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旅社發生凶殺案(2 / 2)

綜合當時的這些報道及陳公博的回憶,案情如下:

7月29日,星期五,一對青年男女來到大東旅社,在四樓開了一個房間。

男的叫瞿鬆林,是在一個英國醫生那裏當侍役。女的叫孔阿琴,是一家繅絲廠的女工,二十二歲。

這個瞿鬆林過去因私用客賬,曾坐牢四個月。這次趁英國醫生去青島避暑,便偷了他的一支手槍,和孔阿琴上大東旅社開房間。瞿鬆林在旅館循環簿上,寫了假名字“張伯生”,職業寫成“商人”。

“兩個人不知為什麼不能結婚,相約同死。”這樣,在7月31清晨5時,瞿鬆林用三十二毫米口徑手槍朝孔阿琴射擊。一槍未死,又用毛巾勒死了她。他本想與她同死,後來卻下不了決心。

上午,翟鬆林隻身外出,意欲他往,茶房因他未付房租,向他索錢。他說他的妻子還在房裏,不會少你房租的。說罷,揚長而去。

到了下午7時光景,那房間仍緊閉房門。茶房生疑,用鑰匙打開了房門,大吃一驚,見那青年女子倒在地板上,鮮血滿地,已死。

經警方查驗,孔阿琴左臂、大腿被槍彈擊傷,並有一毛巾纏在脖頸。

地板上扔著一支三十二毫米口徑的手槍和幾粒子彈。

桌子上,有瞿鬆林所寫的五封信,說自己要與孔阿琴同死雲雲……

在十裏洋場、紙醉金迷的上海,像大東旅社這樣的凶殺案,三天兩頭發生,原本不足為奇。

然而,此案過去兒十年,卻引起曆史學家們的濃烈興趣。最早查考此案的便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韋慕庭。遠在太平洋彼岸,他從英文的《字林周報》上查閱那篇報道《中國旅館的奇異悲劇》。他所關心的不是案件本身,卻是案件所發生的時間——因為它是一個時間坐標,確實了案件發生的時間,便可確定法國巡捕騷擾中國共產黨“一大”閉幕的時間,以便大致推定開幕的時間。

《字林周報》的報道明明白白的寫道:大東旅社凶殺案發生在7月31日。

此後,李俊臣所發現的陳公博的《十日旅行中的春申浦》一文,也明確地寫道:“7月31日那天早上5點多鍾,我睡夢中忽聽一聲很尖厲的槍聲……”

接著,為了考證中國共產黨“一大”的會期,邵維正也查閱了當時上海各報,都一致表明,此案在7月31日發生。

另外,在陳公博1924年所寫的《共產主義運動在中國》一文中,也有一句:法國警察突然出現在李公館,是“在大會的第一周周末”。

7月30日正是周末——星期六!

由此,曆史學家們準確地推定了法國巡捕闖入中國共產黨“一大”會場的日子是7月30日!

陳公博在一夜之間兩次受驚,不敢在上海久留。雖然他清楚聽見槍聲,卻沒告訴茶房,生怕警方在偵查此案時會要他充當證人。他並不怕當證人,隻是在作證時,警方勢必會盤問他姓名、從何處來、來此何幹之類,萬一把他與李公館聯係起來,那就麻煩了。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大東旅社的總經理郭標,是陳公博的同鄉。“廣東人和廣東人總容易說話”,他跟郭總經理打了個招呼,把行李暫且寄存在大東旅社,便帶著太太李勵莊到杭州散心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