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有效地管理時間:學會快(2)(1 / 3)

1998年至1999年賽季,美國NBA球隊的老板和球員圍繞著新合約產生了巨大的矛盾衝突,勞資雙方關於“工資帽”的談判陷入僵局。這場勞資糾紛致使NBA一度停辦,聯賽最後縮水成50場,球員、聯盟、轉播機構全部蒙受巨額損失。如果再將讚助商的間接損失也計算進去,那麼損失資金就更大了。球員和老板們之間你來我往談判了將近6個月,雙方的損失都將進一步擴大。這個博弈,很難達到雙贏,唯一的辦法就是盡快解決矛盾,達成協議。最後,資方下了最後通牒,必須在限期內解決衝突,這才促使雙方達成了協議。

如果沒有最後通牒,這件事還不知要拖到猴年馬月。

帕金森法則認為,任務的重要性和複雜度與所分配的完成任務的時間密切相關。這就是不斷迫近的最終時限的魔力。因為精力更高度集中,短時限內做出的最終產品通常不比長時限內做出來的差,甚至質量更高。如果給你24小時去完成一項任務,時間的壓力促使你集中精力去執行,別無選擇隻能做最重要的部分。同樣的任務,如果給你1周去完成,它就換來了小題大作的6天。如果給你2個月的時間,它就變成了一場精神磨難。

因為有8小時的時間要填滿,我們才有滿滿8小時的工作。如果我們有20個小時的時間去做完成某件事,我們也就有了一個20個小時的工作。如果有一件緊急的事情,需要我們1個小時後必須去做,而手上現有的工作又不能拖延,神奇的是,我們往往可以在這1個小時內完成我們手上的所有工作。

這些都體現了“設定最後期限”對人們的影響。那麼人們做事情為什麼能拖就拖呢?

因為,對於我們來說,沒有一定的利益驅動,一般人是沒有動力去好好利用時間的。如果你是一名員工,每天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你都必須待在辦公室裏。但是你又不能讓人看到你是閑著無事做的,所以你就不得不找事情來打發這段工作時間。而把一件小事拉長做或者拖著做,是最好最簡單的辦法。正因為有的是時間,所以你的時間才被浪費掉了。

但是,如果你現在的目標不是每個月定時去領那些定量的工資,那你就不能再繼續拖下去了。

為了避免拖拉的傾向,我們在做事的時候就應該製訂負荷合理的目標和計劃,對可支配的時間進行管理,強迫自己在約定的時間分階段地完成任務。也就是說,對於要做的事情,我們一定要給自己一個“最後期限”,才不至於使自己到最後關頭拚命地趕,結果完不成或者影響做事的質量。

同時,還要讓我們自己清楚如果突破這個期限,將會產生什麼不良後果。每個人做事情都會本能地趨利避害。為了避免拖延,我們可以問一問自己:如果真的超過了最後期限,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後果?我們能否承擔起這個後果?比如,能力上遭到別人質疑、收入上蒙受損失、人際關係上會付出一些代價等等。

相反,如果我們在每一次工作中,都能做到在最後期限之前完成工作目標,你會得到上司的賞識和獎賞、你會獲得多少快樂、你的加薪和升職計劃將很快實現等等。

積極行動起來,既需要動力,也需要壓力。目標是動力,期限就是一種壓力。如果一個人追求目標的願望很強烈,他的動力就會很強大,即使沒有外來的壓力,他也會積極主動地去充分利用時間,提前完成工作;如果追求目標的願望弱,動力就會不足,這時候,“最後期限”就是比較有效地能夠保證我們按時完成工作的施壓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