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汙泥裏不會有美玉(2 / 2)

張闓手下的這夥人,本來就是臭味相投的,當然是一呼百應。是夜,風大雨急,曹嵩在睡夢中,忽聽得喊聲大振,張闓等假扮賊人,衝將進來,將曹氏滿門,全部殺掉,一個不留。張闓等人取了財物,逃奔淮南落草去了。而應劭見勢不妙,想想自己承擔不起這麼重大的責任,帶著幾個心腹投奔袁紹去了。

在曹操身上,似乎總是出現因果報應的鏡像效果。此前,他騎了董卓賞賜的馬背叛逃離了董卓,後來,關羽也騎著他賞賜的赤兔馬離開他去找劉備;此前,他一錯再錯地殺害了呂伯奢全家,這一次,他自己的滿門老小也被張闓莫名其妙地殺害。後來,他從漢獻帝手上奪來的江山,也被司馬氏如法炮製,奪了過去。

張闓這夥人為什麼會做出如此膽大包天的事情來呢?這主要是“社會助長效應”發生了作用。在一個群體性的環境下,人們往往會一起去做一些個體單獨不敢做,或不會做的事情。在某些群體化的情境中,人們往往會更容易拋棄道德準則的約束,甚至忘記個人的身份,去做一些事後令自己也匪夷所思的事情。

比如在伊拉克戰爭中,美軍攻陷巴格達後,從薩達姆的高壓統治下“解脫”的人,頓時蜂擁而出,一反往日的謹小慎微,成群結隊,衝進了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等,將值錢的東西一搶而空。僅巴格達國家博物館在四十八小時內就被搶走了幾千件珍品。《科學》雜誌甚至對此評論道:“自從西班牙征服者的劫掠之後,阿茲台克和印加文明還從沒有遭遇這麼嚴重的劫難。”

為什麼這些人一下子從良好市民變成了道德敗壞的暴徒?很大一個原因就是群體的激發作用。所謂法不責眾,就是這個道理。這種現象也可以在足球比賽期間經常看到。大量聚集在一起的球迷,在群體氣氛的渲染下,往往會做出破壞公物、襲擊對方球迷,甚至與警察對抗的行為。那麼,為什麼人在群體中會迷失自己,放棄自己原先的道德準則,突破社會行為規範的約束呢?

這是因為在群體中,個體因著他人的掩護,會感覺一種身體匿名性。而當一個人的身體處於匿名狀態的時候,人就會覺得自己的行為可能不會(或不容易)受到社會行為規範的關注,放縱就此產生。心理學家埃利森、戈文等人曾經做過一個實驗。他們找來一位女司機,讓她在紅燈轉綠時,故意多停十二秒鍾再啟動。女司機要記錄的是,停在她車後是一輛敞篷車或其他封閉式的車子兩種情況下,後車司機鳴按喇叭的情況對比。結果表明,相對於敞篷車司機,那些封閉式車子的司機按喇叭的速度要快三分之一,頻率則是前者的兩倍,而持續的時間也幾乎是前者的兩倍。

這足以說明,封閉式車子給司機帶來的某種身體匿名性,讓他們更富有攻擊性。另外,某些環境可以賦予人們短暫的匿名性。心理學家津巴多曾經將兩輛實驗用的車輛,分別棄置於紐約上城布朗斯克區靠近紐約大學校園的地方,以及加州帕洛阿爾托市的斯坦福校園附近。這兩輛車摘除了車牌,頂篷也被掀開,讓人一看就是廢棄的車輛。布朗斯克區是一個相對混亂的地區,這個環境給了人一定的匿名性,在四十八小時內就有好幾十個衣冠楚楚的過路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從車上拆走了各種零部件,或僅僅是對車輛加以破壞。而另一輛放在秩序井井有條的斯坦福校園附近的車,一個星期過去了,也沒有任何一個路人對其動歪腦筋。甚至在實驗結束後,津巴多把車子開走時,還有三個路人向警察彙報說“一個小偷開走了這輛車”。

當張闓一行人馬行至這個隻有三五僧人的荒郊野寺時,這個環境就為張闓等人提供了某種程度的匿名性。而且隨行的應劭也不過帶著幾十個人,根本不能與他們對抗。情境隨之出現了重大變化,無論是陶謙,還是曹操,其影響力在這個地方都相對失效了,社會規範以及組織權威的影響的作用也大大降低了。這樣,張闓等人就在群體相互激發中,放縱了自己卑劣的需求。而且,張闓認為,自己得手之後,可以很好地逃到山中隱蔽起來,這樣,即便是陶謙和曹操事後追究,也很難找到自己,這等於是確保了身體的匿名性來逃避懲罰。既然如此,為什麼還不趕快下手呢?

曹嵩也許至死都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喪命於這荒郊野寺之中。

曹嵩的死,某種程度上應該歸咎於曹操。

曹操手下兵馬甚多,為什麼隻派一個應劭去迎老父,卻沒有派一兩員大將,帶著精銳人馬去接曹嵩呢?縱觀曹操這一生,越是艱難險絕的時候,他越是不會犯錯誤。而在他春風得意的時候,卻總是犯下重大錯誤。

曹操此時威震山東,在潛意識中充滿了驕傲自大,也就放鬆了警惕。要知道,在這個亂世中,什麼事情都是可能發生的。隻要你稍微疏忽大意,就會付出慘重的代價。

心理感悟:人無時無刻不想擺脫社會的約束,但卻不一定能獲得預期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