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還是來談反“胡風集團”的鬥爭。
在那一場“鬥爭”中,我究竟做過一些什麼事情?我記得在上海寫過三篇文章,主持過幾次批判會。會開過就忘記了,沒有人會為它多動腦筋。文章卻給保留下來,至少在圖書館和資料室。其實連它們也早被遺忘,隻有在我總結過去的時候,它們才像火印似的打在我的心上,好像有一個聲音經常在我耳邊說:“不許你忘記!”我又想起了一九五五年的事。
運動開始,人們勸說我寫表態的批判文章。我不想寫,也不會寫,實在寫不出來。有人來催稿,態度不很客氣,我說我慢慢寫篇文章談路翎的《窪地戰役》吧。可是過了幾天,《人民日報》記者從北京來組稿,我正在作協分會開會,討論的就是批判胡風的問題。到了應當表態的時候,我推脫不得,就寫了一篇大概叫做《他們的罪行應當得到懲處》之類的短文,說的都是別人說過的話。表了態,頭一關算是過去了。
第二篇就是《關於胡風的兩件事情》,在上海《文藝月報》上發表,也是短文。我寫的兩件事都是真的。魯迅先生明明說他不相信胡風是特務,我卻解釋說先生受了騙。一九五五年二月我在北京聽周總理報告,遇見胡風,他對我說:“我這次犯了嚴重的錯誤,請給我多提意見。”我卻批評說他“做賊心虛”。我拿不出一點證據,為了第二次過關,我隻好推行這種歪理。
寫第三篇文章,我本來以為可以聰明地給自己找個出路,結果卻是弄巧成拙,反而背上一個沉重的精神包袱。事情的經過我大概不會記錯吧。我第二次從朝鮮回來,在北京住了一些日子,路翎的短篇《初雪》剛剛在《人民文學》上發表,荃麟同誌向我稱讚它,我讀過也覺得好,還對人講過。後來《窪地戰役》刊出,反應不錯,我也還喜歡。我知道在誌願軍戰士同朝鮮姑娘之間是絕對不允許戀愛的,不過路翎寫的是個人理想,是不能實現的願望。有什麼問題呢?在批判胡風集團的時候,我被迫參加鬥爭,實在寫不出成篇的文章,就挑選了《窪地戰役》作為槍靶,批評的根據便是那條誌願軍和當地居民不許戀愛的禁令。稿子寫成寄給《人民文學》,我自己感到一點輕鬆。形勢在變化,運動在發展,我的文章在刊物上發表了,似乎麵目全非,我看到一些我自己也沒有想到的政治術語,更不知道自己哪裏來的權力隨意給人戴上“反革命”帽子?看得出有些句子是臨時匆匆忙忙地加上去的。總之,讀頭一遍我很不滿意,可是過了一晚,一個朋友來找我,談起這篇文章,我就心平氣和無話可說了。我寫的是思想批判的文章,現在卻是聲討“反革命集團”的時候,倘使不加增改就把文章照原樣發表,我便會成為批判的對象,說是有意為“反革命分子”開脫。《人民文學》編者對我文章的增改倒是給我幫了大忙,否則我會遇到不小的麻煩。就在這一年的《文藝月報》上刊登過一篇某著名音樂家的“檢討”。他寫過一篇“徹底揭發”胡風的文章,是在第二批材料發表以後交稿的。可是等到《月報》在書市發售,第三批材料出現了,胡風集團的性質又升級了,於是讀者紛紛來信譴責,他隻好馬上公開檢討“實際效果是替胡風黑幫分子打掩護”。連《月報》編輯部也不得不承認“對這一錯誤……應該負主要的責任”。這樣的氣氛,這樣的環境,這樣的做法……用全國的力量對付“一小撮”文人,究竟是為了什麼?那麼這個“集團”真有什麼不能見人的陰謀吧。不管怎樣,我隻有一條路走了,能推就推,不能推就應付一下,反正我有一個借口:“天王聖明”。當時我的確還背著個人崇拜的包袱。我想不通,就不多想,我也沒有時間苦思苦想。
反胡風的鬥爭熱鬧一陣之後又漸漸地冷下去了。他本人和他的朋友們那些所謂“胡風分子”在鬥爭中都不曾露過麵,後來就石沉大海,也沒有人再提他們的名字。我偶爾向熟人打聽胡風的消息,別人對我說:“你不用問了。”我想起了清朝的“文字獄”,連連打幾個冷噤,也不敢做聲了。外國朋友向我問起胡風的近況,我支支吾吾講不出來。而且那些日子,那些年月,運動一個接一個,大會小會不斷,人人都要過關。誰都自顧不暇,哪裏有工夫、有勇氣到處打聽不該打聽的事情。隻有在“文革”中期不記得在哪裏看到一份小報或者材料,說是胡風在四川。此外我什麼都不知道,一直到“文革”結束,被顛倒的一切又給顛倒過來的時候,被活埋了的人才回到了人間,但已經不是原來的胡風了。
一個有說有笑、精力充沛的詩人變成了神情木然、生氣毫無的病夫,他受了多大的迫害和折磨!不能繼續工作,再沒有比這更痛苦的了。關於他我知道的並不多,理解也並不深。我讀過他那三十萬言的“上書”,不久就忘記了,但仔細想想好像也沒有什麼大不對。為了寫這篇“懷念”,我翻看過當時的《文藝月報》,又找到編輯部承認錯誤的那句話。我好像挨了當頭一棒!印在白紙上的黑字是永遠揩不掉的。子孫後代是我們真正的裁判官。究竟對什麼錯誤我們應該負責,他們知道,他們不會原諒我們。五十年代我常說做一個中國作家是我的驕傲。可是想到那些“鬥爭”,那些“運動”,我對自己的表演(即使是不得已而為之吧),也感到惡心,感到羞恥。今天翻看三十年前寫的那些話,我還是不能原諒自己,也不想要求後人原諒我。我想,胡風作為一個文藝工作者要是沒有受到冤屈、受到迫害,要是沒有長期坐牢,無罪判刑,他不僅會活到今天,而且一定有不小的成就。但是現在什麼也沒有了。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我是個衰老的病人,思想遲鈍,寫這樣的文章很困難,從開頭寫它到現在快一年了,有時每天隻寫三五十個字。我想講真話,也想聽別人講真話,可是拿起筆或者張開口,或者側耳傾聽,才知道說真話多麼不容易。《文彙月刊》上《胡風傳》的最後部分我也找來讀了。文章未完,他們在四川的生活完全不曾寫到,我請求梅誌同誌繼續寫下去。梅誌稱她的文章“往事如煙”。我說:往事不會消散,那些回憶聚在一起,將成為一口銅鑄的警鍾,我們必須牢牢記住這個慘痛的教訓。
我還要在這裏向路翎同誌道歉。我不認識他,隻是在首次文代會上見過幾麵。他當時年輕,是一位有才華的作家,可惜不曾給他機會讓他的筆發出更多的光彩。我當初評《窪地戰役》並無傷害作者的心思,可是運動一升級,我的文章也升了級。我不知道他的近況,隻聽說他喪失了精力和健康。關於他的不幸的遭遇,他的冤案,他的病,我怎樣向後人交代?難道我們那時的文藝工作就沒有失誤?雖然不見有人出來承認對什麼“錯誤應當負責”,但我向著井口投擲石塊就沒有自己的一份責任?曆史不能讓人隨意編造,沉默妨礙不了真話的流傳,潑到他身上的不公平的汙水也起不了什麼作用,隻是為了那些“違心之論”我決不能寬恕自己。
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