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媒體反擊黑書潮(2 / 2)

過去,盜版商躲在暗處,“冤無頭,債無主”是長期困擾執法者的問題,現在日益完善的法律也為政府執法增添了火眼金睛。上海市版權局版權管理處武幼章處長向記者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已經明確規定,無法交代盜版出版物來源的經營者,即被視作盜版商本人,而將依法受懲。

團結就是力量,上海的廣大藝術家已經親身感受到了個人維權的艱巨,他們於去年成立了上海市文學藝術著作權協會,該協會秘書長張澤綱表示:“成立這樣一個協會,我們的目的就是團結廣大藝術家,為自己伸張正義。”

《人民日報》記者呂網大則在2002年3月8日發表報道《作家葉永烈的無奈》:

麵對長條桌上幾十本各種版本的盜版書,著名作家葉永烈一臉的無奈。而這其中署名“葉永烈”的《三個明星與賴昌星在紅樓裏的日日夜夜》等類似黃色小說的“新作”,更是令葉永烈氣憤:“我怎麼會寫這種亂七八糟的東西。”

在近日有關部門舉行的一次關於中國加入WTO與著作版權的座談會上,葉永烈痛訴他現已成為深受盜版和冒名損害的“重災戶”,他說,除了對他侵權的盜版書外,他已發現非他所寫、卻以他名義出版、發售的書籍有八九種之多。這些書有的是香港作家在香港出版的正版書,到了內地的一些書攤上,署名卻成了“葉永烈”,有的書實際上就是一些不法商販用雜七雜八文章拚湊而成,再署上葉永烈的名字,企圖利用名人效應來擴大銷路。在另一本關於“紅樓”的書中,內封印有葉永烈的照片和簡曆,其內容簡介竟然這樣寫道:“作家葉永烈總是在不斷地更弦改轍,在題材領域不斷超越自我,相信讀者不會失望,並驚奇葉永烈文風的善變”……這些胡言亂語令葉永烈哭笑不得。

有著近半個世紀寫作經曆的這位中國知名作家,葉永烈近年來又遇到了新的問題,他經常會收到一些讀者的來信,反映有的書質量太差,錯別字連篇,怎麼會把淮海寫成“維海”呢。他苦笑著說,盜版書的泛濫,除了對作家個人,對讀者來說也是受害者,他呼籲中國加入WTO後要更加重視保護知識產權,企業和個人都要講誠信,攜手努力打擊非法出版物。

已任葉永烈法律顧問8年之久的律師認為,盜版是出版行業的一大頑症,近幾年盜版手段已從過去的非法複製暢銷圖書變為改頭換麵盜用作家和出版社的名義,給文化市場的秩序帶來極大危害。新頒布的《著作權法》第47條第8款已將“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行為規定為侵權行為,這無疑從法律角度加強了對正版圖書的保護力度,但要真正實現這一目的,還需要有關部門的配合和共同努力。

在3月8日這一天,上海各報也紛紛報道:

《解放日報》發表記者馬騁的報道《盜版書擺了兩桌子 冒名出版成為盜版“新招”》;

《文彙報》發表記者陳熙涵的報道《鋪天蓋地“葉永烈”近乎一半是冒名》;

《新民晚報》發表記者周銘的報道《“災民”斥盜版 法律來助威》。同時還發表記者林偉平的評述文章《忍“痛”出版到何時——談一個不得不談的老話題》;

《青年報》發表記者解敬陽的報道《“冒用他人署名”法律責任座談會昨天舉行》;

另外,中國新聞社發出記者湯彥俊的圖文報道《著名作家葉永烈在滬痛斥假冒盜版行為》。

上海電視台、上海東方電視台、上海《法苑》雜誌、《民主與法製》雜誌,也先後作了詳細報道。

研討會引起上海市市長陳良宇的關注。《上海知識產權情況專報》第3期發表了《作家葉永烈就反盜版、保護知識產權獻計獻策》,陳良宇市長讀後,在2002年5月15日批示:

希望聯席會議充分理解“災民”的心情,把反盜版、保護知識產權作為自己的神聖職責,合力維護上海的環境、聲譽和形象。

應當說,這次舉行“假冒他人名義出版著作的法律責任研討會”、反擊黑書潮,是相當成功的。

然而,冒名黑書已經成為“中國特色”,在中國大陸越印越多,既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又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名譽權。

雖然冒名黑書的印製者處於地下活動狀態,但是大量印行的黑書,終究要公開露麵才能得以銷售,即便是通過“城市遊擊隊”銷售也是半公開的。正因為這樣,倘若從冒名黑書的銷售環節抓起,順藤摸瓜,是可以挖掘“三渠道”不法書商的老巢。嚴厲打擊“三渠道”不法書商,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