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分工的原由引出(1 / 2)

上述許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類智慧的結果,盡管人類智慧預見到分工會產生普遍富裕並想利用它來實現普遍富裕。它是不以這廣大效用為目標的一種人類傾向所緩慢而逐漸造成的結果,這種傾向就是互通有無,物物交換,互相交易。述種傾向,是不是一種不能進一步分析的本然的性能,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不是理性和言語能力的必然結果,這不屬於我們現在研究的範圍。這種傾向,為人類所共有,亦為人類所特有,在其他各種動物中是找不到的。其他各種動物,似乎都不知道這種或其他任何一種協約。兩隻獵犬同逐一兔,有時也象是一種協同動作。它們把兔逐向對手的方向,或在對手把兔逐到它那邊時,加以攔截。不過。這種協同動作,隻是在某一特定時刻,它們的欲望對於同一對象的偶然的一致,而並不是契約的結果。我們從未見過甲乙兩犬公平審慎地交換骨頭。也從未見過一種動物,以姿勢或自然呼聲,向其他動物示意說:這為我有,那為你有,我願意以此易彼。

一個動物,如果想由一個人或其他動物取得某物,除博得授與者的歡心外,不能有別種說服手段。小犬要得食,就向母犬百般獻媚;家狗要得食,就作出種種嬌態,來喚起食桌上主人的注意。我們人類,對於同胞,有時也采取這種手段。如果他沒有別的適當方法,叫同胞滿足他的意願,他會以種種卑劣阿諛的行為,博取對方的厚意。不過這種辦法,隻能偶一為之,想應用到一切場合,卻為時間所不許。一個人盡畢生之力,亦難博得幾個人的好感,而他在文明社會中,隨時有取得多數人的協作和援助的必要。別的動物,一達到壯年期,幾乎全都能夠獨立,自然狀態下,不需要其他動物的援助。但人類幾乎隨時隨地都需要同胞的協助,要想僅僅依賴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夠刺激他們的利己心,使有利於他,並告訴他們,給他作事,是對他們自己有利的,他要達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論是誰,如果他要與旁人作買賣,他首先就要這樣提議。請給我以我所要的東西吧,同時,你也可以獲得你所要的東西:這句話是交易的通義。我們所需要的相互幫忙,大部分是依照這個方法取得的。我們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飲料,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家或烙麵師的恩惠,而是出於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心的話,而說喚起他們利己心的話。我們不說自己有需要,而說對他們有利。社會上,除乞丐外,沒有一個人願意全然靠別人的恩惠過活。

而且,就連乞丐,也不能一味依賴別人。誠然,乞丐生活資料的供給,至部出自善人的慈悲。雖然這種道義歸根到底給乞丐提供了他所需要的一切東西,但沒有,也不可能,隨時隨刻給他提供他所需要的東西。他的大部分臨時需要和其他人一樣,也是通過契約、交換和買賣而得到供給的。他把一個人給他的金錢,拿去購買食物,把另一個人給他的舊衣,拿去交換更合身的舊衣,或交換一些食料和寄宿的地方;或者,先把舊衣換成貨幣,再用貨幣購買自己需要的食品、衣服和住所。由於我們所需要的相互幫忙,大部分是通過契約、交換和買賣取得的,所以當初產生分工的也正是人類要求互相交換這個傾向。例如,在狩獵或遊牧民族中,有個善於製造弓矢的人,他往往以自己製成的弓矢,與他人交換家畜或獸肉,結果他發覺,與其親自到野外捕獵,倒不如與獵人交換,因為交換所得卻比較多。為他自身的利盎打算,他隻好以製造弓矢為主要業務,於是他便成為一種武器製造者。另有一個人,因長於建造小茅房或移動房屋的框架和屋頂,往往被人請去造屋,得家畜獸肉為酬,於是他終於發覺,完全獻身於這一工作對自己有利,因而就成為一個房屋建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