的組合。

1.2:思維

根據人體大腦的生理因素,通過人自身的感受器所感受到的信號而轉變成的訊號是構成大腦物質的變化所產生的結果。

記憶

訊號是一種現象之,存在於人體大腦物質間隔之中。大腦中產生的關於該事物的概念是一種因緣組合,是事物的屬性轉化為訊號的綜合。構成大腦中關於事物的概念同樣也具有該事物所具有的本質屬性和基本屬性。雖然它們也都是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但是,其構成事物概念在基本屬性沒有發生改變的時候,在時間意義上具有相對穩定性。

事物在大腦中所構成的概念,如果其基本屬性沒有發生變化,我們將它稱之為大腦關於該事物概念的記憶。如果其基本屬性發生了變化,我們將它稱之為大腦關於該事物概念的遺忘。

大腦的記憶和遺忘都是構成大腦的物質之的變化過程。由於通過人體的感官所感知到的關於事物的概念,也隻是現實存在物體的表象或者部分屬性,它不能反映物體存在和發展的全部屬性與規律性,而隻是事物所具有的部分屬性的外在表現。在大腦中所形成的關於事物的訊號具有分散性、零碎性等特點,因此,遺忘也對於事物的性質來講就存在著部分遺忘和徹底遺忘。

記憶就是人對於存在於過去緣分場內事物在大腦中的反映。人的記憶是過去時空之中的事物性質在大腦中所構成的概念儲存。

記憶是客觀存在的,以記憶為基礎的意識也是客觀存在的。記憶也是大腦對於事物性質的一種複印。大腦對於事物的記憶雖然具有了時間上的可逆性,可以記憶物體的過去,但這種可逆性不具備連續性。

感覺隻是通過現象之來反映事物的性質,而處於不斷的變化中,因而,感覺的東西瞬間就會變成過去,進入了意識的記憶係統;同時,感覺是緣分關係的產物,由於受緣分關係的局限性,感覺到的信號也具有局限性。因此,感覺具有時間上的相對靜止性、空間上的絕對狹隘性。而記憶是在知覺的基礎上,將感覺到的一個又一個信號聯係起來,大腦中就形成了關於事物的發展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