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每件事的最後期限
在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這樣的心理特點:對於不需要馬上完成的任務,習慣性地在最後期限即將到來時才開始去努力,也就是在做一項任務時,總覺得還有很多時間,能拖就拖;一旦到了不能再拖的情況,例如到了規定的時間,基本上也能完成任務。這種情況叫做“最後通牒效應”。
有些人認為這是因為人在重壓之下,往往會表現得更出色。所以他們會給自己的拖延找借口:“我是故意把事情推遲到最後一分鍾才做的,因為我喜歡這種工作壓力。當截止日期臨近的時候,我的效率才會最高,也會迸發好的靈感和創意。”
其實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心理專家指出:在壓力下,人們的表現隻會變差,而不會變好。金庸先生就曾表示:對自己在交稿壓力下產生的作品感到不滿,因為覺得那些作品沒有發揮出他應有的水平。
試想,如果你手上有一個需時三個月的任務要完成,前兩個月拖延過去之後,你指望在期限到來之前的一個月時間把需時三個月的任務完成,你能做的除了夜以繼日外就隻有敷衍了事了。如果正巧此時你生病了,或者突然接到了新的任務,你怎麼辦?
所以,我們要盡量避免讓自己陷入高負荷的工作狀態,以發揮出自己能力的最好水平,並贏得時間上的自由。
行為經濟學家丹·艾瑞裏和克勞斯·韋坦布洛克針對麻省理工學院的三組學生,進行了一項有關拖延時間問題的研究,結果頗具啟發性。
每一組學生都必須在12周內完成3項任務。第一組學生完成每篇論文的最後期限分別為第4周、第8周和第12周。第二組學生沒有被指定明確的最後期限——三篇論文都須在課程結束時完成。第三組學生被要求自行設定最後期限。
最後期限設定時間分布均勻的學生——包括第一組學生,以及第三組中自行設定最後期限的學生——往往得分最高。沒有自行設定最後期限或未被指定任何最後期限的學生,則表現得很糟糕。
所以,要完成一個大的任務,最好把其分解成若幹個較小的任務,並分別給每項小任務設定最後期限。確保眼前總有一個具有約束力的最後期限。如果“最後一刻”總是在“眼下”,你將成為效率最高的一位。
如果隻有好的想法,也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卻沒有給自己設定實現這一方案的期限,再好的想法也隻是一句空話、一個夢想。不管你的目標多麼偉大,聽起來多麼動人,沒有期限的目標隻是說大話,吹牛皮。所以,當你設定一個目標時,一定要把相應的步驟和期限考慮好,然後要求自己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你才會成功。
有人問,如果我定了期限,但到期了仍然完不成怎麼辦?
答案很簡單,再定一個!隻要你沒有在期限內完成的原因不是拖拉,不是偷懶,隻是因為你低估了事情的難度,或者高估了自己的工作效率,那麼你完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你的最後期限。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將期限一拖再拖,總要有一個底線。越過了底線就不能再給自己找任何借口了。
當天的事情當天務必完成,明天的事情今天做出打算,後天的事情今天提前想好,這樣一來,就形成做事的良性循環。
有人說過:“緊湊的一個小時更勝於一天的白日夢。”“每天都做好最重要的3件事”是通往成功的“捷徑”。隻要我們堅持如此,不遺餘力、千方百計地把它做好,就能登上成功的巔峰。請你從今天開始自我約定,列出時間清單,將心力集中在對自己最重要的事情上,讓每個小時都花得有價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