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媒體反擊黑書潮(1 / 2)

麵對近乎瘋狂的盜版和冒名,我非常憤怒:光是我的《江青傳》,盜版本就有九種之多。眾多的盜版本,使我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害;如今又相繼出現39種冒名書,使我的名譽遭到嚴重損害。不言而喻,不法書商冒用我的名義大批出版政治性紀實作品,是因為我的名字在這一領域中已經形成“品牌”。大量的冒名本的出現,令讀者真假難辨,已經嚴重損害了我以幾十年的艱辛努力所創立的“品牌”。

問題的嚴重性在於,遭受這樣的損失,卻又投訴無門!因為黑書所用的出版社、書號以至版權頁上印刷廠的名字、地址全是假冒的,所以我在買到冒名黑書之後,無法追查。我在明處,他在暗處。“三渠道”正是以“地下狀態”,得以存在,得以發展。

不光是被假冒的作家奈何不得,公安、工商、出版部門也奈何不得。雖然國家新聞出版署對發行非法出版物的處罰有明文規定:“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實際上,被查獲的“城市遊擊隊”,充其量隻是自行車或者三輪車上那二十來本黑書,“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不過毛毛雨而已。“三渠道”的一個“盜版專業戶”,說過這麼一句“名言”:“盜版的利潤率不亞於販毒,而危險度卻不及販毒的百分之一!”這便是中國大陸盜版、盜名黑書禁而不止的原因所在。

麵對盜版、冒名,我不能保持沉默。除了通過新聞媒體多次發出呼籲之外,我的常年法律顧問富敏榮律師,發表嚴正聲明:

上海市新文彙律師事務所富敏榮律師接受作家葉永烈先生委托,特發表如下嚴正聲明:

在書市中出售的冒用時代文藝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江青秘史》、冒用遠方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毛澤東與林彪》、冒用遠方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毛澤東與劉少奇》、冒用遠方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毛澤東與周恩來》、冒用新疆人民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權力的遊戲——毛澤東與林彪交往秘錄》、冒用百花文藝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楊鈺瑩紅樓醉高官》、冒用中國文獻出版社名義出版的《三個明星與賴昌星在紅樓裏的日日夜夜》等書籍並非葉永烈所著。上述書籍所署葉永烈姓名係假冒葉永烈署名的行為,這既侵犯了原作者的正當權益,也嚴重侵害了葉永烈的名譽和聲譽。葉永烈作為受害人,不會對上述偽本承擔法律責任。葉永烈先生呼籲國家有關部門依法對此予以嚴厲打擊。同時我們歡迎讀者舉報,對侵犯人包括銷售偽本者,一經發現,我們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侵權責任。

上海新文彙律師事務所

2002年3月7日

富敏榮律師在2002年選擇了“3·15”前夕,在上海舉行了“假冒他人名義出版著作的法律責任研討會”。研討會在上海電視台舉行。我帶去了各種各樣的盜版本、冒名書,進行現場展覽。這次理論研討會,對冒名出版進行了一致的聲討,並指出“假冒他人名義出版著作”應負的法律責任。

由於此前從未就“假冒他人名義出版著作的法律責任”舉行過研討會,所以這次研討會的反響頗為強烈,諸多新聞媒體加以報道。

在研討會舉行的翌日——2002年3月8日,新華社記者馮源發出電訊《老作家的心病:盜版未去“李鬼”又來》:

著作等身的傳記作家葉永烈如今已從盜版等身發展到李鬼纏身。麵對層出不窮的“葉永烈”,曆經八年還沒抓到一個盜版者的老作家叫苦不迭。

1994年葉永烈第一次讀到自己的盜版書時,它們已經堂而皇之地賣到了上海市作家協會的大門口。熱心的讀者也經常提供線索,他就用自己的正版書與之交換。八年來的唯一戰果就是幾箱子的盜版書、冒名書。這些盜版書紙質混雜,封麵粗糙,錯字連篇,不明真相的熱心讀者還發來了一封封的勘誤信,勸他換個出版社發表。“但不管怎麼樣,書還是自己寫的”,葉永烈流露出一絲苦笑。

但從2000年開始,葉永烈發現了新花樣:一係列冒名頂替的“李鬼”之作在書市上風行一時,有的是盜印香港作家的作品,有的則由無名氏捉刀。這些書籍既冒作家之名,還冒出版社之名,居然在版權頁上堂而皇之地印著“版權所有,嚴禁盜版”。至於作品內容可謂每況愈下,“香港作家的作品質量還是不錯的,但最近出的一些黃色小說、下流小說,不但冒充我的名義,還印上了我的照片和簡介!”葉永烈不禁激憤起來,“盜版是出版界的惡性腫瘤,一定要痛加整治!”

“盜版、冒名,反映出出版者道德上的不自律。國家現在正在進行的誠信體係建設工作,就顯得非常重要。全社會應該有這樣的共識:就算前麵沒有車也不能亂穿馬路!”上海市作協主席,著名作家葉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全社會還應該站在加入世貿組織的大局上來看待問題,“我們國家有關版權的法律條文已經相當完備了,我陪審了幾起國外公司狀告國內公司盜版侵權的案子,他們的索賠金額是很高的,全社會都要重視這個問題。”

唯一能讓作家略感安心的是,隨著法律的完善,李鬼也將無所遁形。葉永烈的法律顧問上海市新文彙律師事務所主任富敏榮律師在宣讀葉永烈的聲明後,向記者介紹,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7條第8款已將“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行為規定為侵權行為,從法律角度上加強了正版圖書的保護力度。但要使打擊落到實處,需要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和權利人自我保護三方麵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