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叫亞力森的推銷員,他費了很大的勁,才賣了兩台發動機給一家大工廠的工程師。他決心要賣給他幾百台發動機,因此幾天後又去找他。沒想到那位工程師說:“亞力森,你們公司的發動機太不理想了。雖然我需要幾百台,但我不打算要你們的。”
亞力森大吃一驚,問:“為什麼?”
“你們的發動機太熱了,熱得我的手都不能放上去。”
跟他爭辯是不會有好處的,亞力森急忙采用另一種策略。他說:“史密斯先生,我想你說的是對的,發動機太熱了,誰都不願意再買。你要的發動機的熱度,不應該超過有關標準,是嗎?”
“是的。”
“電器製造公會的規定是:設計適當的發動機可以比室內溫度高出華氏72度,是嗎?”
“是的。”
“那你的廠房有多熱呢?”“大約華氏75度。”
“這麼說來,72度加75度一共是147度。把手放在華氏147度的熱水塞下麵,想必一定很燙手,是嗎?”
亞力森得到了第三個“是”。緊接著他提議說:“那麼,不把手放在發動機上行嗎?”
“嗯,我想你說得不錯。”工程師讚賞地笑起來。他馬上把秘書叫來,開了一張價值35000美元的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