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行動之對峙事件(1 / 2)

正步入夏季的太陽已經升到正中央,散發出溫熱的烘烤,路上的行人有的打著傘,有的戴著帽,不管打傘的還是帶帽的基本上都是女的,她們害怕太陽把她們的雪白的肌膚膚色給曬黑了。

坐在副駕的陳伯康陰沉著臉,微微泛著黑色,和車窗外的天色絕對的相反,外麵是晴朗的,而車裏卻像是要下雨,而且是暴雨。和他坐在一個車上的徐晏殊看著他的臉色,緊張的話也不敢說了,隻是叮囑著讓司機開慢點。

把眼睛瞪得大大的陳伯康,不敢眨眼睛,他怕一眨眼睛,就控製不住眼淚向下流,也不敢閉上眼,因為一閉上眼,陳為申的笑容和李氏兄弟的麵容就浮現在他的眼前,這會讓他害怕不能控製自己的言語,更害怕會讓自己衝動。

一想起才發生過的情景,就像電影放過的畫麵一樣,一幕一幕清晰可見的呈現在眼前,讓他感到自己是多麼的渺小和虛弱,更讓他感到被斯密斯給戲弄了。

看著丁默邨和斯密斯的醜陋笑臉,陳伯康當即就明白了,他們一起給自己演了一出戲,把自己當成了一個小醜,即便是自己打了丁默邨的手下,也掩蓋不了自己是個小醜。

斯密斯一定是在金錢和威脅的脅迫下出賣了自己,他給法租界巡捕房打電話,也一定是向他們說明情況,告訴他們自己受到日本人的壓力,不得不這麼做,這樣一來兩邊都不得罪,還能安心拿到賄賂。

丁默邨配合他裝模作樣的,以和平的方式拿到疑犯,既得了麵子,又有裏子,何樂而不為,隻是沒想到陳伯康毒打了他的手下,讓他的顏麵有些受損,總的說來也不過是疥癬之疾,不值一提。

想明白其中道理,陳伯康心中的憤怒難以壓製,眼前仿佛又出現了陳為申的笑容。雖然從頭到尾沒有說過一句話,但能看得出來,陳為申認出了他,李氏兄弟也認出了他。陳為申隻是對著他笑了笑,李氏兄弟相互看了一眼對他點了點頭。

但事情的變化是不受陳伯康的控製,在出現了轉變之後,陳伯康拔出了槍對著丁默邨,大聲叫道,想要從他手裏帶走人,先問問他手中的槍答不答應。

這一變化,讓丁默邨的人和斯密斯的人都驚呆了,立刻把槍全都對準了陳伯康。丁默邨強壓下心中的氣憤和驚恐,向斯密斯遞了個眼色,讓他趕緊派人打電話,又對陳伯康故作理解的勸說,以此來拖延時間。

車裏的徐晏殊也嚇慌了,怎麼也沒想到事情居然會到了動槍的地步。而跟隨一起來的巡捕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舉槍吧,對方人多勢眾;不舉槍吧,回去怎麼交代,不說升職獎勵,單就這事一傳出去,自己在警務處裏就別想抬起頭來,膽小怕事是鐵定戴在頭上的了,以後升職加薪之類的估計跟自己再也不會沾邊了。

陳伯康不怕死,卻很擔心事情的變化對自己不利,看到陳為申他們被送進車裏的時候,看到陳為申對自己眨了眨眼睛,這樣一來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成空了,是個徹底的失敗!

事情的結局很簡單,法租界這邊派人過來,解除了對峙的局麵,然後把人犯交給斯密斯,命令陳伯康帶著人回警務處,寫一份關於這事原因的報告交給總監,然後等待處理。

沒有槍戰,也沒有和各方撕破臉皮,這對大家來說是皆大歡喜的,而對於事情的結局,沒有人會特別的關注,也沒有人會對陳波康這樣的年輕人關注,一個毛頭小夥,性格衝動,職務不高,能有什麼作為和威脅。

但這場對峙的旁觀者卻有人在關注著陳伯康,一個是鄭萍,一個是劉春茹。

鄭萍是到中央捕房辦理證件,聽到外麵鬧哄哄的,說是三方人馬互相持槍對峙,各不相讓,場麵火爆。當她下樓來一眼就看到陳伯康正舉著槍對著丁默邨,兩眼就像怪獸一樣,惡狠狠的盯著,想一口撕碎了他。鄭萍是又驚又怕,驚的是陳伯康居然敢拿槍對著丁默邨,怕的是他一有閃失,就會危及生命。

劉春茹看到這個對峙的局麵,是因為她剛從‘八辦’出來,走路路過中央捕房時,聽到有人大喊大叫,聲音很熟,就悄悄地湊了過去。走近一看,陳伯康正揮舞著手中的槍對著一個中年人指指點點,心中大感好奇。

她站立的位置距離很近,又躲在陳伯康看不到的地方。雙方的對峙沒有喧嘩,都是靜靜的用槍瞄準對方。特別是那個中年男子在槍口下顯得非常鎮靜,沒有顯露出驚慌,仿佛胸有成竹,一切盡在掌握之中。

果然,劉春茹看到那個中年男子在一個洋人到來後,臉上喜笑顏開,跟著又來了個身穿法租界警服的洋人。隨後,對峙局麵接觸,中年男子揮手讓手下把人從警車上帶下來裝上車,又似乎對陳伯康做了個鄙視的表情,就聽見陳伯康大叫道:“你絕不會得到和秦檜一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