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和製造業者,不以獨占國內市場為滿足,卻為他們的貨物謀求最廣大的國外銷售市場。但由於他們的國家在外國沒有管轄權,他們要獨占外國的市場,簡直是不可能的。所以,一般地說,他們隻好請求獎勵輸出。在各種獎勵中,所謂退稅,似乎是最合理的了。在商人輸出時,退還本國產業上的國產稅或國內稅的全部或一部分,並不會使貨物的輸出量,大幹無稅時貨物的輸出量。這種獎勵,不會驅使大部分的資本,違反自然趨勢,轉向某一特定用途,但卻會使課稅不至於驅使這部分資本中的任何部分轉到其他用途去。這種獎勵,不會破壞社會上各種用途間的自然平衡,但卻會使課稅不產生破壞這種自然平衡的作用。這種獎勵,不會破壞社會上勞動的自然分配,而會保存這種分配。在大多數場合,保存這種分配是有利的。輸入的外國貨物,在再輸出時,亦可退稅。在英國,所退的稅,大都等於輸入稅的最大部分。規定今日所謂舊補助稅的那個議會法令的附則的第二項規定,每個商人,不論國籍,都可於輸出時,收回這種舊補助稅的一半。但英國商人,應於十二個月內輸出,而外國商人應於九個月內輸出。隻有葡萄酒、小葡萄幹和絲精製品。因已領有其他更有利的津貼,故不適用此條例。這個議會法令所規定的稅,在當時是唯一的外國商品輸入稅。後來,把這種及其他各種退稅的請求期限延長到三年(喬治一世第七年法令第二十一號第十條)。
舊補助稅實施以後所課的各種稅,有大部分,是在輸出時全部退還的。但此通則有許多例外,所以,退稅的原則,便不象最初製定時那麼單純了。有些外國商品,輸入量會大大超過國內消費的必要量是早已預料到了的,所以,在其輸出時全部課稅都退還,甚至舊補助稅也不保留半數。在我國美洲殖民地未曾叛變以前,我們獨占了馬裏蘭和弗吉尼亞的煙草。我們輸入煙草約九萬六千大桶,國內消費卻據說不及一萬四千大桶。這個餘額,是必須輸出的。為使這巨額必要的輸出易於實現,凡是在三年內輸出,所納關稅全部退還。我們還獨占(雖不是全部獨占,但已近於全部獨占)了我國西印度群島的砂糖。所以,砂糖如果在一年內輸出,那末在輸入時所納的一切稅,都可退還;如果在三年內輸出,那末除了舊補助稅的一半,其他一切稅都可退還。大部分貨物輸出時,舊補助稅的半數迄今依然保留。砂糖輸入額,雖大大超過國內消費的必要額,但此種超過額,與煙草通常的超過額比較,是不足道的。有些貨物,因為是我國製造業者嫉妒的對象,所以禁止其輸入,供國內消費。但若繳納一定的稅,即可輸入,落棧以待輸出。但在這些貨物輸出時,所課的稅是完全不退還的。
我們的製造業者,對於這種受限製的輸入,似乎亦不願加以獎勵;他們害怕屯棧的貨物會被偷運出一部分,來和他們自己的貨物競爭。隻在這樣的限製下才可輸入絲精製品、法國亞麻布與上等細麻布、印花染色棉布等。我們甚至不願作法國貨物的販運者。法國被視為我國的敵人。我們與其讓他們利用我們作媒介而獲取利潤,無寧放棄我們自己的利潤。在一切法國貨物輸出時,不僅舊補助稅的一半不退還,即附加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稅也不退還。根據舊補助稅附則第四條,一切葡萄酒在輸出時所準許退還的稅,比輸入時所繳納的稅的一半還要大。立法者當時的目的,似乎是要特別獎勵葡萄酒運送業。與舊補助稅同時征課或稍後征課的一些其他稅,如所謂附加稅,新補助稅,三分之一補助稅及三分之二補助稅,1692年關稅,葡萄酒檢驗稅,都允許在輸出時全部退還。但這一切稅,除了附加稅與1692年關稅,都在輸入時以現金繳納;如此巨大金額的利息,所費不貲,所以此種貨物的運送貿易沒有希望成為一種有利可圖的貿易。所以,所謂葡萄酒關稅,隻有一部分,在輸出時退還,而法國葡萄酒輸入每大桶所課二十五鎊的稅,即1745年、1763年和1778年征課的關稅,輸出時均不退還。1779年和1781年對於一切貨物輸入所附加的那兩種百分之五的關稅,在一切其他貨物輸出時都允許全部退還,所以,在葡萄酒輸出時,亦允許其全部退還。
1780年特別課加在葡萄酒上的最後關稅,亦允許全部退還。因為保留的關稅多而且重,所以,上述恩典也許不能使一大桶葡萄酒輸出。這種規定,除了我國北美殖民地以外,對一切依法準許輸出的地方都適用。查理二世第十五年第七號法令,名為貿易獎勵法,使英國有了以歐洲一切產物或製造品供給殖民地的獨占權,葡萄酒亦包括在內。但在海岸線是那麼長的我國北美殖民地及西印度殖民地,我國統治權是那麼微弱,而居民最初被允許以自己的船隻,把政府的未列舉商品運往歐洲各地,後來被允許運往菲尼斯特雷角以南歐洲各國,上述獨占權,不可能大受人尊重,無論在什麼時候,他們也許都有方法,從運往的國家,運回一些貨物。不過,他們要從出產葡萄酒的地方,輸入歐洲的葡萄酒,也許有些困難;他們要從葡萄酒課稅繁重,其大部分又不能在輸出時退還的大不列顛,輸入歐洲葡萄酒,也有些困難。但美洲與西印度群島,既得與馬迪拉島自由交換各種未列舉商品,馬迪拉的葡萄酒,不是歐洲產物,便可直接輸入美洲與西印度群島了。1755年戰爭開始時,我國軍官在我國各殖民地所發現的對馬迪拉葡萄酒的普遍的嗜好,也許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養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