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沒有市場的社會中,競爭也是層出不窮的,隻不過競爭的形式有所不同罷了。弱肉強食是競爭,權力鬥爭是競爭,走後門、論資排輩、等級特權等等,也是競爭形式。
在魯賓遜的荒島上,在那一人世界中,競爭是不存在的。當然,那荒島上可能有其他的野獸,與魯賓遜競爭、搶食,但那裏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競爭。經濟學上的“競爭”(competition)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競爭——這是因為所有經濟學的基礎假設都是為人而設,要解釋的行為大都是人與人之間的競爭行為。
在魯賓遜的一人世界中,有免費物品,也有經濟物品。在爭取較多的某種經濟物品時,魯賓遜是要付出代價的。想多吃一尾魚,他就得減少休息;為了多獲一些木材取暖,減少蘋果的種植就是代價;今年要多吃一點麥,明年就得少吃一點。是的,在荒島上,魯賓遜也要麵對供不應求的現實,有經濟物品的存在,要付代價,所以像我們那樣,他也要在選擇中作其取舍。唯一不同之處是:魯賓遜的世界沒有人與人之間的競爭。
在那沒有競爭的一人世界中,經濟學著實膚淺。我們當然可以用經濟學來解釋魯賓遜的行為,而全套有關的解釋,若簡化地申述,兩三小時就足夠;深入的分析最多也不過兩三天的時間。試想,在魯賓遜的一人世界中沒有市場,沒有價格,沒有貨幣、通脹、失業,也沒有法律、警察、政治,更談不上軍備、中間人、合約、製度等等問題了。沒有這一切,經濟學再深也不會深到哪裏去。
是的,經濟學的複雜、湛深,完全是因為在魯賓遜的世界中增加了一個人。有兩個或更多人的世界,就變成社會——這是“社會”最明確的定義。經濟學的趣味也是因為“社會”的存在而引起的。我們也可以這樣看:經濟學的複雜,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是因為我們不是生存在一個魯賓遜式的世界,而是生存在一個多人的社會。
請隨著這推理的演進去看吧。一種經濟物品是多勝於少。在社會中,一個人對某種物品多要一點,其他的人也同樣對這物品多要一點。僧多粥少,競爭於是就不可避免。競爭的定義,是指一種經濟物品的需求有多於一人的需求。在我們所知的社會中,這樣的物品所在皆是。是的,在現實世界中,免費物品——如新鮮空氣——還是存在的,雖然越來越少了。
然而,沒有競爭性的經濟物品就不容易找到。原則上,在社會中,一種經濟物品不一定有競爭,但例子極少,幾乎要想破腦袋才可想出一二。記得50年前我在香港的灣仔書院念書,同學們看電影進場時,喜歡爭著取得院方所派給的、有關在上映中的電影故事的一張說明書——俗稱“戲橋”。因為成群的同學都爭取占為己有,舊的(過時的)“戲橋”就變得缺乏,有價格,而比較難求的,小同學們就以港幣數元成交。那時,這數元是我一個星期的零用錢。舊“戲橋”變成經濟物品,有競爭。但過了兩三年,收藏“戲橋”的嗜好頓失所蹤,同學們由厭而至棄之。但有一位姓李的同學,愛“戲橋”成癖,繼續珍藏。於是,對這位有怪癖的同學來說,舊“戲橋”正是一種經濟物品(多勝於少),但卻沒有競爭。這是我所知的沒有競爭的經濟物品中罕有的實例。時移勢易,香港的電影院再不印發“戲橋”了。我與那位姓李的同學有35年沒有見麵,不知道他堆積如山的“戲橋”怎樣處置了。
在社會中,差不多每一種經濟物品都是有競爭的。競爭於是就無日無之。我們每個人從早到晚都在競爭,從小到大競爭慣了,可能意識不到競爭的無所不在。我們在早上吃早餐,是從競爭中贏得的。一個人多吃一點早餐,另一個人就必定要少吃一點。在競爭中此“得”彼“失”。早餐如是,午餐如是,睡覺的床如是,坐公共汽車、進學校、到沙灘上曬太陽、在家裏看電視等等,也如是。
可以說,在社會中,我們不容易找到沒有競爭的人與人之間的行為。“沒有競爭”這句話,從比較嚴格的經濟學來看,是難以成立的。一些不知所謂的經濟學課本,在論壟斷及專利權時,卻說沒有競爭。但壟斷及專利,隻不過是壓製了某一種競爭,但增加了另一種競爭。例如,人們會在競爭中奪取壟斷或專利權,也會在被壟斷了(或有專利權)的市場內,以相近或可替代的產品競爭圖利。
在一個沒有市場的社會中,競爭也是層出不窮的,隻不過競爭的形式有所不同罷了。弱肉強食是競爭,權力鬥爭是競爭,走後門、論資排輩、等級特權等等,也是競爭形式。道理很明確:凡是多過一個人需求同一經濟物品,競爭就必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