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在職權大小方麵,新任CEO的職權肯定要遠比馬雲所辭任的CEO小得多。在2013年1月10日阿裏巴巴進行上述架構調整之後,馬雲將25個事業部分別交給薑鵬、張勇、張宇陸等九人負責。這樣做的結果就是,這些“封疆大吏”們擁有了足夠的自主權。當然,這也正是馬雲所要的結果。
在給員工的信中,馬雲就表現出了這一意願:“把大公司拆成小公司運營,我們給市場,給競爭者更多挑戰我們的機會,同樣是給我們自己機會。我們永遠堅持,各事業部以客戶和用戶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因為隻有他們的利益最大化,才有我們自己的利益和存在的價值,這次的拆分,我們希望組織結構鬆而不散,彙報給誰以及權力有多大不重要,但人和事,熱愛和責任,信任和協同顯得越來越重要。我們希望阿裏人一起努力把他們個個變成小而美、對生態發展有重大作用的群體。”
就這樣,馬雲在不知不覺中已然完成了從企業領袖到精神領袖的角色轉變。
有句話說,讓自己成為江湖神話的最好方法,就是消失於江湖。熟諳武俠的馬雲雖然無意於讓自己成為神,但隨著未來他的形象從人們視線中淡化,他也就逐漸被人們神化了。
因此,這次馬雲辭任CEO,無論是否出於本人真實意圖,他已經在很大程度上步入了一條向“領袖到精神領袖”轉變的道路。
習慣了不走尋常路
馬雲辭任CEO僅僅兩個月之後,在2013年7月23日,又傳出關於阿裏巴巴要上市的消息,但這次上市的不再隻是阿裏巴巴B2B業務,而是整個阿裏巴巴集團。不過,支付寶等金融業務和“菜鳥物流”是被排除在外的。
其實,早在2013年年初,就有消息傳阿裏巴巴有意赴港上市。隨後,阿裏巴巴方麵透露香港是其IPO的首選地點,但進展並不順利。
自2005年雅虎斥資10億美元購入阿裏巴巴集團40%的股份以來,以馬雲為首的阿裏巴巴創業團隊一直在為公司的絕對控製權而鬥爭。目前,阿裏巴巴董事會共有4個席位,分別是傑奎琳雷瑟斯(美國雅虎)、馬雲(阿裏巴巴)、孫正義(日本軟銀)、蔡崇信(阿裏巴巴)。
從目前阿裏巴巴的股權結構看,形勢對馬雲及管理層仍然不利,算上馬雲本人持有的阿裏巴巴集團7.4%的股權,整個管理層的持股比例也隻有10.4%。而根據日本軟銀和美國雅虎披露的數據,他們各持有阿裏巴巴集團36.7%和24%的股權,兩家外資對應的投票權和董事席位顯然足以控製整個公司。
為避免上市後控製權旁落的尷尬局麵,阿裏巴巴一直在謀求解決方案。此前,阿裏巴巴希望效仿一種叫“AB股”的股權結構,即可以發行不同投票權的兩種股票,實質是允許企業管理層通過具有更高投票權的股票控製公司。這種製度在美國的高科技企業上市的熱潮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
企業上市的原因主要還是需要錢。企業處在瓶頸期,處在發展期或需要大量資金來開拓市場的時期,但是這個時候企業沒有錢,於是才會選擇上市。不過上市存在風險。
理論上,出賣的股權越多,能夠拿到的錢也就越多,可是同樣的,賣出的股權越多,創始人對企業的控製能力就越少。甚至在一些情況下,精明的競爭對手和不友好的資本家會通過資本運作來控製公司。這是希望獲得資金而又不希望失去對公司控製權的企業最不想要的結果。
這種矛盾在科技企業中最為麻煩,這些企業一方麵需要大量資金支持自己的實驗、創新或者市場開拓,這迫使他們必須出讓更多的企業股權來獲得足夠的資金;而另一方麵,如果企業的創始人不能有效地控製公司,即使獲得了足夠的資金,企業可能還是不能獲得發展的機會。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美國資本市場就發明了AB股製度。市場允許同一家公司擁有兩種不同權利的股權,一種擁有對於企業的決策權、控製權,而另一種隻擁有分享收益的權利。這樣,出售股權的創始者就可以在充分保留自己對於企業的控製基礎上募集大量資金了。
AB股對於想要發展企業的老板和隻想賺錢的投資者來說是一個很好的變通製度。可是在市場上,也有一些陰謀家的存在,AB股給了他們剝奪股東權利的機會,他們可能通過內幕交易、置換資產等方式借機套取投資者的權益,甚至製作一些空殼公司。在美國,可以通過一係列複雜的製度來防止這種事情的發生,可是香港似乎沒有足夠的準備來應對這些問題。在上百年的香港金融曆史中,並沒有類似製度的先河。
2013年9月,為了保證上市後對公司的控製權,阿裏巴巴試探性地爆出合夥人製度。阿裏巴巴希望采取的“合夥人”方案,和中國內地、香港,或開曼群島的合夥企業法中的合夥製完全不是一個概念,而是在章程中設置提名董事人選的特殊條款:由一批被稱作“合夥人”的人提名董事會中的大多數董事人選,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權。
另外,阿裏巴巴方案中的“合夥人”並不像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是指合夥人必須“在阿裏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備優秀的領導能力,高度認同公司文化,並且對公司的發展有積極性貢獻,願意為公司文化和使命傳承竭盡全力”。馬雲認為,合夥人作為公司的運營者、業務的建設者、文化的傳承者,同時又是股東,最有可能堅持公司的使命和長期利益,為客戶、員工和股東創造長期價值。
不過,上市的基本準則是將企業交給市場,根據股份情況來決定誰是公司的實際控製者。而合夥人相當於已經圈定了企業的實際控製者,他們對企業的控製並不因為股份的變化而變化。這種方式在一些國家的證券法規中有一些規定,但是直到今天,在世界主要的金融中心都沒有任何一家企業采用這種方式上市。
馬雲在談到上市地點的時候明確表示:上市的地方必須允許創新。也許他的意思就是上市地需要能夠接納合夥人這種形式。對於馬雲這種習慣了不走尋常路的人來說,這種選擇也許輕而易舉,但是對於資本市場來說,規則的改變則並不輕鬆。
與香港證交所的交鋒
阿裏巴巴的合夥人製度,按照馬雲在內部郵件中所說的,從2010年起在內部運行。但真正引起媒體熱議的,是在阿裏巴巴集團就合夥人製度同香港證券交易產生分歧時。
馬雲在杭州與香港傳媒交流團會麵,表示阿裏巴巴不會到不歡迎阿裏巴巴的地方上市。不過他也坦言,自己對阿裏巴巴以往和香港溝通不足感到很大歉意,過去太自以為是,以為上市的事情“不太複雜,不需要親自談判”,更自以為很了解香港。他表示,將會吸取教訓,從現在開始建立雙方良好溝通的基礎。
對於和香港方麵的溝通,馬雲承認曾經堅持要讓合夥人擔任行政總裁,如果總裁不是合夥人,寧願不上市。不過對於要用何種方式、是否控製董事會候選行政總裁等則可以再討論。他表示,這樣能夠避免一換總裁就失去公司的宗旨,如雅虎及蘋果一般。馬雲指出,阿裏巴巴選擇董事會成員及行政總裁都是根據非常嚴謹的標準,比選特首還要嚴謹,因為阿裏巴巴的舉動會影響逾千萬員工。再者阿裏已占據全國零售額的5%,舉足輕重,業務複雜程度不是外人能夠想象的,因此必須堅持合夥人製度。
馬雲對於合夥人製度的迷戀其實也不難理解。作為持股數量本身就不多的合夥人們其實是最熱愛自己的公司的,因為他們看著阿裏巴巴的成長,與這家企業有著眾多的感情聯係。而如果不能堅持合夥人製度,阿裏巴巴的控製權就可能易手。
這就如同中國眾多的國貨品牌一樣。當眾多的國際日化品牌瘋狂進入中國市場時,傳統國內品牌的頑強抵抗也給他們製造了很多困難。於是,並購成了他們控製市場的手段,通過資本運作來控製中國品牌,最後統一市場。一些市場營銷學的專家將外國品牌對中國市場的這種戰略稱為“打得過就打,打不過就買”。
阿裏巴巴是一家從中國發展起來並且有著巨大影響力的企業。更何況,阿裏巴巴對於馬雲來說並不僅僅是一個賺錢的工具,更是他的夢想,輕易放手當然是不可能的。
馬雲和他的團隊曾經幾次和香港證交所的團隊進行接觸,反複遊說他們接納合夥人製度。在這種遊說過程中,馬雲也開出了不少具有誘惑力的條件。香港證交所也曾經給予過阿裏巴巴很多變通的條件,隻是不能接受合夥人製度。甚至有消息說,隻要馬雲放棄合夥人製度,阿裏巴巴就可以立即在香港證交所掛牌。
香港人不願意接受合夥人製度似乎也是情有可原,畢竟香港人沒有任何關於合夥人製度的經驗,而在近幾年,各種資本市場的震動也確實讓人們擔心。這種模式事實上是將投資者捆綁起來任人宰割,有違市場經濟謀求的平等權利。對於一個多年來努力建立了一個安全、穩定的資本市場的香港來說,如果因為合夥人製度的缺口而毀掉了市場的信譽恐怕得不償失。
畢竟,合夥人製度如果開了先河,後麵肯定還會有新的跟進者。如果所有的企業都想用這種方式進入香港股市,其帶來的混亂可想而知。假如一個老板可以在出售全部股權或者隻掌握萬分之一股權的情況下依然控製公司,資本套現的行為將會變得更加普遍。對於一個資本自由港來說,香港沒有能力阻止資本的流出,最後可能的結果是香港的眾多企業股權是公眾財產,可是這些掌握股權的人卻沒有資格控製公司。其潛在的威脅不言而喻。
主觀上馬雲不願意放手,客觀上阿裏巴巴又不太缺錢,這樣的結果自然是馬雲和港交所的僵持不下。
9月份,阿裏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給員工發出郵件,他表示,“我們關心控製這家公司的人,必須是堅守和傳承阿裏巴巴使命文化的合夥人”。同時他也首次就上市問題表態,“我們在乎我們上市的地方,必須支持這種開放、創新,承擔責任和推崇長期發展的文化”。
隨後,阿裏巴巴集團創始人和副董事長蔡崇信,以公開信的形式透露,“作為一家主要業務都在中國的公司,香港自然是我們上市的優先選擇”,並稱阿裏巴巴從未提議過采用雙重股權結構的方案,且合夥人方案“確保了每個股東的權益,包括不受任何限製選舉獨立董事的權利、重大交易和關聯方交易的投票權等”,並未威脅到香港監管機構倡導的“一股一票”原則。
2013年10月10日下午,阿裏巴巴集團CEO陸兆禧對外界“赴港上市”傳聞做出評論,稱“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同時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場,對新興企業的治理結構創新,還需要時間研究和消化”。這是阿裏巴巴高層首次就在香港謀求上市的問題做出的公開明確表態。這一表態,也意味著,阿裏巴巴的IPO之旅對香港市場關閉了大門。
下一個比爾蓋茨
2014年3月16日,阿裏巴巴集團宣布,啟動在美上市事宜:“阿裏巴巴今天決定啟動在美國的上市事宜,以使公司更加透明、國際化,進一步實現阿裏巴巴的長期願景和理想。未來條件允許,我們將積極參與回歸國內資本市場,與國內投資者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長。感謝香港各界人士對阿裏巴巴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尊重香港現時的相關政策和出發點,並將會一如既往地關注、參與並支持香港的創新和發展。”
就如同前麵所說的,馬雲之所以與香港股市博弈了這麼久,最核心的就是希望香港能夠接受自己的金融創新計劃,也就是合夥人模式。但是香港方麵認為這種方式嚴重違規,雙方也因此一直懸而未決。而同時,另一個可能的選項美國市場就成為了阿裏巴巴的備選項。
6月16日,阿裏巴巴向美國證監會正式遞交了IPO申請,其中的合夥人被定為27人,這些人中有當年陪伴馬雲創業的“十八羅漢”,也有義無反顧放棄博士學位加入阿裏巴巴的新生代領袖。還有香港前特首董建華,總之,這些人都是曾經決定過阿裏巴巴命運或正在決定著阿裏巴巴命運的人。
總之一句話,在合夥人這件事情上,馬雲贏了。2014年9月,阿裏巴巴在美國成功上市。在馬雲的帶領下,阿裏巴巴的上市工作終於圓滿完成,成了美國迄今為止融資規模最大的IPO,其市值高達2285億美元,成為全球市值第二大的互聯網公司。作為中國最大的零售平台挺進國際資本市場,阿裏巴巴的上市之舉不論對資本市場還是全球電子商務行業,都具有深遠意義。而作為阿裏巴巴董事局主席馬雲,他的財富在不久的將來甚至可能超過比爾蓋茨。
比爾蓋茨之於IT界,有如喬丹之於籃球場,拿破侖之於戰場。在世人心中,他們不僅僅是各自領域裏最出類拔萃的領軍人物,更是一座座裏程碑,一個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符號。拿破侖的叱吒風雲,始於200多年前的法國,終於滑鐵盧,已然成為逝去的光芒;而蓋茨的首富、巨子之名和地位,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仍是穩居寶座,無人撼動。
有如自然界的新陳代謝一般,“長江後浪推前浪”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各領風騷數百年”亦成為恒久不變的曆史潮流。於是,當微軟炫目奪人的閃耀光芒已隨著互聯網時代的來臨而“日薄西山”時,當蟬聯10餘年“首富”桂冠的比爾蓋茨已過不惑之年後,這樣的發問之聲漸漸響起:誰是下一個比爾蓋茨?
對任何人而言,這都是一個極富想象力的、其難度不遜於攻克哥德巴赫猜想的“世界級命題”。
如果不是互聯網這個新經濟的“攪局者”打亂了世界經濟的“固定規則”,大部分人都會預測,他(或她)仍將出現在當仁不讓的美國,比如“股神”沃倫巴菲特,比如賽吉布林和拉裏佩奇……
然而,如果把這樣一個“世界級命題”的範疇縮小到亞洲,又是怎樣一番激烈的辯論呢?毋庸置疑,是中國香港的李嘉誠、日本的孫正義等,這些大腕級的企業家、投資家,都將處在這場激辯的旋渦中央。
然而,如果讓現任“首富”來回答這個超級難題,其權威性、前瞻性又是何等之高!幸運的是,這個機會給了中國--2007年4月,微軟公司創始人、董事長比爾蓋茨來華參加在海南舉辦的博鼇亞洲論壇時,曾接受中央電視台《高端訪談》主持人水均益的獨家采訪,以下便是現場實錄節選:
主持人:“下一個比爾蓋茨會是誰呢?”
蓋茨答:“比如阿裏巴巴的馬雲。”
時至今日,當人們看到許許多多西方國家的公司都在通過阿裏巴巴向中國輸送產品時,就有諸多國外媒體大膽預言:未來40年內,阿裏巴巴的創造者--馬雲,將是替代蓋茨而成為全球最富有的人。
俗話說,“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事實上,經常出入美國“企業家俱樂部”的馬雲,很早就與比爾蓋茨等頂尖商界名流建立了良好的友誼。不僅如此,包括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在內的政界名人,提起“中國的馬雲”,都要豎起大拇指。
馬雲自己曾說過:“我從來沒想過成為首富,也不可能成為首富了。”但是,以全球影響力而言,馬雲卻並不遜色於蓋茨,甚至更勝一籌。事實上,早在2006年6月,美國權威財經雜誌公布“全球50位最具影響力商界人士排行榜”時,作為中國內地地區唯一入選的企業家馬雲,排名第15位,而同時入選的比爾蓋茨排名第21位。
而隨著阿裏巴巴的上市,已經有人算出了馬雲的身價。福布斯中文網10月28日發布了2014年中國富豪榜,馬雲已經擁有195億美元的淨資產,從而成為中國首富。百度創始人李彥宏和騰訊創始人馬化騰位居馬雲之後,身價分別是147億美元和144億美元。
§§第二章 大佬的多麵人生