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景帝紀第五(1 / 2)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竇皇後。後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後薄氏曰太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

九月,有星孛於西方。

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製禮樂各有由。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勝識。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靡不獲福。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這舞,以明休德。然後祖宗之功德,施於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謹議:世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請宣布天下。\"製曰\"可\"。

春正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狹,無所農桑係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遣禦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詔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財物,賤買貴賣,論輕。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將,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吏遷徙、兔、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治送財物,奪爵為士伍,免之。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於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閼為臨江王,餘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後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係為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詔曰:\"襄平侯嘉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其赦嘉為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複故爵。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陽王宮正殿災。

吳王濞、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舉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亞夫、大將軍竇嬰將兵擊之。斬禦史大夫晁錯以謝七國。

二月壬子晦,日有蝕之。

諸將破七國,斬首十餘萬級。追斬吳王濞於丹徒。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自殺。

夏六月,詔曰:\"乃者吳王濞等為逆,起兵相脅,詿誤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滅,吏民當坐濞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藝等與濞等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汙宗室。\"立平陸侯劉禮為楚王,續元王後。立皇子端為膠西王,勝為中山王。賜民爵一級。

四年春,複置諸關用傳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榮為皇太子,徹為膠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七月,臨江王閼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

五年春正月,作陽陵邑。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遣公主嫁匈奴單於。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後薄氏廢。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春正月,廢皇太子榮為臨江王。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後王氏。

丁巳,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封故禦史大夫周苛、周昌孫子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國,大鴻臚奏諡、誄、策。列侯薨及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諡、誄、策。王薨,遣光祿大夫吊襚、祠、賵,視喪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視喪事,因立嗣。其葬,國得發民挽喪、穿、複土,治墳無過三百人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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