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作為社會總資財的一部門或作為維持國民資本的費用的貨幣(1 / 3)

在第一篇,我曾指出:因為商品的生產和上市,曾經使用勞動、資本與土地,所以大部分商品的價格都分解為三個部分,其一為勞動工資,其二為資本利潤,其三為土地地租。誠然,事實上有些商品的價格,僅由兩部分構成,即勞動工資和資本利潤;甚至還有極少數商品的價格,單單由一部分構成,即勞動工資。但無論如何,商品價格終歸成為上述那三個部分中的一個或全部。不歸於地祖也不歸於工資的部分,必歸於利潤。就各特殊商品分別論述,情形已如上述,就構成全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全部商品而總括論述,情形亦必如此。我在第一篇說過:一國年產物的總價格或總交煥價值,亦必分解為這三個部分而分配於國內各居民。不是作為勞動工資,不是作為資本利潤,就是作為土地地租。一國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全部價值,雖如此分歸各居民,而成為各居民的收入,但是,好象個人私有土地的地租可以分為總地租和純地租一樣,國內全部居民的收入,亦可分為總收入和純收入。個人私有土地的總地租,包合農業家付出的一切;在總地租中,減去管理上、修繕上各種必要費用,其餘留給地主支配的部分,稱為純地租。換言之,所謂純地祖,就是在不傷害其財產的條件下可留供地主目前消費的資財,或者說,可用來購置衣食,修飾住宅,供他私人享樂的資財。地主的實際財富,不視其總地租的多寡,而視其純地租的多寡以為定。一個大國全體居民的總收入,包含他們土地和勞動的全部年產物。在總收入中減去維持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費用,其餘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純收入。換言之,所謂純收入,乃是以不侵蝕資本為條件,留供居民享用的資財。這種資財,或留供目前的消費,或用來購置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娛樂品等等。國民真實則富的大小,不取決於其總收入的大小,而取決於其純收入的大小。很明顯,補充固定資本的費用,決不能算在社會純收入之內。有用的機器,必待修補而後能用;營業上的工具,必待修補而後能工作;有利可圖的房屋,必待修繕而後有利可圖。這種修茸所必要的材料,隻及把這種種材料製為成品所需要的勞動產品,也都不能算作社會上的純收入。

固然,這種勞動的價格,也許會成為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因為從事此種勞動的工人,可能要把工資的全部價值作為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但就別種勞動說,那就不僅勞動的價格歸入這種資財,而且勞動的產品,也歸入這種資財;勞動的價格歸入工人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勞動的產品則成為別人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別人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都由工人的勞動而增加。固定資本的目標,在於增加勞動生產力,換言之,在於使同一數目的工人能夠完成多得多的工作。設備完全,有必要的建築物、圍牆、水溝、道路等等的農場,和沒有這些設備的農場比較,即使廣狹相等,肥瘠相等,勞動人數相等,役畜數目相等,所獲產物也必多得多。有最精良機器設備的廠坊,和工具不這麼完備的廠坊比較,雖所雇工人的人數相等,出產量亦一定會大得多。適當地花在固定資本上麵的任何費用,一定都能很快地帶回很大的利潤,而且年產物價值由此而來的增加,會比這類改良物所必要的維持費大得多。不過這種維持費,要動用這種年產物的一部分。原來可直接用隻增加食品、衣料、住所以及各種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材料和人工,就有一部分改作他用。這新的用途當然是很有利的,但與原來的用途不同。因此我們說,機械學的改良,使同一數目的工人,得以較低廉較簡單的機器,進行同量的工作,這委實是社會的福利。從前比較昂貴複雜的機器,其修補常須費去一定數量的材料和人工。現在機器改良了,這一定數量的材料和人工,可以節省下來,再憑借某種機器的力量,用來增加產品的數量。譬如,大製造廠主原來每年須以一千鎊作為機器修理費,現在,倘使能夠把修理費成為二百鎊,其餘五百鎊出可用以增購材料,增加工人。這樣,帆器產品的數量,自然會增加起來。產品增加了,由此種產品而產生的社會福利,亦跟著增加。在一個大國,固定資本的維持費,可與私有土地的修理費相比。保持土地產物,從而保持地主的總地租和純地租的數額,都常須有修理費。但當措施得宜,修理費減少,而產物並不減少時,則總地租至少依舊不減,而純地租則一定會增加起來。

但是,固定資本的維待費,雖然不能列在社會純收入之內,但流動資本的維持費,卻不能與此並論。流動資本包含四部分,即貨幣、食料、材料、製成品。我們說過,後三部分,經常由流動資本中抽出,變作社會上的固定資本或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凡不變為固定資本的消費品,就變作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而成為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所以,維持這三部分流動資本,並沒從社會純收入抽出任何部分的年產物,隻維持固定資本,才需要從社會純收入中抽出一部分年產物。就這點看,社會流動資本便與個人流動資本不同。個人的流動資本,決不能算作個人的純收入;個人的純收入全由他的利潤構成。但社會流動資本,雖由社會內各個人的流動資本合成,但不能因此便說社會流動資本絕對不是社會純收入的一部分。商店內存的貨物,雖然不是商人自己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但可以是別人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由別種財源取得收入的他人,可經常以該收入補還商人的貨物的價值,以及償付商人的利潤。商人的資本不會減損,享用者的資本辦不會減損。因此,社會流動資本中隻有一部分,其維持會減少社會純收入。這一部分就是貨幣。貨幣雖為流動資本的一部分,但就它對社會收入的影響說,它和固定資本是很相象的。第一,營業上使用的機器和工具的建造與維持,是需要一項費用的。這項費用,雖然是社會總收入的一部分,但是從社會純收入中扣除下來的。貨幣亦然。貨幣的收集與彌補,亦需要一項費用,這種費用雖然是社會總收入的一部分,但也是從社會純收入中扣除下來的。貨幣是商業上的大工具,有了它,社會上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娛樂品,才得以適當的比例,經常地分配給社會上各個人。但它是非常昂貴的工具。這昂貴工具的維持,必須費去社會上一定數量極有價值的材料即金銀和一定數量極其精巧的勞動,使其不能用來增加留供目前消費的資財,即不能用來增加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娛樂品。

第二,無論就個人說或就社會說,構成固定資本的營業上使用的機器和工具,都不是總收入或純收入的一部分。貨幣亦然。社會的全部收入,雖賴貨幣能經常分配給社會各成員,但貨幣不是社會收入的一部分。貨幣隻是貨物借以流通的輪轂,而和它所流通的貨物大不相同。構成社會收入的隻是貨物,而不是流通貨物的輪轂。計算社會總收入或純收入時,必須從每年流通的全部貨幣與全部貨物中,減去貨幣的全部價值,一個銅板也不能算在裏麵。這個議論會使人覺得有些詭辯或有疑問,隻因所用文字曖昩不明;如果解釋適當,理解無誤,那幾乎是自明的。我們說一定數額貨幣時,有時指的僅是貨幣內含的金塊,有時又暗暗地指這數額貨幣所能換得的貨物,即指因占有這數額貨幣而取得的購買力。譬如,我們說英國的通貨計一千八百萬鎊時,我們的意思不過說,據某作家計算或設想,英國現今流通誌這麼多金塊。但若說某甲年收入五十鎊或一百鎊時,我們通常所指的,不僅是他每年可收入的金塊量,而已是他每年可以購買或可以消費的貨物的價值。我們通常用這句話來表示他是怎樣生活,或者說,他應該怎洋生活,換言之,他所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就數量說,就質量說,該是怎樣?我們說一定數額貨幣,意思不僅指這數額貨幣內含的金塊,內中還暗指這一數額貨幣所能換得的貨物,所隻,在這場合,這數額貨幣所表示的財富或收入,決不能同時等於這兩種價值,卻隻能等於二者之一。僅與其說等於前者,無寧說等於後者;與其說等於貨幣,無寧說等於貨幣所值。設某甲每星期領養老金一幾尼,一星期內,他可用這一幾尼購買一定數量的生活品。便利品、娛樂品。他每星期的真實收入,換言之,他的真實財富,即和這數量的大小成比例。他每星期的收入,決不能同時與一幾尼相等,又與這一幾尼所能購買的貨物相等。它隻等於二者之一。事實上,與其說等於前者,無寧說等於後者;與其說等於這一幾尼,無寧說等於這一幾尼所值。如果這人的養老金,不以金付給,卻每星期付以一幾尼的票據一紙,很明顯,他的收入,與其說是這一片紙,無寧說是這一片紙所能換得的物品。

一個幾尼,亦可以看作一張票據。有了這張票據,可以向鄰近各個商人,支取一定數量必需品和便利品。構成取得這些物品的人的收入的,與其說是餘塊,無寧說是他因占有這個幾尼而能夠換得的貨物。如果這一個幾尼竟然不能換得什麼物品,那它的價值,就象對破產者所開的票據,同樣沒有價值。一國全體居民每星期或每年的收入,雖然都可以是,而且實際也是,由貨幣支付,但無論如何,他們真實財富的大小,他們全體每星期或每年的真實收入的大小,總是和他們全體用貨幣所能購買的消費品最的大小成比例。這樣,他們全體收入的全部,顯然不能又等於這貨幣,又等於這消費品,而隻等於這兩價值之一,與其說等於前一價值,無寧說等於後一價值。我們常用一個人每年領受的金額,來表示這個人的收入。但所以如此,隻因為這個金額,可以支配地的購買力,換言之,可以支配他每年所能取得的消費品的價值。我們仍然認為,構成他的收入的,是這種購買力或消費力,而不是含有這種力量的金塊。如果就個人說,情形已經十分明白,那末,就社會說,情形還更明白。一個人每年領受的金額,往往恰好等於他的收入;亦即國此故,他所領受的金額,最能簡切明白表示他收入的價值。但流通在社會間的金額,決不能等於社會全體人員的收入。同一幾尼,今日付甲,作為甲的養老金,明日可付乙,作為乙的養老金,後日又可付丙,作為丙的養老金。所以在任何國家,年年流通著的金額,和年年付出的養老金比較,價值都要小得多。但購買力,換言之,由陸續付出的全都養老金陸續買進的全部貨物,和這全部養老金比較,卻總具有同樣的價值;同樣,全體領取養老金的人的收入,也必定與這全部養老金具有同樣的價值。構成社會收入的,決不是金塊;社會上所有的金塊,其數量比它的價值要小得多。構成社會收入的,實是購買力,是那些輾轉在各個人手中流通的金塊陸續購得的貨物。貨幣是流通的大輪轂,是商業上的大工具。象一切其他職業上的工具一樣,那是資本的一部分,並已是極有價值的一部分,但不是社會收入的一部分。把收入分配給應得收入的人,固然是靠了鑄幣內含金塊的流通,但那金塊,決不是社會收入的一部分。最後,構成固定資本的機器和工具,還有一點類似貨幣那一部分流動資本。建造和維持機器的費用的節省,若不減損勞動生產力,就是社會純收入的增進。同樣,收集和維持貨幣這一部分流動資本的費用的節省,亦是社會純收入的增進。固定資本維持費的節省,為什麼就是社會純收入的增進,這問題,是夠明白的,而且我們曾作出局部的解釋。企業家的全部資本,必然會分作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在資本總額不變的場合,二者互相消長,乃勢所必然。

這部分越小,那部分就越大。提供材料,支給工資,推動產業的,是流動資本。所以,固定資本維持費的節省,若不減損勞動生產力,就一定會增加推動產業的基金,從而增加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增加社會的真實收入。以紙代金銀幣,可以說是從低廉得多的一種商業工具,代替另一種極其昂貴的商業工具,但其便利,卻有時幾乎相等。有了紙幣,流通界無異使用了一個新輪,它的建立費和維持費,比較舊輪,都輕微得多。但它怎樣作流通的輪轂,怎樣可增加社會的總收入或純收入呢,個中理由,人們還不甚明了,所以,需要進一步的說明。紙幣有好幾種,各不相同;銀行的流通券,是最普通的,最合用的。一國人民若相信某銀行家資產雄厚,行為誠實,處事謹慎,換言之,相信他有隨時兌換現金的能力和意思,那銀行家發行的鈔票,便可在社會上通用,無異於金幣銀幣。假設某銀行家,以十萬鎊期票,借給他的顧客,這種期票,既然和貨幣有同等作用,所以,債務人自當償付利息,象借入貨幣一樣。這利息,便是銀行家得利的來源。發出去的期票,固然有一部分會不斷回來兌現,但總有一部分不斷在社會上流通。所以,他發出去的期票,雖然是十萬鎊,但有二萬鎊金銀幣,常常足夠應付不時的需要。這樣,這種期票的發行,使二萬鎊金銀幣可收十萬鎊金銀幣的功用。同一數量消費品的交換,同一數量消費品的周轉和分配,可通過這十萬鎊期票而實現,和通用十萬鎊金銀相同。因之,國內流通用途,可省八萬鎊的金銀。假設國內銀行林立,都依達辦法經營,那末,這時流通國內貨物所需的金銀,就不過等於沒有這期票時代所需的五分之一了。讓我們假設,某個國家某個時代的通貨總共為一百萬鎊,這個數目已夠流通國內全部年產物。再讓我們假定,後來因為銀行林立,發行兌現的期票一百萬鎊,而在金櫃內保留二十萬鎊,以應不時的需耍。這樣,在流通界就有了八十萬鎊金銀幣,和一百萬鎊期票,總共一百八十萬鎊了。但國內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流通、周轉和分配,原來隻需要一百萬鎊;現在,銀行的作用又不能馬上增加國內年產物數額。所以,在有銀行作用以後,流通國內年產物,一百萬鎊仍是足夠的。待售待買的貨物量照舊,用以買賣的貨幣量,亦自然可以照舊。流通的渠道——如果這名稱適當——自必完全照舊。一百萬鎊,就足以充滿渠道了。

逾這限度,灌注下去,勢必溢而旁流。現在,我們灌注下了一百八十萬鎊了。八十萬鎊定然會溢流出米,這數額是國內流通界所容納不下的。但是,國內不能容納的數目,置之不用,又未免損失太大。因此,一定會把它送到外國去尋求在本國尋求不到的有利用途。不過,紙幣是不能送到外國去的,國為外國離發行銀行遠,離可使用法律強迫其兌現的國家遠,所以,紙幣在外國是個能通用的。送到外國去的,一定是八十萬鎊金銀。國內流通的渠道,以前由一百萬鎊金銀充滿,現在,卻將由紙幣一百萬鎊充滿了。這巨量金銀送往外國,決不是無所為的,決不是送給外國作禮物的。它的外流,定然會換進一些外國貨來,供本國人消費,或轉賣給別國人民消費。假使運金銀的人是甲國人民,他們現今用這巨量金銀,購乙國貨物,供兩國人民消費。他們所經營的,就是所謂販運貿易。由此獲得的利潤,當然是甲國純收入的增進。所以,這巨量的金銀,就象新創的基金一樣,可用以開辦新的事業。國內事業,現由紙幣經營,金銀就移轉過來,作為這種新事業的基金。如果他們用這巨量金銀,購外國貨物,來供本國消費,那買進來的貨物,不是()遊惰階級消費的貨品,如外國葡萄酒、外國綢緞等等,就一定是(二)更多的材料、工具和食料等,從而維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勞人民,這些人民再生產出他們每年消費的價值,外加利潤。如果用於前一途徑,就無異鼓勵奢侈,增加消費,而不增加生產,不增加維持這項消費的固定基金,對社會無論就那一點說,都是有害的。如果是用於後一途徑,卻可鼓勵勤勞,雖然會增加社會上的消費,但也會提供維持這項消費的固定資金。消費者會把每年消費的價值,全都再生產出來,同時提供利潤。社會上的總收入,換言之,社會上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勢將增加起來,其增加的數量,等於工人對加工材料所增加的全部價值。社會的純收入,也必然增加,其增加的數量,等於上述價值減去這些工人使用工具機械所需要的維持費後剩下的價值。由於銀行作用而被排往外國的金銀,假如是用來購買本國消費的外國貨物,就有大部分是,而且一定是,用來購買第二類貨物。這不僅是可能的,而且幾乎是必然的。固然,也何這詳的人,他們的收入雖沒有增加,卻忽然大揮霍起來,但我相信,世界上,決沒有一個階級,全是這麼辦。謹慎從事,固然不能望於人人,但至少,一個階級,總有大多數人不侈靡,不亂花錢,這大多數人的行為,總能奉行謹慎的原則。至於那般遊惰者,作為一個階級,他們的收入,既不能由於銀行的作用而增加毫米,所以,除了少數實際的例外,他們這一階級的費用,亦不能由於銀行的作用而增加。遊惰階級對外國貨物的需求,是照舊的,或者大概照舊。

由於銀行作用而排往外國購買外國貨物以供本國消費的貨幣,亦隻有一極小部分,是用來購買這般人需用的物品。其中大部分當然是用來振興實業,不是用來獎勵遊惰。我們計算社會流動資本所能推動的勞動量時,常須記著一件事情,那就是,在社會流動資本中,僅可計算食料、材料、製成品三項。而由貨幣構成,僅用以實現這三項流通的部分,必須減去。推動產業,需要三件東西,即材料、工具和工資。材料是工作的對象;工具是工作的手段;工資是工人作工的目的。貨幣既不是工作的材料,亦不是工作的工具;工資雖普通用貨幣支付,但工人的真實收入,並非由貨幣或金塊構成。構成工人真實收入的,是貨幣的價值,或者說,是金塊所能換得的貨物。一定數量資本所能雇用的勞動量,顯然等於該資本能供給以材料、工具以及適應於工作性質的維持費的工人的數量。購買材料工具和維持工人,固然少不了貨幣,但該資本全部所能履用的勞動量,無疑不能同時等於用以購買的貨幣和被購買的材料、工具、食料。而隻等於這兩價值之一,與其說等於前者,無寧說等於後者。以紙幣代金銀幣,則全部流勸資本所能提供的材料、食料和工具,必按所代金銀的全價值而增加。流動和分配輪轂的全部價值,現在被加在本來靠它而流通的貨物的價值上麵。這件事,有些象某個大工廠廠主的處境。由於機器的改良,他舍棄舊機器不用,把新舊機器價格之差額,加入流動資本,即加入作為購置材料、支付工資的基金。一國流通的貨幣,對於靠它而流通的貨物的價值,究竟保持著什麼比例,也許沒有確定的可能。有人說是一比五,又有人說是一比十,一比二十,一比三十。但是,貨幣對年產物全部價值所持的比例,無論怎樣微小,在年產物中,隻有一部分,常常是一小部分,指定用作維持產業的基金,但貨幣對這一部分年產物所持的比例,總該不小。如果以紙幣代替,流通所需要的金銀量減少到等於原先的五分之一,那末,其餘那五分之四,若有大部分是加在維持產業的基金內,那當然會大大增加產業的數量,因而會大大增加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價值。晚近二三十年來,蘇格蘭幾乎所有大都市,都設立許多銀行,甚至窮鄉僻壤,有時也如此。這種銀行作用的結果,正如上述。國內事業,幾乎完全用紙幣周轉;一切種類的購買和支付,亦都憑借紙幣。除了兌須二十先令的鈔票外,銀幣很少見到,金幣尤其少見。銀行林立,雖未免良莠不齊,以致議院有立法製裁的必要,但國家曾因銀行設立而得莫大利益,卻無可違言。我聽說:格拉斯戈自銀行創立以來,十五年間,商業竟已加倍。蘇格蘭的商業,自兩公立銀行(一名蘇格蘭報行,1693年國會議決創立;一名皇家銀行,以國王敕令設立於1727年)在愛丁堡創立以來,就不隻加了四倍。在這個短期內,蘇格蘭一般的商業,格拉斯戈的商業,是否這樣增進,我不敢自作聰明,妄加斷議。若果如此,則如此巨大的進展,似乎不能盡歸功於銀行的設立,或許還有別種原因。不過,說蘇格蘭這個時期的工商業大有增進,並且說銀行設立,就是它們增進的一個大原因,總不見得錯誤。

在1707年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並前在蘇格蘭境內流通而在合並後不久拿到蘇格蘭銀行再鑄的銀幣價值,為四十一萬一千一百一十七鎊十先令九便士。關於金幣,則無可稽考。但據蘇格蘭造幣廠舊帳簿所錄,似乎每年鼓鑄的金的價值,略多於銀。當時有許多人惟恐銀一入蘇格蘭銀行即不能複為己有,所以有許多銀幣,始終沒有拿到蘇格蘭銀行去;此外,還有若幹流通的英格蘭鑄幣,亦未曾繳進去。所以,未合並前,蘇格蘭通用的金銀幣價值,合計不下於一百萬鎊。這數額似乎構成當時蘇格蘭全部的通貨,因為當時蘇格蘭銀行雖沒有競爭者,它的鈔票發行不少,但在全部通貨中,僅占極小部分。現在蘇格蘭的全部通貨,估計當不下二百萬鎊,其中金銀幣大概不過五十萬鎊。但是,蘇格蘭的金銀幣雖是大減了,它的真實財富,它的繁榮,卻絲毫未受損害。反之,農工商各業的發達,是很明顯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增加,亦很明顯。銀行發行鈔券的主要方法,是貼現彙票,換言之,是墊付貨幣,收買未滿期的彙票。彙票不等期滿,即可持票往銀行預貸現金。銀行方麵,就計算到期應收的利息,在全部貸額中扣除。到期後,彙票的兌付,既可償還銀行預貸出去的價值,還會帶來利息形式的純利潤。銀行貼現彙票,是以本銀行發行的鈔券支付,並不是以金銀支付。銀行家可以根據經驗,在可能範圍內,盡量把鈔券墊付出去,所以,他所能貼現的彙票金額,可以加多,他在利息方麵所能獲得的純利益,亦自然加多了。蘇格蘭的商業,今仍不甚繁榮,在上述兩銀行創立時,尤不足道。如果該兩銀行單單經營彙票的貼現,營業必甚寥寥。所隻,它們發明另一方法來發行信用券,即所謂現金結算法。隨便那一個人,隻要他找得到兩個有確實信用並有確實地產的保證人擔保,並允在銀行要求償還時即如數還清所借金額及其法定利息,就可向銀行商借一定數額的款項如二千鎊或三千鎊。我相信,這種貸放方法,世界各處銀行都有。但據我所知,蘇格蘭各銀行所接受的還款條件特別簡易。這也許是他們銀行營業旺盛、國家得益深厚的主要原因。在蘇格蘭,凡具有上述信用條件向銀行按照這個方法借到比方說一千鎊的人,可以隨時分期還款,有二三十鎊就可付還一次。銀行方麵就以每次收款的日期起,至全數償清的日期止,計算每次所收回的數額,並在全部金額的利息中,減少相應數目的利息。各種商人,各種實業家,都覺得這種方法很便利,因而樂於助長銀行的營業,不但在一切支付上都欣然接受銀行鈔票,並勸人接受。在顧客商借貨幣時,銀行大都以本銀行的鈔票付給。商人以鈔票購買製造者的貨物,製造者以鈔票購買農業家的食料、材料,農業家以鈔票付給地主作為地租,地主以鈔票付給商人購買各種便利品、奢侈品,商人最後又把鈔票還給銀行,來抵銷借款。因之,全國銀錢來往,幾乎無往不用鈔票。銀行營業,自然就旺盛了。賴有現金結算法,商人們得推廣營業,而不致有危驗。假設有兩商人,一在倫敦,一在愛丁堡,所經營的營業相同,所投下的資本相等。愛丁堡商人因有現金結算法,所隻營業規模能夠搞得較大,人員能夠用得較多,而不致有危險。倫敦商人則因無現金結算法,常須在自己金櫃內或在銀行金櫃內(那自然沒有利息)保有巨額貨幣,隻應付不斷的索討賒購貸款的要求。

假定常須保有五百鎊,那末,和不需常常保有現金五百鎊滯財的場合比較,堆棧內貨物的價值,就會少五百鎊。假設商人保有的存貨普通每年脫售一次,這時候,與無需保有滯財的場合比較,他就困為常須保有五百鎊滯財,所得而脫售的貨物,總少五百鎊的價值。在這場合,他每年的利潤,他所能雇用以辦理銷售事務的工人,都必定比他能多賣五百鎊貨物的場合少。反之,愛丁堡商人,無須保有滯財來應付這種不時的需要。萬一遇有急需,他可由現金結算法,向銀行借錢來應付,以後,接續有售賣,即以所得貨幣或紙幣,逐漸償還銀行借款。與倫敦商人比較,他可用同量資本,囤積較多量貨物,而無危險。因之,他給自己賺取更大的利潤,給那些為市場提供貨物的勞動人民以更多的就業機會。國家因之得利不小。固然,英格蘭銀行通過貼現彙票所給予英格蘭商人的便利,可等於現金結算法給與蘇格蘭商人的便利,但要記住,蘇格蘭商人也可向銀行貼現彙票,和英格蘭商人一樣容易。而除了貼現期票,蘇格蘭銀行還有現金結算法,故於商人尤為便利。任何國家,各種紙幣能毫無阻礙地到處流通的全部金額,決不能超過其所代替的金銀的價值,或(在商業狀況不變的條件下)在沒有這些紙幣的場合所必須有的金銀幣的價值。例如,蘇格蘭通用的紙幣,假設最低的是二十先令紙票,那末,能在全蘇格蘭流通的這項通貨其總額決不可超過國內每年交易二十先令及二十先令以上的價值的交易通常所需的金銀的數額。如果超過了這個總額,那過剩的部分,既不能行於國內,又不能輸往國外,結果,會馬上回到銀行去,兌換金銀。得鈔票的人民,立即覺得他們所有的鈔票,超過國內交易所需。他們既然不能把紙幣送往外國,當然,馬上會持向銀行,要求兌現。因為,過剩的鈔票,一經換作金銀,輸往國外,很容易就有用處;在鈔票還是鈔票的肘候,卻一點用處也沒有。總之,過剩的額數,將全數回到銀行兌現,如果銀行對兌現表現困難或遲緩,回到銀行去的鈔票,還會更多。由此而起的驚疑,必然會使兌現要求,更緊張起來。各種企業的經營,都少不了經費。房租、用人、辦事員、會計員等的工資,在各種企業中都是不可少的。除了這各項,銀行特有的費用,可分為兩類:第一,金櫃內,常須儲存無利息可得的巨額貨幣,以應付持票兌現的不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