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2 / 2)

我不知道為何忽然想起這個荒唐的故事?也不知道對心靈的害是否觸犯了軍法條例?我不是想在“知識分子鳴放會”上鳴放一番麼?建議追究楊清正副部長的軍法責任、刑事責任嗎?這個管理員的故事與李茶花的故事究竟有什麼聯係?我想不清楚。但有一點是明白無誤的:無論我們團的保衛幹事,還是軍的保衛部副部長楊清正,他們出於好心,幹下了後果嚴重的壞事,卻一概不負任何責任。因此,楊清正今後還會這麼幹!

“茶花傻了,那麼你扮演了什麼角色呢?”我的氣不打一處來,瞪著眼睛質問何倩。

“我?扮演角色?”她有些驚恐,淚珠閃閃:“姓楊的指派我重點護理李茶花,當這個揭發訴苦團的隨團軍醫。唔,這是另一件事,今天也要對你說明白的,等會兒再說行嗎?”

“現在就說!”

“好……楊清正早就打我的主意了。一九五一年調我到三山戰俘營衛生所去,就是為了把我置於他的直接領導之下,那時候,衛生所長就出麵說媒,指導員反複動員,讓我加強階級感情,去熱愛革命的老首長。姓楊的也親口向我許願,說我隻要答應了他,很快就可以入黨,提拔成連級軍醫,也可以保送回國讀醫大。我都拒絕了。明哥,這事兒我是對你坦白過的呀。我沒有點出楊清正的名字來,是怕你背後打他的黑槍!明哥,你總該記得,為了徹底拒絕姓楊的,我在衛生所後邊的赤鬆林裏陪著你度過了好幾個鍾頭,跟你訂了婚,如果你願意,當天我就把身子也獻給你了……”

說著,她流下了兩行眼淚。我把遊艇悄悄劃到了僻靜的船塢旁邊,這兒有濃密的柳蔭,象個遠離塵世的小旮旯。

“那次調我到開城野戰醫院,以及當訴苦團的隨團軍醫,都是姓楊的以權欺人,故意把我拴在他的身邊……明哥,我徹底坦白:我也學壞啦--我想利用姓楊的,將計就計,來親自保護李茶花!茶花太可憐啦……我對你說過,隻要明哥絕對相信我,我就能戰勝那個大官兒。第二天咱倆就被切斷了聯係,而且一斷就是四年……我無法找你,也不敢找你--那就把你害了!姓楊的什麼狠心的事兒都幹得出。我多少有點安慰,就是總算當麵對明哥說了那句話--要你絕對信任我。今天我仍然懇求明哥絕對信任我!我完全是為了拯救茶花呀……你知道,我與茶花情同姊妹……我答應了跟楊清正結婚,條件是兩條:一,不同居,先回國上大學;二,保送李茶花與我一塊回國上大學。姓楊的考慮再三,兩條都答應了。明哥,你不知道,如果當時不讓茶花立刻脫離訴苦團,也許她很快就會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