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中有許多半人半羊,或一半為羊、一半為其他動物的神:
《山海經·東次三經》:“凡東次三山之首……其神狀皆人身而羊角。”
《山海經·西山經》:“牠魚,其狀如鱉,其音如羊。”“錢來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羊而馬尾,名曰迆羊。”
《山海經·北次二經》:“鉤吾之心……有獸焉,其狀如羊身,人麵。”
《山海經·中山經》說神伕圍是“其狀如人麵,羊角虎爪。”
這些記載一方麵證明遠古時我國盛行過動物崇拜,其中有羊圖騰崇拜。因為這種半人半神或幾種動物混合構成的神靈形態,大都起源於對某種動物的神化和崇拜。另一方麵也顯示了人們由對動物的自然崇拜向對具有更多屬性、甚至社會屬性的神的崇拜的轉變。
原始社會時,當人們把動物本身當做對自己生活有強大影響力的力量來加以崇拜時,動物圖騰產生了。這個時候,人們崇拜的是動物身上的自然屬性,其肉可食,其皮可衣,人們生活上依賴它。虎、豹、蛇、鳥等獸、禽,雖不可食,但人們羨慕它們的利齒、敏銳的眼力、快捷的腿腳、善飛的雙翅,希望自己能有它們那樣的本領,並希望不被它們傷害,因而這些動物也會成為圖騰對象。這個階段產生的動物神偶像、雕刻、繪畫等都是模仿動物的自然形態。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生產、生活方式的改變,人們所崇拜的動物其身上的自然屬性已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比如崇拜獸類的民族,希望所崇拜的獸能像鳥那樣飛翔;而崇拜飛禽的民族則希望飛禽能像獸類那樣勇猛。狩獵采集時代,人們依賴於動物的皮、肉;原始農業產生後,又希望動物也能給他們帶來五穀。於是圖騰動物的形態發生了變化,不再是純自然狀態而變成兼有兩三種甚至多種動物形態的怪獸。當然,其神力也是兩三種或多種動物的。也就是說,動物的神性擴大了,而且這種擴大是持續的,到後來,其神性已不限於動物,許多動物被人們賦予一定的社會屬性,具有了維護政治、經濟製度和社會道德的能力。其形態自然也就開始脫離動物而變成半人半獸,如我們前麵所舉的《山海經》中的神獸。當然,也有的動物其形態還是自然形態,但神性卻擴大到多種領域,還有的動物可以變化成各種動物,甚至人,具有無限的神通,或有的神可以變成某種動物。這也是動物神性擴大的表現。
羊由於其在人們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而受到先民廣泛的崇拜。世界許多國家也都有由羊圖騰變化而來的羊神崇拜的現象。
古埃及的神話中有許多半人半獸神,創造神為牡羊頭,死神為狼頭。古埃及人崇拜聖羊阿蒙,後來它變成了太陽神、主神。《荷馬史詩》中有很多傳說、故事,說神和英雄可化身為動物、植物和無生物:赫耳墨斯化為有翼的魚鷹,雅典娜變為潛鴨,狄俄倪索斯時而變成人,時而化為公山羊或牡牛。古印度人最早的文獻之一——《馬哈布哈拉塔》中所描繪的神和妖魔多為動物形象,人和神都是由動物所生或動物、植物、其他自然物由人和神所生。人和神都能變化為動植物,反之亦然。如姆奇裏恰蘭德生下熊、羚羊和水牛,由羚羊化身的哲人又與雌羚羊結合。《阿韋斯陀》給我們描繪了古伊朗的神話傳說:韋拉特亞格拉先化身為狂風,然後又化身為漂亮的公牛、公駱駝、牡綿羊和長著兩隻角的牡山羊等等。古希臘神話中的最高神宙斯的化身是雙角彎彎的綿羊,樹神和酒神狄俄尼索斯有時由山羊代表,有時由公羊代表;畜牧之神潘是羊臉羊腿;森林之神薩蒂羅斯是長著公羊的角、腿和尾巴的半人半山羊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