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追討叛汗統一回疆(4)(3 / 3)

其四,輕徭薄賦。準噶爾汗噶爾丹策零統治回部時,超過回人舊製,重征暴斂,魚肉回人,大、小和卓返回之後,又額外科斂,肆意搶掠,嚴重地破壞了回疆生產,使廣大維吾爾族人民生計艱難。清政府統一回部後,實行與內地相同的輕徭薄賦政策,尤其是在息兵初期,賦稅減免更多。乾隆二十四年七月定邊將軍兆惠奏定喀什噶爾及其所屬城村賦役製度:喀什噶爾大小十城和七村莊,人口數十萬,過去噶爾丹策零時定額每年納錢六萬七千騰格(一騰格準清朝製錢五十文或銀一兩),其中,種地之鄂爾托什人等納糧四萬零八百九十八帕特碼,一帕特碼折清官石四石五鬥,計十八萬四千零四十一石,納棉花一千四百六十三察喇克,一察喇克折清官秤十斤,計一萬四千六百一十三斤,納紅花三百六十五察喇克,折清秤三千六百五十斤,共計折錢二萬一千餘騰格;克色克、綽克巴什人等納錢二萬六千騰格、商賈牧養人等納錢二萬騰格,皆以本色折納。此外又有商人金、銅稅和園戶果稅。邊界貿易回人征稅十分之一,外來貿易之人征二十分之一。現在酌量減賦,種地人每年交糧四千帕特碼(折一萬八千石)、錢六千騰格,棉花、紅花照舊輸納,征金十兩、葡萄千斤交內務府,貿易稅依舊課收取,其餘零星雜稅概行蠲免。第二月,兆惠又奏定葉爾羌及其所屬二十七城村的賦稅。這一地區有三萬戶十餘萬人,先前噶爾丹策零時,年交貢賦十萬騰格,此外還有金稅、貿易緞布牲畜等稅,霍集占入城後又額外科斂,“回人生計甚艱”,因此,從七月起,止征雜糧一千四百帕特碼和一萬二千騰格。《清高宗實錄》593,頁13,卷595,頁8.此後,清政府統一製定了全回疆賦役製,原回人舊製征糧是十分取一,“載在經教”,現減少為二十分取一。買賣牲畜之稅,亦照舊例減少,本地回人貿易征二十分之一,外來部落商人貿易收三十分之一。《清高宗實錄》卷595,頁8.

阿桂、舒赫德、明瑞、伊勒圖等將軍、參讚大臣的細心籌劃認真辦理,廣大準、維吾爾、漢、蒙古、滿族人民的辛勤勞動,使乾隆皇帝鞏固、建設大西北的方針得到了貫徹,取得了重大成就,從而對全國的政治、軍事、經濟、民族關係等方麵產生了強烈的影響。首先是基本結束了幹戈頻起戰火紛飛的混亂局麵,代之以安居樂業的和平時期。清朝統一準、回各部後,雖然由於一些滿、漢、維吾爾族官員胥吏的貪贓枉法為非作歹,以及少數地方分裂主義分子的作亂,新疆地區此後曾發生過一些戰爭,但總的說來,西北地區成為全國的一個組成部分後,大體上仍是處於和平的環境,尤其是道光以前,除乾隆三十年烏什維吾爾族起義遭清兵打壓以外,六十年內未起烽煙。回想昔日,康熙初至乾隆二十五年的九十年裏,厄魯特四部互相廝殺,準軍掠西藏、青海,“烽火逼近畿”,清軍六征準噶爾汗,剿捕霍集占,兵火連年,“邊民寢鋒鏑”,陝甘困轉輸,準、回人員死於劫殺病疫,兩相比較,確有天淵之別。故史家稱讚乾隆帝用兵及建設之效說,自此“中外一家,老死不見兵革”。《聖武記》卷4,《乾隆戡定回疆記》。政治上的統一和安定,為西北地區的開發創造了極其有利的條件。

其次,人丁增多,生產發展。清朝官兵的駐防與番戍,陝甘漢民的大量移入,使人口急劇增長,從乾隆二十五年至三十六年的十一年裏,全疆人口猛增了十倍,為農、工、商業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人手。到乾隆四十年,各類屯丁多達十餘萬丁,天山南北有犯人兵丁屯田二十八萬餘畝,民屯田地七十萬餘畝。伊犁、塔爾巴哈台、巴裏坤、烏魯木齊等地官營牧場,牧養著數以萬計的馬、駝、牛、羊。金礦、銅礦興旺,和闐美玉名揚天下。葉爾羌先前本不產玉,自隸版圖以後,漸生玉石,有玉山、玉河,量多質佳,成為全國第二大產玉區。商業也迅速發展,伊犁、烏魯木齊、哈密、塔城、奇台、喀什噶爾、葉爾羌、阿克蘇等城,皆發展為重要的政治、經濟、貿易中心。乾隆帝因哈薩克、布嚕特、霍罕、安集延、瑪爾噶朗等部“貿易之人,絡繹不絕”,前來回疆貿易,特允準參讚大臣舒赫德之請,二十五年正月於葉爾羌、喀什噶爾等城再次減少商稅,“回人買來牲隻,暫改為二十分取一,外來商人牲隻,暫改為三十分取一”。《清高宗實錄》卷605,頁10、11.

其三,交往頻繁,互利互助。過去,準、回地區與內地常起爭端,基本上處於隔絕狀態,現在同隸清政府管轄,漢民大量移入,滿、漢官兵來此駐戍,蒙古、維吾爾、滿、漢各族人員之間,頻繁往來,同居共處,互易有無,聯姻嫁娶,關係愈益密切。各族人民為建設新疆而辛勤勞動,各自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其四,減少開支,增加庫銀。反對用兵準、回開發新疆的官員,經常以糧餉浩繁供應艱辛財力虧損為詞,亂發議論,乾隆帝對此曾多次予以批駁。數千裏之外進行征戰,當然要花費巨量銀米。從乾隆二十年二月出兵,到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個月內,軍需費用為一千七百餘萬兩,當月又增撥四五百萬兩。到二十四年十月獲悉霍集占敗死巴達克山準、回全平為止,五年之中,共用軍費三千三百餘萬兩,大致相當於全國一年所征的田地賦銀,數量不為不多。但是,這筆巨費的開支,是值得的,不僅因為準、回地區統一於清中央政府,為鞏固祖國,開發西北奠定了堅實基礎,在政治上獲益極大,而且單就用費而言,自此以後清政府的總開支,也減少了許多,使它的庫銀得以逐步增加。從雍正七年到十三年,在這短短的七年裏,由於防止準噶爾汗的入掠和征討準部,大量士卒、役夫駐守前線,供應浩繁,共用銀五六千萬兩,平均每年軍費八百萬兩,為全國田賦總數的四分之一。這種開支不取消,清政府每年就會入不敷出,出現赤字,哪能積存餘銀。如果加上康熙五十七至六十一年四年用於西北防邊的費用,十一年用軍費七千餘萬兩,使雍正帝盡力積存的六千餘萬兩帑銀,“動支大半”。這樣巨大的開支,清政府無力長期負擔。從乾隆二十四年息兵以後,年耗數百萬兩的征戰用費,不再付出了。新疆駐兵二萬左右的餉銀,因其係由內地調遣而來,仍用原來的經製銀兩撥付,雖駐兵而不增餉,並且,因戰事結束,從康熙以來陝甘等省為防邊而增募的軍隊,大量減員,又可省下巨萬費用。二十五年八月陝甘總督楊應琚奏準節省甘肅經費:裁減各提鎮名糧十分之一,歲省銀二十三萬九千五百餘兩,各標名糧酌改馬六步四,歲省七萬四千餘兩,緩購摘缺馬七千三百餘匹,歲省十萬零五千餘兩,裁撤西寧口外台卡官兵和瓜州渠道官兵,歲省一萬三千二百餘兩,撤回安西推莫爾圖官兵,歲省七百餘兩,安西提標官兵移駐巴裏坤,撤回專派防兵二千名,歲省十萬餘兩,合計每年省銀五十餘萬兩。這是一個典型例證,對分析統一準、回與其後節省軍費、帑銀不斷增加的關係,是很有說服力的。

生於乾隆末年榮中進士的史學大家魏源,在《聖武記》卷四,對乾隆帝用兵準、回之成效,作了恰如其分的評述,現摘錄如下,作為本章的結束語。魏源說:

“……計兵屯、回屯、民屯、旗屯共十餘萬丁,統於烏魯木齊提督。自官田外,餘地聽民自占,農桑阡陌徭賦如內地。……國家提封百萬,地不加增,而戶口日盛,中國土滿人滿。今西域南北二路地大物,牛、羊、麥、麵、蔬、之賤,澆植貿易之利,金礦、銅礦之旺,徭役賦稅之簡,外番茶、馬、布、段互市之利,又皆什佰內地。邊民服賈牽牛出關,至則辟萊,長子孫,百無一反,是天留末辟之鴻荒,以為盛世消息尾閭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