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過分地樹立個人英雄是不利於乒乓球的發展的。(以前經常是某某連續拿幾屆的冠軍)
3.中國運動員和外國運動員的訓練體製不一樣。可以說中國選手是國家培養你,你反過來談報仇,太不應該了。私心太重了。(可是現在誰的私心又不重呢?看一看全國有多少貪官被繩之以法。但怎麼說也不應該選擇日本的旗號來報仇)
4.任何不公平競爭都要以中華民族的尊嚴為重。(這點我們要向韓國學習,現在的小孩在,這方麵的培養是不夠的。看一看抗日時期。我們有多少同胞姐妹被輪奸,多少同胞兄弟被活埋——每一個中華兒女世世代代都要記住)在這裏奉勸使用日本製造球拍的中國人。把它用火燒掉吧!你花的每一分錢,都有可能去建侵略者的神社。
總之,何智麗是有讓人同情的一麵。人生誰都會碰上不公平的事情。但不應該去背叛自己的祖國和民族。也許她本人根本沒有想這麼多。但現在這樣的結果,已經衝走了人們對她的同情。更多的是憎恨。
我比較同意baizan的觀點。當時何的離開確實有不得已的緣由。但是她背叛祖國,而且代表小日本打球,我們實在無法原諒!國家的利益高於一切。你可以選擇放棄,但不能背叛!口中對祖國人民不幹不淨更是無法原諒!
我來說幾句:
1.當時何的實際導師是孫梅英,隊裏的老炮筒,見到隊內的黑箱就要說,當時她有身份,別人拿她沒辦法,就整何。
2.何就是這個原因被排擠,最典型的是奧運會沒法參加。
3.當時何的各項排名和成績都是第一,國內第一,世界第一,而且她是一個特別要強的人,打不過就琢磨,沒有陰招。這種體育道德比好多人都出色。
4.因此,何在四分之一決賽沒有必要給陳靜讓球,她對梁英子也琢磨透了。
5.正是由於特別是在第39屆以後的排擠和打擊,讓她對中國隊死心。可是她又不甘心——於是由於偶然的機會跟小山英之戀愛,然後出走。可是她不甘心,她知道自己的實力是世界第一,她要在異國他鄉證明這一點。雖然日本人終究沒有因為這而認同她。
大家所不齒於何智麗的,終究是兩點,一是接受陳靜讓球而“欺騙”冠軍,二是嫁給小日本“報仇”,還要“呦西”。
第一點上麵已經辯完了,關於嫁給小日本,我無話可說,這是她個人的問題。但對於“呦西”,我想可以這樣解釋:她單槍匹馬在外麵闖,學日文也是很苦的,於是要拚命說,順口了就不自覺地“呦西”出來了,這點我自己深有體會。我的球友,去年一月到加拿大,現在連跟媽媽打電話都說不好了。
再說一點,要是這樣一扯,美國在八國聯軍時候就欺負中國,然後是雅爾塔,再到朝鮮戰爭(這裏建議一些愛國球友去翻翻誌願軍的書,特別是三四次戰役和上甘嶺,還有誌願軍戰俘的故事)。那現在那麼多中國女人嫁外國老頭,是不是賣國?
有些球友會說,她奪走了屬於中國的榮譽……這比較難講,當時女乒,世界強手就那麼幾個,中國隊總體絕對最強。可是乒乓球的金牌就“應該”屬於中國的嗎?
乒乓球之所以被稱為國球,不外乎幾點:
1.中國隊的第一個世界冠軍。
2.中國體育第一個“三連冠”。(注意:讓出來的)
3.中國隊長期的冠軍,世界頂尖水平。
4.從容國團開始的為國爭光精神,拚搏精神。
5.“乒乓外交”。(這是好事,無可厚非)
可是,是不是中國就應該全部擁有獎杯呢?“海外兵團”就永遠沒資格呢?這也是違反體育精神的。說回“陪練”和“讓球”,原來是胡道本等同誌的自我犧牲精神,在當時全隊一致爭世界冠軍時,再加上“黨的教育”,陪練絕對說得過去。還有孫梅英、薑永寧的讓球。當然,這些都是出於自願,並非領導說了算(李富榮比較痛苦啊)。可是長期來說,這樣是扼殺球員的積極性和拚搏精神乃至個性的,焦和曹也是這樣走的。
說到“傷害中國人民感情”,這種東西是難免的,可是大家也應該想想當初國家隊對她的打擊和傷害。當一個人遭到拚命苦練然後被人以非正當原因一再打擊(對她而言,其實說是令她永遠地失去了奧運金牌也不過分)。退一步說,這不也是更加引起了眾人對官場黑暗的問題的思索嗎?(在“情感被傷害”沒有淹沒理智的時候)而且,這種情況說重了就是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味道了。
對排斥日貨的球友說兩句:任何事物都有兩麵性。你能因為南京大屠殺就否定日本全國人民嗎?關東軍還有人給楊靖宇將軍送彈藥呢!(整整一車,他留下遺書後在車裏自殺了)本田、豐田的技術資金我們要不要?他們賺了錢也可以“每一分錢都拿去修靖國神社”啊!索尼、東芝、鬆下這些我們都拒絕?不行。
要戰勝一個國家並不是排斥它,相反是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拿來主義”。排斥是軟弱和無知的表現(加上一點精神勝利)。我們要的是動腦筋,不是一味地喊口號,“滿腔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