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行為的多樣性與環境的多樣性(1 / 1)

人和環境交互作用所引起的心理活動,其外在的表現和空間狀態的推移稱之為環境行為。

行為是多樣的,有教育行為、管理行為、商業行為、人際行為、娛樂行為、防衛行為、宗教行為、勞動行為、餐飲行為、體育行為、觀展行為、戀愛行為、犯罪行為等等。在此我們著重介紹建築環境行為。不同環境的刺激作用、人類自身不同的需求、社會不同因素的影響,所表現出的環境行為是不相同的。

原始人為躲避風、雨等自然侵害而尋找棲身的巢穴,這就是最原始的居住行為;進入文明社會後,人對居住場所開始有了明確的分工,為了滿足餐飲要求,表現出炊事行為,設置了廚房和餐廳;為滿足人際交往需要,則表現出接待行為,設置了起居室;為滿足休息的要求,表現出小憩和睡眠行為,設置了休息室和臥室;為滿足衛生要求,表現出盥洗行為,設置了衛生間和盥洗室,如此等等,這就構成了文明社會裏人類居住行為所要求的居住環境。

同樣,在人類社會的初期,人們為了得到各自需要的物品,出現了以物易物的行為,於是在雙方便利的地方發生了交易。這個地方就是最原始的商業點。易物的人多了,除了交易點,還共同確定了交易時間,這便形成了集市。物品多了就要儲存,於是就蓋了房子,這就是早期的商店。很多商店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商業街。許多商業街就構成了商業區。這就是最簡單的商業行為所產生的商業環境。

人們為了自身的安全,不僅要避免自然環境的侵害,還要防止社會環境中人為的傷害,就表現出防衛行為,於是就在個人空間和領域內設置了防衛設施,如圍牆、院落、城堡等。

人類對自然現象、社會現象的不甚了解,或對某些事物或個人的崇拜,便產生了信仰,並將某種信仰人格化,塑造了偶像,表現出宗教行為,於是就建立了寺廟、教堂等。

由於社會的影響或自我需要的加強,人們對已建成的環境不能滿足,於是表現出對建成環境的改造行為,表現出對原有環境的改造和裝修活動。

丹麥建築師楊·蓋爾(Jan Gehl)在他1971年發表的《交往與空間》(Life Betw een Buildings)一書中,將公共空間中的戶外活動劃分為三種類型,並指出每一種活動類型對物質環境的要求也大不相同。

必要性活動:包括了日常生活中那些有點不由自主的活動,如上學、上班、購物、等人、候車、出差、遞送郵件等。換句話說,就是那些人們在不同程度上都要參與的所有活動。它們的發生很少受到環境構成的影響。所以與外部環境關係不大,參與者沒有選擇的餘地。

自發性活動:這種活動是指隻有在人們有參與的意願,並且在時間、地點可能的情況下才能發生。如散步、呼吸新鮮空氣、駐足觀望有趣的事情及坐下來曬太陽等。這些活動隻有在戶外條件適宜、天氣和場所具有吸引力時才會發生,所以特別有賴於外部環境的條件。

社會性活動:是在公共空間中有賴於他人參與的各種活動,包括兒童遊戲、互相打招呼、交談以及五花八門的社會活動。這些活動產生於各種各樣的場合,如住所、公共建築、工作場所等等。因而,隻要改善公共空間中必要性活動和自發性活動的條件,就會間接地促成社會性活動。

以上三種活動是以一種交織融會的模式發生的,它們的共同作用使得環境變得富有生氣和魅力。由於人的行為的多樣性,也就決定了要求提供與之相適應的多樣的空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